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具体要求和方式方法,在“深学”“细悟”“做实”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要抓好《条例》学习,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完善了责任链条,为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执纪、精准执纪提供了重要依据。要在学懂弄通《条例》上增强政治定力,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以政治纪律为引领,全面落实“六项纪律”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坚决维护全市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要深刻领会开展此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深入检视在纪律教育、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不足,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用党纪、党规矫正思想和行动。
要抓好警示教育,做到心存戒惧、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系统性的工作。开展警示教育,要注重从政治上把握警示教育的定位和作用,坚持系统观念,把警示教育置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统筹考量,充分释放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警示教育不能“大水漫灌”,更不能“一个方子抓药”,要注意突出精准性,增强震慑力。要根据案件发生的不同领域、不同类型,联系不同群体党员干部的实际,既突出主要领导干部、班子成员,又要关注一般干部、基层干部;既突出重要岗位,又关注一般岗位。注重挖掘不同层面、不同职级、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起教育对象同频共振。善于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对新入党、新入职、新提拔、新调动的党员、干部,通过剖析案例、印发忏悔录等,及时进行警示教育,防患于未然。
要抓好学习落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古人讲:“心不可乱,则利至而必知,害至而必察。”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思想自觉,就要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自律。切实防止学习和实践“两张皮”,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在学习中,要自觉把工作代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时刻审视自己、检查自己、反省自己,从而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做到知行合一;坚持边学边悟、边改边做,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通过党纪学习促进作风改进;牢记初心使命,增强辨别力和坚定性,坚定不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在学习上下功夫、在工作中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