谈 《诗词格律》
有人质疑:“平平仄仄”古人已吟叹千年,我们是该承袭已有格律,还是应该破格?”还有人论定崔颢的《黄鹤楼》为大胆破格的典范。
以为崔颢有意“破格”,是一种误解。这诗不合律的地方确实甚多,但那是因为在崔颢那个年代,格律诗还未定型,大家原本都这么写,根本就没有破格一说。与崔颢同时代的李白也如此,他的《登金陵凤凰台》虽被尊为七律中极品,仍算不得是合格的律诗。
比这二位稍晚的杜甫,二十岁左右写过一首《望岳》:“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荡胸生曾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全诗为五言八句,计四十个字,且中间两联对仗,酷似一首五言律诗,但从平仄、粘缀、押韵诸方面看,亦多于律不合,看来,诗圣也是越不过时代的藩篱。
“晚节渐于诗律细”。杜工部对自己是很自信的,这句话是他一生创作实践的总结。它里面包含几层意思:首先,它体现杜甫孜孜不倦,精益求精的精神;其次,杜甫晚年在格律诗韵律方面,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其三,杜甫早年的诗歌中存在过某些“不细”之处;最值得玩味的,是“渐于”二字,它说明杜诗由“不细”到“细”的变化,确实经历了一个艰苦而漫长的演变过程。
杜甫所谓“晚节渐于诗律细”,主要是针对律诗而言,杜甫穷尽毕生精力,写出了不少“调高律细”的好诗篇。但是,当我们用格律去审视全部杜诗,便会遗憾的发现,诗圣也并非无懈可击。杜诗中“犯孤平”、“失对”、“失粘”、“三平尾”等出律现象,竟 也是屡见不鲜。
我们不排除其中一些是偶然的疏漏而造成的,但更多的,应该视为是一种有意识的追求与探索。从格律诗诞生之日始,我们的前辈就从来没有停止过打破格律规范的尝试。其中最大胆、最执着、最富创造性的改革家,我们以为非诗圣杜甫莫属。
下面,本文以杜甫的诗歌为例,尝试着对这种探索作一点粗浅的说明:
有一句人们耳熟能详的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其前半句可以看作是这种探索的第一步。
格律的基本常格,是两平两仄交替变换,总共组成四种句型,若严守这个,写诗时会有一定的难度。后有人提出“一三五不论”的观点,即七律的第一、第三、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使七律的格式获得一定的灵活性,给诗人们的创造活动带来较大的便利。凡写过格律诗的人,对此多有深切的体会,故而不予赘言。这个口诀的另一半“二四六分明”,倒是有必要说道说道。从字面讲,七律句中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是一定要严守格律的。
事情果真如此?看这两句诗,“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杜甫《江南逢李龟年》)。
这句中第五字“好”应平,用了仄声,按“一三五不论”似乎没有大碍,但因后面两个都是仄声,就有可能成为“三仄脚”。要避免这种情况,可以在第六字处用平声加以补偿。其结果这句诗的后三字,就形成一种“仄平仄”的格式。
像这样不合常格的句子,就是人们常说的“拗句”,只是因为它出现的频率很高,人们也就不以为拗了,有专家竟自称其为特定句式。这种句式一般只用于绝句的第三句或律诗的第七句,否则,也被视为违律。
请看杜甫五律《月夜》: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
诗中“小儿女”、“倚虚幌”都是“仄平仄”的格式。此诗作于天宝15年,是年七月唐肃宗于灵武即位,此时七律诗形式基本已成定格。然而,为了更好抒发思恋亲人的情怀,竟不惜在颔联和尾联两次运用特定句式。可见,在形式和内容发生冲突时,杜甫的取舍和态度是很明确的。
再看一种被称为丁卯句的格式,其典型句例是,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咸阳城东楼》)一联中,出句“日”字拗,对句“欲”字拗,“风”字既救本句“欲”字,又救出句“日”字,形成所谓“双救”格局。
因晚唐朝诗人许浑使用这种句型的较多,故后人以其诗集名《丁卯集》命名。其实这种句法并非许浑首创,此前许多大家都已用过。
例如,杜甫早就曾多次使用过这种句型,“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天末怀李白》)“几”字拗,“秋”字救;“落日放船好,轻风生浪迟”(《陪诸贵公子丈八沟携妓纳凉晚际遇雨》)“放”字拗,“生”字救。
这里的“救“字,是后人总结前人诗歌创作时提出的,以为有时在一个地方找不着合律的字眼,就在另一处“救”一下,使一联或一句在声调总体上仍保持抑扬顿挫。
