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我们投资的公司,或者是我们即将投资的公司,在面对“战略投资”的选项时,总会有些迷失和误解,我想写一篇简单的文章来讲清楚:
所谓战略投资,是指主动投资的一方,不是一般的财务投资人,而是某个巨头企业(如BAT)或者上下游产业链公司(如小米或者京东)
容易发生的误解通常是:
(1)战略投资比财务投资更给力
(2)战略投资等于资源投资
(3)战略投资的口袋深
战略投资最理想的情况是双赢,这在打车大战为了支付补贴中算是,
(1)双方1+1大于2
(2)大于2的部分,由双方共同享有
但通常可能的情况是:
(1)双方1+1大于2,但是战略方获得绝大部分收益
(2)双方1+1小于2但是大于1,但是战略方获得超过1的价值,被投企业价值受到损失,成为牺牲品
其实,战略投资的本质是:
(1)战略投资,是为了投资主动方的战略服务的,而不是为了被投企业服务的
(2)战略主动方的董事会,是不会批准公司投资于本身业务无关的公司,因为财务投资人理应认为自己更具备高回报的能力
(3)既然董事会希望投资本身业务有关的公司,那么这个业务必然是有战略价值的,通常是自己做不了的,自己想做但是孵化不成功的,自己马上要做但是也想学习一下的,自己要做但是对手较强于是先插一刀进去的,未来要买来的。这些情境,其实对被投企业都是有潜在伤害的。
因此,面对战略投资,一定要注意和防范的条款以及可能性是:
(1)战略方是否享有下轮超比例追投的权利
(2)战略方是否有干涉公司业务方向的权利
(3)战略方是否有影响公司下轮获得其他战略方投资的权利
(4)战略方是否有各种影响到公司独立决策业务走向的否决权
(5)战略方是否本身可能从事相同类似业务并且无须告知被投企业的可能性
此外,就算是财务投资人,如果他已经投资了和你竞争的,并且更为大型的公司,那么这样的财务投资人,通常是为了该公司的战略而来打听消息的。就算财务投资人足够诚恳,将来依然会面临抉择,因为财务投资人在更大型的公司里的股份价值往往远远高于在你这边的,因此最后还是屁股决定脑袋,会为了更大更确定性的利益而损失小利,即做对不起你的事情。
因此,我认为,以下几种情况,适合拿战略投资的钱:
(1)本身就是平等的上下游合作关系,投资可以加深合作
(2)被投方与投资方不存在业务竞争,但是被投方是投资方用来对付其核心对手的重要环节
(3)投资方的资源对于被投方很重要,并且资源的使用对于双方都有价值增益
(4)投资方纯粹是为了把利润消化而对外做出的非理性投资
(5)服务于投资方的市值管理,但是被投方在业务选择和业绩对赌上不受严格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