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养狗之前我也是喜欢狗的,但是没有那么的热爱。只是单纯的喜欢而已,并没有觉得狗狗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从小相对于女生们所喜欢的HELLO KITTY,我更热衷于SNOOPY,由此可见从小我就更喜欢狗。
记忆里在青梅竹马的姐姐家里看到过一张关于狗狗的海报,海报里的狗狗趴在地上呆滞萌萌的眼神望着跟前底下脑袋看着他的小朋友,那个画面总是萦绕在我童年关于狗狗的记忆里。翻看童年的各种照片时也不难发现,留下的影像中我也是和狗狗一起拥吻合照。
皇天不负苦心人,我终于在我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前夕拥有了自己的第一条狗,他是一只混血,我总是这样充满着洋味的介绍给我所有认识的人。
混血,大家懂的,就是杂种。
他来自一只是博美与另一只是京巴的结合犬。
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是在小学妹的空间照片里,那个时候也就一本A4大的书那么长,之所以这么直观是因为那张照片上的他就是趴在一本不知道是什么的教科书上,假装有文化的样子。
当时并没有觉得他好看,只是眼下很需要一只狗狗来慰藉我那时有点受伤的心,那就是一个入职安慰奖。
一周以后,我在一个刮着狂风乱遭的一天把他接到我家,路途中他凌乱的小毛在风中摇曳,小脑袋紧紧的缩在我的怀里。那时他刚刚出生不到两个月,是一只连楼梯都不会上下的小崽子。
最初的名字从 “大炸弹”到F4周渝民的昵称“仔仔”,都有叫过。
最终拍板取名巴菲特,原谅我那个时候正在啃一本叫《滚雪球》的书。
最后的最后,大家为了图叫起来顺口就叫成了巴特,再后来的后来,爸爸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只比巴特脑袋还大的乌龟,便取名叫了巴菲。不晓得他们会不会趁着我们不在家的时候偷偷合体为巴菲特。
闲暇时光,爸爸躺在靠椅上看着《滚雪球》,听着巴赫的《G弦上的咏叹调》一旁窝着巴特,一边趴着巴菲。
身为标准巨蟹座的我,却对小孩子“过敏”,尤其是熊孩子。
所以我想我一定是把我所有的母爱都用在了巴特身上,幼年时拉屎拉尿,如何上下楼梯,都亲力亲为,并且依然将他视若瑰宝,捧在手心里。
上班之后与巴特的分离更是让我日思夜想,只要在路边见到狗都会两眼发光,曾经几何我就这样被巴特牵连着,潜移默化的,对于狗狗的最初的喜欢,变成了如此的痴迷。
翻阅关于狗狗的书籍,看关于狗狗的电影,结交养狗的朋友,逛狗狗淘宝店,淘狗狗衣服,粮食,玩具。所有的一切都似乎离不开狗。
当我爱狗的时候,这个年代,我所生活的这个国家似乎也开始对狗狗有了新的尊重,开播关于狗狗的娱乐节目,值得推荐的就是上海卫视每周三晚22:00的《狗狗冲冲冲》,这是巴特爱看的节目,也是我爱看的节目。
他真的看得懂,会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视屏幕,偶尔会叫两声,似懂非懂的样子甚是呆萌可爱。
他们其实只是不会说话的朋友。
他们其实什么都懂,会乖乖的待在家里,玩着自己的玩具,歪着脑袋盯着墙上的挂钟,看着分针秒针一点点的挪动,期盼着你下班后开门进家的那刻,期盼着你给他们一个热情的拥抱,他们真的会笑,嘴角上扬,兀自抿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