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就主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趋势,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作出部署。
《指导意见》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从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等7个方面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提出要以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更好激发数字经济活力,优化数字社会环境,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指导意见》强调,加强党中央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指导意见》提出成立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数字政府建设,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办公厅,具体负责组织推进落实。
当前,全球范围内的数字化转型步伐正在加快。世界各国纷纷提出了政府数字化转型战略,强调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政府治理与服务能力为目标,致力于建设开放、共享、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府。
我国从2016年开始,以“互联网+”为牵引,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平台,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过去电子政务建设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依然不能适应政府整体数字化转型的需求。
如何从机制上打破条块分工带来的碎片化建设模式,构建“统分适度、权责明晰”的协作机制(如政府办公厅统筹规划、电子政务部门管基础平台、大数据部门管数据治理、业务职能部门负责应用),是数字政府建设成败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