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刺阳
单身的久了,便忘了过去,也不想念未来。过去没有意思,未来没有期待。
家,地铁,公司,三个定点的直线位置让我麻木。醒来的第一件事便是睁开眼睛,伸好懒腰,告诉自己要用满满的元气去度过无聊的一天。
走过十字路口的报亭,照例买了一份本地日报,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便宜,一块钱可以买到五六张,能看很久,扔掉也不心痛。
胡心打电话给我时候,我正在地铁上翻着报纸。
“小亚,今天出来聚会啦,我家对面新开了一家KTV,唱歌去吧。”
胡心是我发小,小时候打闹不停,她扯我衣服,我拉她头发,都是男孩子的性格。女生小时候长得比较快,加上院子里的男孩子都比较小,我和她打遍天下无敌手,上了初中也是一副老爷们的模样,动不动就卷起袖子,和男生吆五喝六,螃蟹爪八个,输的就给对方抄答案。
我和她仗着是女生就插科打诨,赢了就逼男生抄,输了就赖掉。
以此,超没品的我俩直到上了高中还没被人表白过。
所以,当我们上了大学,分隔两地,我并不知道胡心已经改邪归正。
她从碎发留成齐肩短发,还烫了个内扣的时候,我就不淡定了,这妮子,瞒了我一学期,原来就是要给我这么个惊喜,更重要的一点是她还找了一个男朋友。
我一想就生气,没好气的回答她:“我又不是你,大摄影家,今天我还要上班呢!”
不料胡心惊了一惊:“大姐,你该找男朋友了,你老年痴呆起码提前了七十年,今天星期六呀!”
我一懵,今天是星期六?觉得她说得有理,我确实也该找男朋友了。
这个想法不是没有出现过,而是出现的时候都被我略过。
我有很多朋友,也不乏异性,不论是看电影还是出去郊游,总有几个志同道合的人相约,我并不孤单,更不寂寞。
我不需要男朋友托行李箱,我从来只带两套换洗的衣服,22寸的箱子我可以一口气在火车站楼上楼下跑个十来回。
也不用他帮忙换灯泡,我的爸爸是修理电器的,接电线对我来说都是小意思。
至于谈情说爱什么的,不好意思,我有很多爱豆,追剧一集,我能兴奋一天。
男朋友能比我的爱豆还要帅?
我乘上飞机,跨越半个世界,来到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那是我最喜欢的男演员Lan Joseph Somerhalder的出生地。
在那里我拍了一套写真,背景很美,我也很美,可胡心说,“好寂寞的背影。”
我就此回到中国,仔细的回想这十多天的旅程,留下了什么呢?好像什么也不记得了。
胡心说:“去的地方越多,越觉得景色相似,拼了命的去构图,去摆奇怪的姿势,最后发现美好的瞬间只能留在相机里,纠结的背影浸泡在回忆里,模糊不清。当别人说起那个你曾去过的城市,你唯有一句,哦,那个地方呀,我去过。”
所以,她介绍了一个朋友给我认识,我没有反对。
我已经24岁了,可我没有告诉他,他是我初恋。
他是搞建筑的,经常要去各地出差,正好我喜欢旅行,每次他打电话跟我说他要出差,我就死皮赖脸的拖着箱子,冲到他家,帮他整理行装。
我们一起去过上海,成都,重庆,杭州。在经度上跨过了半个中国。
一次下班,我走到楼梯口,看见他拖着行李箱,穿着休闲的毛线,米色的长裤盖住了三分之一的单鞋,应该是站了很久,他略微靠在墙角上,白色的灰尘掉落在他的发心,我朝他笑,明明白白的听见自己的心跳。
他说:“这次,我帮你整理。”
我说:“好。”
他又说:“我们要是早点认识就好了,说不定已经踏遍中国。”
我脱口而出:“现在也还来得及。”
说完觉得自己疯了,打开钥匙跑进房间就开始整理,我把他拦在卧室外,脸太红,怕被发现。
他百无聊赖,就对着门跟我聊天:“你家里都没有粉色的东西。”
“嗯。”
“你的东西很多吗,整理很久了。”
“嗯。”
“你喜欢我。”
“嗯。”
然后他霸道的开门进来,在我没反应过来之前,他说:“很好,我也喜欢你。”
我的爱恋才算正式开始。
胡心说得对,一个人和两个人的区别不在于多出来的那个人,而是多出来的那份感觉。
你可以照顾好自己不意味你不喜欢被人照顾,就像古时的皇帝,婢女千万,不是不会穿衣洗脚,漱口端饭,而是享受这种被人伺候的感觉。
我正在恋爱。
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