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但不够全面,诗人们“救”(应为“调整”、“补偿”等词语),则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抒情达意。
《陪诸贵公子丈八沟携妓纳凉晚际遇雨》是一首应景之作,格调也不甚高,但在平仄的运用方面,却给我们以很好的启示。
“落日放船好,轻风生浪迟”,“放”为出句的诗眼,用比拟的手法赋予船以生命,似乎那艘船如一匹马,是自己急欲奔腾而出鲜活状态,若用开船,行舟等语汇,就没有这种感觉。遗憾的是,“放”为仄声不合律,必须在对句补偿一个平声字,杜甫选用一个“生”字,不仅起到了拗救的作用,且使河水也有了生命,整个画面显得生动起来。
有人称杜甫诗:气象雄盖宇宙,法律细入毫芒,自是千秋鼻祖。杜甫自己也说:为求一字稳,拈断数根须。这里的“稳”自然包含格律的稳妥,但更主要的当指意义上的妥帖生动。“诗以意胜,不拘于形”在形式与内容发生冲突时,前辈诗人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遇到这种情况,首选当然是“拗救”,即使“救”不成,只要有诗意好,偶尔破破“格”亦未尝不可。
曹雪芹也曾借黛玉的口,表示过同样的意思。黛玉教香菱学诗,说了一番大道理后,甩出一句大逆不道的话,“若是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这句话是说了格律以外的诗歌创作思想,不要因为格律形式的束缚,削足适履,而影响诗歌意境的表达。
在杜诗中,这样的例子俯拾皆是,仅举他的一首名诗《白帝》为例:白帝城中云出门,白帝城下雨翻盆。高江急峡雷霆斗,古木苍藤日月昏。戎马不如归马逸,千家今有百家存。哀哀寡妇诛求尽,恸哭秋原何处村。从格律上看,这首诗第二句第二字处应平,却用了仄声字“帝”,既与第一句“失对”,又与第三句失粘,严重不合律。然而在表达上,两个白帝城连用,造成强烈的对比效应,不但有力的烘托出矗立于高山之巅的山城的气势。
看来杜甫是相当大胆的,为了表达的需要,他可以突破格律,甚至完全无视格律的存在。
在夔州时还发生了一件相当有趣的事。杜甫写过一首题为《愁》的诗,并在题后注明,“强戏为吴体”。其诗曰:江草日日唤愁生,巫峡泠泠非世情。盘涡鹭浴底心性,独树花发自分明。十年戎马暗南国,异域宾客老孤城。渭水秦山得见否,人今疲病虎纵横。
何谓吴体,杜甫未作说明,后世争议也较大,有以为“吴”指吴越,有以为指吴均。吴均是梁朝人,他的诗已讲究平仄,但还不像唐代律诗那样讲究粘缀;吴越语音与中原音不同,用吴吟作诗势必会出现韵律上问题。无论从那种意义讲,杜甫称其为吴体,即表明这不是一首正规的律诗。按音律要求,《愁》几乎全是“拗句”,是拗体;但从句法上看,起承转合诗发井然,又是律体。这种非古非律,亦古亦律的七言诗,是律诗的形貌与古诗的音韵的混合体。
虽言“戏为”,实则是别有深意。
首先杜甫是想要突破诗律的束缚,探索一种新的诗体。到杜甫晚年,他已敏感到格律诗渐趋圆熟,容易引起人的审美疲劳。这首诗的声韵拗怒,意在打破传统七律的和谐,使人感觉到耳目一新。
更重要的,则是服从于内容的需要,立足思想感情的表达。满怀愁绪之人,心中自有不平之气,用拗语表达,正是适合抒发内心不平的需要。这是一般正规律所难以得到的效果。
必须指出的是,杜甫的所谓“吴体”,并非随心所欲,率意而为,而是为追求别一种声律,有其良苦用心。从这个角度理解,杜甫“晚节渐于诗律细”,并非是拘泥格律的机械的浅层次的“细”,而是从形势与内容角度,对诗律的一种更高境界的认识。
这样的吴体诗,在杜甫一百多首七律诗中,占十九首之多。像杜甫这样既严守诗律,又不拘泥的教条的探索者,也并非杜甫一入。
翻开《唐诗三百首》,其中律诗与绝句,不合格律的不在少数。看来前辈诗人并非如我们这样,在格律上墨守成规,亦步亦趋。这也许是唐朝能够成为诗歌创作巅峰的原因吧。
从格律诗创作的实践看,杜甫几与其同时代诗人们,一方面尊重前人的研究成果,并以“晚节渐于诗律细”为荣耀,一方面又对格律持大胆探索的态度,努力求得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无论是在观念上还是在实践上,杜甫等前辈都为我们作出了很好的示范,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继承。
当今写格律诗坛上,存在着两种倾向。
一种人持虚无主义的态度,根本蔑视格律,对传统文化的瑰宝嗤之以鼻。他们不承认自己对格律一无所知,反而自诩是改革创新的先锋。
另一种人则奉格律为金科玉律,亦步亦趋,不敢稍有越轨之举。这些人重形式而忽视内容,结果是本末倒置,眼睛里只有格律,再没有诗。
以上两种态度,皆失之于偏颇。诗之要义在“情、景、理、趣”四个字。写诗主要是应在这些地方多下功夫,读诗亦要从这几方面去反复揣摩。格律之说固然重要,却并非神秘莫测,高不可攀。只要不害怕困难,持认真科学的态度,稍加用心,入门应该并非是一件困难事,登堂入室,也终将会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