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超市里的营业员没了。十几年前,当年轻时尚的新闻老师说手机将会是新一代媒介的时候,还不能使用手机上网的我们,是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今天这番景象的——网络无处不在,人人时时在线。
作为一个曾经对媒介感兴趣的人,现在的传播环境和十几年前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随着人工智能的兴起,人们的生活方式正在并将更为迅速地被改变。
曾经有人认为法律工作不会被机器所改变,因为计算机不能思考感受,不能行使判断力或产生情感共鸣。这不过是一种误判,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唯一不变的只是变化本身。
未来会如何,我们不能清晰的洞见。但在可以看见的将来,电子技术只会变得越来越强大——模拟辩护、合同起草、客户会议、谈判、文件审阅、尽职调查,还有虚拟庭审、网络法院、在线纠纷解决等等,都会更多的借助网络来实现。未来的法律环境将会像手机一样,以我们想象不出的速度和方式改变人类生活。
《跃迁》这本书说,每个人都需要问自己三个问题:“我今天做的事,机器能做吗?外包能做吗?明天会做得更好吗?”把不重要的技能外包,聚焦核心技能的跃迁。未来世界的认知能力,是找到信息的搜索能力、运用信息的思考能力以及从大量信息里抓取趋势的洞察能力。通过联机学习,打磨自己的一块知识晶体,然后和他人交换知识,联机获取他人大脑里最新的知识。
关于法律职业的未来,和《跃迁》的逻辑并无二致。把不需要判断力、战略眼光和创造力的工作,外包给成本更低的人或者交由机器处理。通过机器学习和大数据分析,汇集搜集数据,预测合规结果,了解某一行业的法律风险。近年来,调试得当的系统在审阅和提取海量文档方面的准确性和系统性都已经超过了初级律师。任何人都可以共享免费的网络资源,并通过“众包”等方式利用一大群人的集体才能,共同处理某类法律任务。
如若真如此发展下去,留给未来法律人的机会是什么?大致是两个方面。要么跟机器竞争,最优秀和聪慧的专业人士将会坚持最久,因为他们的专业工作不能也不应该被机器取代,毕竟决断复杂的规则、政策、道德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计算机系统的能力范围;要么搭建机器,旨在直接加入新法律技术和系统的开发和投放。下一代律师或许是这样的:更灵活、会协作、懂技术、商业敏感、跨专业,能超越法律和专业的学科边界,能用通俗的商业语言交流……
《创新者的窘境》里说,颠覆性技术的早期,市场领袖和消费者经常无视新系统的优越性,认为其不太可能成功,然而,随着消费者逐步接受新技术,他们常常很快就转向基于新技术的服务,而服务提供商认识到新技术的潜力时往往为时已晚。看这本书时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例子就是诺基亚,因为我爸曾两次将同一个诺基亚手机掉进鱼塘,捞起来还能继续使用。然而这个质量过硬的品牌,随后就衰败了。在新时代,你貌似什么都没有做错,但忽视了变化的趋势就是最大的错误。
当今中国的法律市场,仍旧以劳动密集、繁琐、纸面为主,然而在法庭阶段,也已经采用了新的方式。比如通过计算机辅助速记,可以让法庭发言由速记员记录下来,几乎即时转换成文本,显示到法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屏幕上。文本显示之后还可以加注解,并构成可检索的庭审数据库。未来,电子提交、自动化、流水线、基本无纸化甚至在线法院将是不可避免的趋势。
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在网上选择律师可能会像买衣服、点外卖、住宾馆一样,先到电子法律集市查看口碑、比较价格,可以在网上交流,回答一系列问题,完成在线表格后,一份像样的初稿就被拼装好了。
在社交和工作的很多方面,法律规则会深深嵌入各类系统和程序,比如一辆车会提示其驾驶员和乘客,除非先通过车辆自带的吹气酒精测试,否则车辆不会点火启动。
未来法律人应该感到欢欣鼓舞?作者是乐观的。对于一些重复性、流程性的步骤,我百分之百认为迟早有一天会被机器所取代。但是对于机器的“情感计算”领域,声称采用这种技术的系统能探测和表达情绪,甚至已经可以比人类更准确地区分伪装和真实的笑容,我是持怀疑态度的。
读过一本书叫《FBI读心术》,伪装者的语言有时是可以骗人的,但一些无意识的行为、动作有可能会出卖他。人,比自身想象的还要复杂千万倍,我相信机器所取代不了的不仅是某些复杂的案例,更是人的情感部分。美国大法官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离开了人,法律什么都不是。
作者说,我们为什么要让某些专业群体对某些人的活动享有垄断权,他们被排他性地授权和许可从事相应的法定审计、手术、法庭辩护?作者幻想打破法律垄断的壁垒以降低法律服务的开支,却忘了法的本质就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我们当然期待诉讼成本、医疗成本的下降,乃至人人都能当律师,人人都能当医生,甚至世上根本没有纷争和病痛,先等到共产主义社会实现的那一天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