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晨,今晚我喝了好多酒,在酒店的房间穿着内衣,裹着被子,看窗外的烟花盛宴,一遍又一遍的把这深邃夜空渲染出绝美却易逝的彩色星辰。
然后,我哭了,我终于哭了,你曾说,莫司贝,你就是个没有爱的人,永不会获得幸福。
你说得对,我这样的人活该痛苦,是我输了。从参加完他的婚礼,我穿着那件用几个月工资定制的礼服裙,坐在礼堂附近的公园里,在那棵几近凋零的银杏树下,寒风如一记记耳光打在我脸上,很痛,但我还是木然地望着天,曾经在这里生活的那些日子,丝毫不知道这城市原来在十一月的时候,天不会湛蓝,也无柔软的白云。
我这样高傲的一个人,接受了他的婚礼邀请,故作镇定地去礼堂参加仪式,但还是在证婚人宣读结婚誓言时,心里防线彻底倒塌,逃一般地离开那里。
他的妻子好美,他的婚礼浪漫感人,他的新娘不是我。
我起身,盘算卡里的余额,很好,能支撑我至少挥霍三个月。我扯下那对被细心爱护着的贝壳状蓝宝石耳环,那是我使用的第一件奢侈品,第一次被当做女人来宠爱的礼物。
之后,我晕倒了,在我给他说完最后一句话,我竟全身无力,踏不出步子,好似被人重击。
我说,“明岩,你拿到我的贺礼了吗?”
“贝,我拿到了,你送了我最喜欢的花,你还好吗……”
“里面有你想知道的生日愿望,不过,已失效,明岩,今日即永别。”
新娘在叫新郎敬酒,他好似没听到,在一束小绿菊中翻找着,枝叶间有一张卡片,他打开,上面写着:
我想嫁给明岩。
一
等我醒来才知道,有人把我背到酒店,他是酒店的VIP,他给我开了房,拜托客户管家给我换了睡袍,买了感冒药。
柯晨说过我是钢铁的身体,磐石的心,他从不会担心我生病,他只会担心我流落街头,因为我是个想玩就玩,想工作就工作的类似神经病的不负责任的人。
他说他会给我个家,他在二环的边缘部分买了个绿化非常好的小区房,墙刷的是舒服的深蓝色,房子里也打扫得很干净,但没有家具,什么都没有。
那套房子能到现在这个样子已经是他所能承受的极限,我很喜欢那房子,但我不喜欢他,他叫柯晨,我的高中同学。
喜欢和爱不相等,喜欢是在一起很快乐,无话不说,而爱就像是从此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你得到了归属感,你被拥抱着。
那一晚,我们在湖边别墅里,明岩为我戴上了蓝宝石耳环,他说,这是我的生辰石。他从未送过任何女人礼物,他的圈子很干净,他给我家一样的感觉。
他也是第一个把我真正作为女人来对待的男人,我爱他,但我得不到他。
有人说,爱情是爱情,婚姻是婚姻,有的人适合恋爱,有的人该结婚。
而我对于明岩来说,只是个可以让他快乐的女人,但绝不是能陪伴他,辅助他终身的妻子。
柯晨和我打赌,他说,莫司贝,他一定不会娶你,也不爱你,你信不信?
我信,我信,我还有什么资格不相信呢,以前我认为,在一起就是幸福,即使不结婚,也会永恒。可现在,我错了,我不是庸俗,而是真正知道,婚姻是爱情最好的承诺,是一生一世的相伴。
不是代表忠诚,深情的蓝宝石所能表达的。
柯晨,我后悔了,我用尽全力去爱的人,只用了一天就丢下了我,只用了一套房子就想弥补他的过错,让我忘记和他的一切。
我怎么会想到那样儒雅绅士,用一个怀抱就能让我感到地久天长的明岩,会和电视剧中所有负心汉一样,在得到我的全部热爱之后,也会冷冷地说一句,我们分手吧,以后你不要再爱我。
我难以置信,脱离他让人心安,有着淡淡烟草味道的怀抱,克制自己,我一直都是个隐忍淡定的人。
“为什么?你想清楚再说,有些话说错了是不能原谅的。”
他转身,在书桌的柜子里拿出一份文件,像宣布一个命令。
“贝,从明天开始,你将开始新生活,这个房子属于你,之后,你可以选择忘记我,也可以和我保持朋友关系,你必须做到,我相信你。”
当时的我即使伤心欲绝,也因为太过爱他,而不得已选择尊重他,我没法对一个从头至尾波澜不惊,帅气沉稳的男士发脾气,我也没那个能耐。
他给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珍爱,他初见我时,说的那一句,lady ,may I use your telephone?
