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是一家茶商的独子,七岁那年,江湖之中出了一伙专门偷劫富家子弟的强盗,他们将小孩子偷来之后,便去找那些小孩子的父母要赎金,什么时候小孩子家中再也出不起钱了,他们便将小孩子撕票。
他便是被那伙强盗掳了去的,而在那强盗的小黑屋里,还关着一个大概四五岁的红衣小女孩,他小时候一直被家人捧在手心里,从未见过什么坏人,不知所措之下便一直哭泣不止,而那小女孩似是被他的哭声扰得烦了,满眼的不屑的道句:“有完没完?哭丧呢?”
他承认,即使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能完完整整的想起那小女孩的这句话和那一脸嫌弃的眼神,而当时只有七岁的他显然也是被那小女孩的一句话给噎住了,连哭都忘了。
过了一会儿,那小女孩问他:“你家里有钱吗?”
他点了点头,那小女孩又问:“你家里很有钱吗?”
他又点了点头,那小女孩说:“那你放心吧!你会活得稍微长一些。”
两人一起被关了近一个月,而那女孩已经被关了两个月,显然,那女孩家中也是极有钱,一个月之内,他们也算相互了解了一些,不过,那女孩始终没告诉他,自己叫什么名字。
一个月之后,鹤不醉家中再也付不起那劫匪所要的巨额赎金,而那女孩的家中显然付赎金付的也吃力了许多,那些强盗偶尔会从他们身上拿下些小玩意带给家里的人,可态度明显差了许多。
一天夜里,他被噩梦惊醒,却发现对面的小女孩人不见了,他一个激灵站起身来,这才发现,那团红色的身影正趴在那铁栅栏的一边,一只小手按着那栅栏外的那头大锁,而另一只手拿着一根细细有铁丝之灯类的东西在捅那个锁眼!
那女孩听到动静回头看他,对他做了个“嘘”的动作,便又接着去弄那锁,可她人小,只不过折腾了一会儿便累了,只好拿着那铁丝又坐了回来。
“你……。”
“小声点,我们必须要跑,不然很快就会被杀掉。”
“你的铁丝哪里来的?”
“这个啊!”
那小女孩将那铁丝递给他,他这才发现,那根本不是铁丝,而是一根簪子,只不过,那簪子似是被磨了很久一般细得如同一根铁丝一般。
“这是我娘特意打给我的簪子,我刚被抓进来的时候把上面的珠花戳断扔了,然后只留了这根细簪棍,然后每天晚上偷偷的磨一小会,就成了这样。”
说实话,即使是现在,他也是极震惊的,一个不过五岁大的孩子居然能想到这么多,他当时居然都没有反应过来,那女孩小心的看了看周围,然后说:“那锁太大了,我们轮流来开。”
后来,两个人每天深夜都悄悄的去开那锁,终于几天之后,两人成功从那小屋里逃了出来。
因着这两个月他们都极听话,那些强盗从来没想过两个乳臭未干的娃娃居然会逃跑,所以,他们还算顺利的直接从那院中的一个狗洞里钻了出来。
可,有狗洞,就有狗。
那些大狗被拴着,咬不到他们,可它们会叫,他们两人刚刚躲到外面的树林中,那群强盗便被那狗叫醒了。
于是,他拉着小小的她在黑暗的丛林中疯狂的奔跑,刚开始两人倒也不算太慢,可随着时间慢慢流逝,两人体力渐渐不支,狗叫声越来越近,而他们被堵到了一条河边。
“娘……娘说过,被狗追,可跳河走,才不会……被追到。”
那红衣小女孩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可这话倒还说得完整,狗叫声越来越近,两人急得只挠头,如果被抓到,哪里还可能活命。
“跳。”
她一句话说完,直接将鹤不醉从岸上推了下去,随后也“扑通”一声跳了下去。
可两人显然都错估了那条看起来并不太深的河,那河不但深,而且水流急湍,暗礁横布,危险异常!
他醒时是趴在一条浅浅的小溪中,天已大亮,日照于顶, 虽是如此依旧冷的厉害,从岸边爬起来四处望了望,却没发现那红衣的小女孩。他急了,找遍了那小溪的周围,却也没见到那小女孩的踪影,直到他顺着溪水向下走了几里,在那溪水中的一片杂枝中发现了那女孩,他急急忙忙的趟水过去将人连拉带拽的拖到了岸上。
却发现她的背上有一道极长的伤口,似是被水里的利石划到了,那伤口已经不再流血,但却翻着皮早已发白,他当时就吓哭了,可哭完却还是决定要救那女孩,他将那女孩背到身上,一直沿着那条小溪走了很久很久,才发现了一个小镇。
他当时又饿又冷又累,可想着这女孩可能会活不下来,他便也顾不自己,背着昏迷不醒的她光着脚在那镇上狂奔,街上的人都满腹疑问的看着他们,可他却不敢停,他怕他一停下,那女孩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到了医馆,那医馆中的大夫却恰好外出问诊,而那医馆中的小伙计又不允许他将那女孩放到医馆中,强行将他们赶了出去。
她却醒了,第一句话便是:“我好饿。”
虽然只是一句轻到不能再轻的话,可却也让他欣喜异常,他将她放在医馆门口的台阶上,然后兴冲冲的跑去帮她找吃的。
他没有钱,又脏又臭,从来只是当少爷的他在饭馆和包子铺面前岂求别人给他点吃的,可等到他终于拿着别人施舍给他的包子回到那医馆前面时。
她,为什么不见了?
