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为求生结果了欲置自己死地的对手,这正当吗?如果为了钱杀人,比如升职、偷猎等等,听起来合理吗?为了其他人的生命或者更多人的“利益”呢?
我的感觉是被威胁生命时给对方以同样的反击是正当的。如果你得生了,却还要将对方杀死,就不正当。超越生死的话题的时候,这大概就称为“不道德”。
足球有关于“拉扯”的规则:阻碍对方进攻或者占据有利地形,“拉扯”才吃黄牌,否则就是干扰。我的理解是,这是为双方公平起见。
有人说,我为什么要公平?我比你强,想打谁打谁。有人说,你们这些低贱的种族,我有责任保持人类血统纯净。还有人说:为了“xx”。
国家中,人与人的公平就在于与你同我一样的所有,生、表达、投票。生命首先被尊重,否则其他枉谈。这是为“你”,也为“我”。
无论什么理由,战争就是为某种利益的屠戮行为。这个背景下谈什么对与错?杀死谁、保全谁没有什么合理性,因为它超过了求生的边界。
那么其他生物呢?比如楼下的流浪狗被毒死。原因是居民觉得它们吵闹、有味道。为什么它们会出现在这里?原养主抛弃它们;这里的居民偶尔喂养。
有人指责喂养者,什么烂好心。流浪狗收容基地狗满为患,有人说,为什么只救狗?还是说到底自己移情?
我忽然想到的是,人驯服家养动物,抹掉万年前的野性,它们依赖人。不同于野外的生灵,日夜为死生奋斗,却好似同时失去,为生存反击的权利。
黑泽明的《影武者》中,武田信玄收了名与其外形酷似的小偷为影子武士。他被暗杀之后,影武者就成他的替代。攻伐三年,影武者之事败落。
影武者被赶走,但是他已将自己视为武田信玄的影子。他已是武田信玄的影子。眼看着武田家族陷落、城破,一切溃颓,他冲向敌军、自杀。
国家给了人以生的最大保障,遮蔽所、食物、医疗、社交、娱乐。同时人随着聚落、村子、城市进化或是驯化。
马可·波罗向忽必烈汗叙说锌片的廊柱、雕花的房屋、水中沐浴的少女。那些由欲望促成的,或是消灭了欲望的,或是被欲望杀死了的城市。在镜中、沙漠中、水边,消失了原貌、或是不断迁徙着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