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是讲故事的艺术。故事讲得好就是高手。
胡安·鲁尔福,半年之前还不知此君何许人也。有一天读到一本小说集,遴选了世界上一些杰出的作品,拉美部分就有此君,《烈火平原》——后来被翻译为《燃烧的原野》。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极力搜索,终于搞到了一本短篇小说集,《燃烧的原野》,译林出版社,张伟劼译。看完最后一页就有点迫不及待想搞到他的全集——有点贪得无厌了吧。
论者多认为《佩德罗·巴拉莫》是其巅峰之作,若从风格、手法的角度来看自然它当之无愧,但从叙事上说我觉得《燃烧的原野》(单篇)更佳,《科马德雷斯坡》也很好。譬如《百年孤独》和《一场事先张扬的谋杀案》——没错,我觉得《百年孤独》有《佩德罗·巴拉莫》的影子,《一场事先张扬的谋杀案》则隐约能看到《科马德雷斯坡》和《燃烧的原野》在闪烁。
《燃烧的原野》讲的是革命者的故事(杀烧抢掠都干了——叙述者的老婆就是抢过来的,与其说革命不如说造反),革命着的士兵(以叙述者为例)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他们只是饱其私欲而已,到处纵火,可笑地逃跑,以及见缝插针地占领土地并在上面玩“斗牛”(“斗牛”的段落写的妙极了)——这就是他们革命的内容。故事叙述了不起之处在于:所有的描写、起承转合都是叙事者的视角,叙事者视角的局限仍旧是其局限,并不加以修补。试举一例:
第三次齐射是从我们后面打来的。是他们放的,打得我们跳到了寨墙的另一边,直跑过我们打死的那些人的尸体。
然后灌木丛中的追击开始了。我们感到子弹在底下乱窜,如同双脚落在了一群蚱蜢上头。我们中间时不时就有人中弹,随着骨头开裂的一声响,身上就开了花。
“然后”很妙,完全是站在叙事者的角度。——鲁尔福的文字有些黑色的诗意,黑色的荒诞,而又很平静(因为始终是叙事者展开的)。这两段也能看出来端倪。这种视角会产生跳跃,但是对感觉体验确是绝好的助益。它更私人,允许感觉幽微泛滥。
在叙事的时候,鲁尔福喜欢“逐次展开”的方式。在《科马德雷斯坡》里面(小说集里每一篇都能看到这样的句子),鲁尔福喜欢随时抛下一个锚点,然后在后面等着。写帮助托里柯兄弟抢劫的时候,一开始就说“那天晚上我帮他们抢劫一个赶马人的时候,头一次意识到这一点。当时我意识到,我少了点什么……”,然后花了十个段落展开,当展开到具体的时候,锚点上的感受变得真实了。
后面写到托里柯哥哥来质问为什么杀死他弟弟的时候,也是如此。
所以,在我杀掉雷米希奥·托里柯的时候,科马德雷斯坡和周遭的几个山包间已经没什么人住了。
这事儿大概发生在10月间。我还记得那晚的月亮又大又明亮,因为那会儿我正利用这么好的月光,坐在家门口缝补一只满是洞洞眼的大布袋。这时候,那个姓托里柯的来了。
他准是一路醉醺醺地走过来的。他一下子晃到我跟前,左右摇晃着,时而遮住我需要的月光,时而又把月光还给我。
引文最后一段就是个人体验的描写。缝补就是一个锚点,以后的文字中,这个形象经常跳出来。
这一次引文有点多,因为文字太好,描写太准确。对一个写手来说,找到怎么写好文字的原则很重要。这也是所谓的秘诀。鲁尔福给了我一些启示,我想是:
准确和想象力。(他醉醺醺走过来,晃到我跟前……时而把月光还给我)
准确表达本质,而想象力则赋予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