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偶然读到袁枚的一首《绝命词》,在诗中,能够感觉到作者的那种潇洒达观以及对尘世的藐视。
绝命词
赋性生来本野流,手提竹杖过通州。
饭篮向晓迎残月,歌板临风唱晚秋。
两脚踢翻尘世路,一肩担尽古今愁。
如今不受嗟来食,村犬何须吠不休。
在诗中,我看到作者是一个丐帮的二三代弟子,在乞讨的路上一边欣赏晓风残月,一边临风歌唱,虽身份卑贱,仍心怀天下,笑看红尘,蔑视权贵,犹如路边的一碗狗食,随脚踢翻。
此诗在什么时候引用可以显示自己逼格呢?我想,当我离职的时候,公司领导再对我喋喋不休,我会将这句话送给他,“如今不受嗟来食,村犬何须吠不休”,然后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