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一个人的朝圣》,竟然不自觉的被吸引,文章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对于人物及情绪描写的细致入微,引人入胜。
事件的起因是因多年好友患癌症,给他写了封告别信,让哈罗德久久不能平静。想要回封信,寄信的过程他想起了好友,想到了自己的过往,以至于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了整个英格兰。87天,627公里,只有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最初,哈罗德也不知道有什么能支持自己走下去,毕竟他只身前行,没有电话,没有行李,没有地图。
直到他遇到那个加油站女孩,女孩说:“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我并不是说要……信教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正是这一段话让哈罗德知道能支撑他走下去的就——信念,走下去,老友就能活。
看到这,不禁想,是啊!我们多少人一生碌碌无为,做事思前想后,想的永远比做的多,皆因我们没有信念。信念看似是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但它却是每个人勇往前行的无穷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