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场景
陈先生经中介公司介绍,选中一套房屋承租,并与房东王女士签下了租房合同,租期一年,陈先生预付一年租金并交纳了押金,另交中介费。可住进租住房屋两个月后,一男子敲开房门,反而对陈先生的出现感到惊讶。该男子告诉陈先生,这套房屋原主人因为债务原因早已将房屋抵押给了他所在的公司,房产证均已办好。因为这里有个租户王女士,所以才没有立刻收房。王女士曾向他们要求给几个月的限期,自己会尽快搬走。
陈先生非常疑惑,因为他的房东是王女士,而且中介公司也说过已经验过房产证了,怎么会又冒出一个房东来?陈先生随后报了警,经过查实,房屋的房东确实是新出现的男子。陈先生再找“房东”王女士时,对方却避而不见。经警方介入,最后陈先生与男子和中介公司达成协议,陈先生还是租住了该套房屋,中介公司也退还了其中介费。
陈先生遂将王女士告上了法庭,而由于王女士拒不出庭,法院进行了缺席判决:由于王女士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应返还陈先生的租金和押金。但是至于陈先生什么时候才能够拿到王女士退还的相关款项,还需要等待法院的进一步执行。
法律智慧
如果不是向亲友租房,我们要租房时一般有两种途径,一个是找中介公司,另一个是通过看广告等方式直接和房东联系。而由于现在租房市场并没有完全规范化,所以时常会听说有人向二房东,甚至是与房东毫无关系的人租房,导致租房者被骗走了租金。因为租房不慎,最后不仅造成了财产损失,而且可能连房子也无法继续租住了。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甄别真假房东呢?
首先,我们要根据对象的不同来区别对待。如果是通过中介租房,那么应当尽量找有资质和相对有信誉的中介公司,防止自己租房后中介公司无处可找的情况发生。在挑好中介公司后,如果是通过中介与房东租房,应当要求中介公司作为第三方参与签订三方协议,由中介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即确认对方确实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有完全的处分权对外租房和收取房租。
其次,如果是直接和房东进行接触,那么就有几点需要注意。当然,如果是通过中介,这几条也是可以借鉴的,毕竟做好预防工作总是有益无害的。
第一、确认房东的身份证件和户口本,为了防止伪造,需要尽量争取看到原件。同时,证件越多也越有助于帮助自己进行辨认。
第二、要求房东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原件。如果房东出示了产权证,不妨记下产权证号等细节,然后去房地局进行查询。如果对方表示刚刚买房尚未获得产权证,那么可以要求看有效的购房合同。此时,建议租房者要求留存房东提供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这样有助于出现纠纷时提交证据。
第三、通过与房东多接触交谈,侧面观察一下房东对房屋的情况和周边的情况是否了解。离开后,不妨再返回房屋所在地,向邻居等周围的人了解情况。
最后,如果是首次租房,并且对房东等情况不太确定,不妨一开始采用月付或者最长季付的租金缴纳方式,等到双方加深了了解后再采取半年付或者年付的方式。
温馨提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租赁房屋要进行法定登记,这对租房者来说是使自己权利得到保护的一种有效方式。而部分租房者却可能出于帮助房东逃避税负等原因,在与房东签订合同后,有对租金价格等进行修改(一般是降低租金),再签署一份备用合同。对于租房者来说这样做的结果很可能是非常不利的。比如与房东就租金返还等发生纠纷时,很可能在房屋价格上出现不必要的争议。所以不建议租房者为图眼前方便或出于想与房东保持良好关系等原因,而接受房东的这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