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这本书时,味同嚼蜡,与我之前读的小说完全不同,并不是简单的情节性小说,读了快一半了仍觉得一知半解,读起来十分吃力。后查阅了相关资料重新读了下去,也理会了些许,算是有点眉目。读完竟觉得小说竟然还可以这样写,书中大量细腻精微的心理描写,以非常准确的语言表达出来,间或夹杂着作者自己的观点和议论,非常哲学,非常犀利透彻。书中许多哲学思辨更是有着启人心智醍醐灌顶的醒神作用。
书中开头便是尼采的“轮回说”,但就我来看,其实世间并不存在永恒轮回,生命只有一次,并且从一开始,它就头也不回地向着终点奔走。正如书中描写道:“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就像一个演员没有排练就上了舞台。人生总是像一张草图,但我们生命的草图却不是任何东西的草稿。”我想,正因为如此,人们才会常常感叹生命的沉重,面对选择时才会患得患失,于是便有了不能承受生命之轻。
小说中描写了托马斯与特丽莎、萨丽娜,弗兰茨等人之间的感情生活,小说把所有人物都放在了一个大背景下,书中的人物没有一个是真正的主角,似乎他们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不是本书的主人公,但其个性特征又十分明显。读完全书,印象最深刻的便是萨比娜,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我觉得她是本书最能体现生命之“轻”的人物。她轻到可以背离一切——亲人、爱情、配偶、故乡等等。这种背离是她摆脱原位,投向未知中美妙的世界的象征。
作者笔下的萨比娜是美丽的、高冷的,不屑于融入这世俗之中,甚至用“任性”一词来概括也不为过。相比忠诚,背叛更能吸引她。她不像特蕾莎一般具有传统女性的一般特性,她反对束缚,她一生都在追求自由,要求自身活在真实之中,不欺骗自己也不欺骗他人。正如她喜欢墓地,到每个地方最喜欢的都是墓地,她觉得死者的灵魂是自由的,而那份自由是她想要的,她觉得在墓地,才可以让自己瞬间平静。而在追求一切未知之外,她又向往一份安定,正如书中所讲:“因为我们中没有一个是超人,不可能完全摆脱媚俗,不管我们心中对它如何蔑视,媚俗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她会在看见暮色苍茫中幸福人家的闪亮窗户时双眼被泪水打湿,她也享受与纽约老夫妇一起享受温馨和谐的晚餐,她向往一个幸福的家庭,她始终也免不了媚俗。我想,这正是萨比娜诸多个性中与常人最大的相同之处。
或许我喜欢的萨比娜是很多人不能够理解的,大多数人会觉得她的生活令人忧伤。可我觉得萨比娜是最幸福的一个,她特立独行,强调自我感觉,妖娆果断。她做情人是最合格的,做画家是最成功的,最后移居美国,也完成了自己不愿回国的心意。她始终独自承受着生命中的看似轻如鸿毛之“轻”,但正是这一点,是大部分人都难以做到的。
我们终其一生都在追求自由,但却始终无法抛弃生活中的重担与束缚。有些看似轻如鸿毛,确是自己难以承受的重量,虽然大部分时候我们不知道自己能承受多重,但是,我们依旧要用投向精彩未知的态度,面对生活中的难堪与多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