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朋友给我讲述了他们家的故事,可以说也算得上是家庭里的杀富济贫或者说杀女济儿。
刘女士,她是家里的老大,老二老三都是女儿,只有老四是儿子。三个女儿的条件都还过得去,普通家庭算不上很富裕,但是衣食无忧,有自己的住房,自己的车。只有老四混得不怎么样,离过两次婚,也没有正式的工作,没有自己的住房。
他们的父母都是退休职工,退休金不算特别高,但也不算低,肯定是超过退休职工平均水平很多的,父母亲在原地有一套单位分的福利房。后来又在她和大妹妹所在的城市买了一套房子。
老小因为没有自己的住房,所以刘女士父母让小儿子住进了自己的房子。父母后来就到了刘女士和大妹妺所在的城市生活,当然住的也是他们自己的房。
再后来,父母回到了原居住地,因为小儿子离婚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父母回去是要给自己的儿子做饭,照顾自己的儿子,而父母自己也是快80岁的人了。照顾儿子的生活,还要给儿子贴钱养孙子。
刘女士对父母的做法也有些看法,说你们自己都这么大年龄了,能照顾好自己就不错了,你们就在我们这里住着,我们也可以照顾你们,你们偏要回去,还要去管四弟。他这么大的人了,难道就不能自己管自己吗?你们怎么就这么偏心,一直要向着他。
刘女士的母亲对她说,你是不懂当妈的心啊,我不管他又怎么办?总不能让他饿死,总不能让小孙子没饭吃吧。一家人谁弱就帮着谁一点,他的能力差一点,那我就多帮他一点,你们都过得去,我也就不操这个心了。
刘女士说,他们老四也是这样说,你们都条件好,只有我条件差,老妈帮我一下,不应该吗?你怎么就这么计较?
听了刘女士的话,我一下笑了起来,这就叫我穷我有理,我弱我有理。
刘女士说,可不是这样吗?人家理直气壮得很。一家人本来互帮互助是应该的,人的能力确实有大小,水平有高低,不可能每个人的条件都一样,一家人强的扶一下弱的,条件好的帮一下条件差的,这本来也是正常现象,也是兄弟姐妹的情分。如果他真的是额儿条件不好,帮帮他,我们也心甘情愿。关键问题并不是这样。
刘女士说,她这个弟弟从来就不好好工作,任何一个工作都干不长久,不是嫌这里起早了,就是嫌那里睡晚了,不是嫌这里活重了,就是嫌那个活儿脏了,要不就是工作时间长了,加班多了,要不就是收入低了不干了。啥本事没有,要求还高得很,人家老板又不是搞慈善的,谁愿意要这样的人?
就这样,刘女士老妈还认为她的小儿子可怜,她不帮他不行。从一开始就打算把自己在县城的房子过户给儿子,现在又说小县城的房子不值钱,以后要把在大城市买的房子也给他小儿子。
刘女士说他们三姐妹什么都给父母买,过年过节也经常给父母发红包,不管多少父母转身就转给了小儿子。父母的钱我们没有想过要,你要帮他,也没有问题,但是你不可能一直帮他到底吧?
刘女士说,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反驳了我老母亲,说他为什么会这样,还不是你们惯坏了。读书不好好读,你惯着,工作不好好干,你惯着。他为什么在哪里都不好好干,在哪里都敢随便辞职?是因为有你们给他兜底。如果没有人给他兜底,不干活就没有饭吃,就要饿肚子,他还敢不认真的工作吗?他还敢嫌高弃低的吗?你们现在倒是可以帮他,等你们百年以后,不可能让我们去把他养着吧,我们也没有这个责任,也没这个义务。
刘女士母亲听她这样说,不但没有觉得自己的做法不对,还朝她发火,说他是你们的弟弟,你们有能力就应该管他。刘女士也生气了,对她母亲说,我们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家,没有任何一个人对他有责任,有义务,他应该对他自己负责,而不是我们对他负责。你如果继续这样惯着他,等你们百年以后,他该受什么罪,吃什么苦,那是他自己的事情,我们不会管的。
刘女士父母现在也80几了,干不动了,回到她和妹妹所在的城市,现在养老都是她和妹妹们的事,父母每个月还要拿他们一个人的工资补贴给小儿子,这样他们的养老费用肯定也就有一些缺口,也是他们三姐妹承担了。
刘女士说,我给你讲我们家的故事也是希望你分享出去,告诫天下的父母对孩子真的不能惯着,慈母多败儿,你可以惯他一阵子,但是你管不了他一辈子。正常情况下,父母总是会走在孩子的前面的,那他又该怎么办?作为兄弟姐妹,你吃不上饭了,我可以帮助你一点,但是你想要把日子过的舒服,那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