I,I,……yes,sure.
我傻乎乎地用蹩脚的英语回答着长着华人面孔却说英文的他。
他微微低头,双手接过我的电话,语气平和地说着让我茫然的英语。
不多时,一辆轿车缓缓停在路边。他临上车时,微微一笑,用中文对我说,“女士,谢谢你,我们会再见的。”
这一句,换来我满脸惊讶。
那年还在念大二的我,头脑简单,生活慵懒,却不曾想那样的我会让明岩忍不住想要搭讪,我是他回国后第一个想要认识的女人。
女人,真的指,头发蓬乱,总穿连帽卫衣,脚蹬网球鞋,爱发呆的我。
他之后解释到,那天,留学英国近十年的他刚回国,尝试着四处走走,看到一个穿着极随意,咬着今川烧,抱着一小束绿菊,在公交车站不时望着天空的女孩。每辆公汽停下的时候,周围的人都蜂拥而上,只有她抱着花,一点都不着急的样子,直到只剩下她一个人候车……
温柔的他,第一次那么严肃可爱,他略显深沉地对我说,“这世上有的人爱上别人是因为相貌、金钱、权利或者别的什么,而我明岩爱上你,真的是一见钟情,日渐欢喜。”
明岩,你还记得你第一次正式约我见面的事吗?
我睡得迷迷糊糊,虽然知道会被破口大骂,但我依然心安理得地待在公寓里。同事阿蒙给我打电话,说,“司贝,你再不来上班就要被开除啦。”
我淡淡说,“阿蒙,改天请你吃饭啊,算是庆祝我辞职。”我记得当年我曾对自己说过,我想要的生活不是纯粹的金钱物质,我重视我的人生是否深入这个世界,我需要感知,活着的感知。
大学念管理专业的我,没有顺应大潮,去当管培生。我这样的人不喜欢培训,被硬性强化的惯性生活。我也固执地没有接受学校推荐的任何工作,我想看我的能力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能得到怎样的待遇。
因为,我一直以来都被人说是乖孩子,可我骨髓中是叛逆,血液中是对自由极度的渴望。生来注定热衷漂泊独立的人,从不会轻易流泪,那是比血还要稀有的私藏。
果然,是我太稚嫩了,自以为是。辗转一个多月,我只找到了月薪只比本城平均水平高一点的网编职位,好在这里提供午餐,离我的公寓很近。
当我再次被刺耳的铃声吵到时,我胡乱地摸着手机,却怎么也摸不到,顶着乱糟糟的头发,不得已起身,在被子褶皱间,抓到它。
陌生号码,本地的,我有点不耐烦,但一想到万一是人事经理打来的,我还是得好好接听,毕竟还没结本月的工资。
我故作虚弱道,“喂,您好,请问您是?”
“您好,我是……您还记得去年在公汽站借您手机的人吗?”
这年头,做传销的人也是无聊,还有点弱智。我把手机调成静音,放心睡去。
毕业上班到现在,第一次这么单纯的睡觉,不在乎日落星沉。只有肚子饿了才是最自然的闹钟,我裹着毯子,在厨房开火煮泡面。
公寓没有电视,我打开电脑看剧,手机有两个未接,一个未读。
未接是部门经理打的,要说我想辞职的原因,第一是工资太低,学得太少,第二便是这位人才的私下叨扰。我这样的样貌,谈不上被潜规则,但也莫名其妙地入了他的眼,有事没事就要找我陪他吃饭会朋友,不然就是去接他孩子放学。
我是年轻善良,但我又不是傻子,我知道他的意思,但我完全没有意思。
我点开那条短信:
您好,
女士,我是去年在恒城106路公汽站的站台,向您借用过手机的男士,我叫明岩。
我知道这样很冒犯您,但我真的想要认识您。明天晚间6点,我可以邀请您在文印酒店吃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