那红衣的小女孩,不见了?
他拿着那包子在那小镇上整整找了两天,直到后来他晕倒,师父将他捡了回来,他再也没见过那女孩,直到昨天,楼十背上靠近右肩处那道长长的疤痕如同一道闪电打在他的面前,而且,她似是也喜穿红衣……
“师兄,师兄,楼十出门了。”
木青远一声急呼打断了他的思绪,他转头一身,一身红衣的楼十已经从云仙楼出来,朝西边街上而去,他便起身便带着木青远离开了。
外面不知什么时候下了些微雨,细细密密的却不砸人,街道上的小摊贩纷纷支起伞棚遮挡雨滴,楼十打了把红色的伞走在街上,先是进了满福楼买了几盒糕点,又在街中一个老婆婆的摊上买了些荷叶糕之类的零食点心,楼十似是与她十分熟识,笑着与她说了些什么,等那老婆婆将点心打包好,她付了账,又接着便如同寻常女孩一般四处随意的逛了逛,没过多久,便回了云仙楼,一天便再也没出门。
而一边,楼十回了云仙楼,一路快步走至三楼,脑中不断的想着瑾婆婆说的话,那卖点心零食的婆婆是她和宋姜在山上之时专门照顾她们饮食起居的婆婆,云仙老头去逝之后,她便将瑾婆婆接到这里来,可今天,瑾婆婆却语意黯然的与自己道了声:保重,阿十!
楼十到了三楼自己房间,将门窗皆关上,然后坐在桌前,将买来的点心拆开,果然,那包着点心的纸盒之中,有一封信,信封之上有着云仙老头的几个字:吾徒楼十亲启。
居然是云仙老头写给自己的,楼十心里有些激动,没想到云仙老头去逝之前还给自己写了封信,可他为什么没有直接交给自己,而是给了瑾婆婆?
不再多想,楼十撕开信头,取出里面的信纸展开。
………………
良久,楼十一声叹息,将那信纸团成团,握于手中,微微发力,那信便成了粉沫。
时事弄人,云仙老头倒是多情!
不知多少年前,云仙老头还是云仙公子的时候,他的两个师妹爱上了他,可造化弄人,他却偏偏爱上了自己的师傅无命尊主,出于江湖道义与世事伦常,他压在心底,从不敢表露半分,但爱这个东西,只要你心里有,它便会如同空气般散发出来,无色无味。
可云仙的爱没有传达到无命那里,却让他的两个师妹深深的愤怒了,没错,爱不能分享,兰楹与玉冰儿想独占它。
可云仙对她们两人熟视无睹,如若不见,不管她们两人如何诱惑与吸引,云仙却只当她们是师妹,从不多想一分。
终于,爱转成了恨,邪恶在两人心里生了根,恶毒在云仙对无命柔情轻语时加剧,计谋在云仙对着无命的背影发呆时蕴酿,人性则在云仙接故意接近无命时得到了考验,最终,两人达成了共识,她们有了一个杀师灭祖的计划。
无命的性格与楼十很像,懒散却也安静,极厌世俗。
一天,兰楹与玉冰儿以献宝之名送给无命一瓶蓝色的玉液,说是雪山琼浆,对身体有很好的调理作用,无命对两人的恶毒心计毫不知情,只当两人是玩笑,并没有喝,可她们两人却以东西宝贵为名请无命尽快饮下那玉液,无命看她们两人倒也是有心,并未多想,便当着两人的面饮下了那蓝色的液体——噬神水。
传说,这东西能杀神,兰楹和玉冰儿知道无命武功高深,平常的毒药对她根本造不成影响,所以特地从江湖之中有名的毒医那里偷来了这可噬神杀佛的东西,心计之深,可见如此。
但没想到,即使是饮下了噬神水,无命却还是未死,她本想用内力逼出身体内的毒液,却又被两人联手攻击,运功之下,那噬神水更是加速毒化,尽管她武功高深如仙,却还是抵不住人心险恶至此,临死之前,她强撑着最后一口气一掌震断了玉冰儿的心脉!
而那兰楹也被她的掌风震断了一条经脉,从此不但失去了生育的能力,武功也大不如前。
云仙赶到时,无命已经闭上了双眼,那个红衣美人终是烟消云散,在这个世上消失了。
瑾婆婆是无命收养的一名孤儿,当年事情发生之事不过三四岁,瑾婆婆正在与无命玩躲猫猫,可她见无命久久不来找她,便悄悄的从假山之中跑了出来,恰好看到事情发生的经过,无命死了。
后来,兰楹便失去了踪迹,瑾婆婆被云仙收养,带回了楼十和宋姜从小长大的那座山上。
云仙是后悔的,事情是因他而起,但无命已死,回天无力!
云仙所收的十个女徒弟,其实个个都与无命有着或多或少的相似点,云仙想弥补心里对无命的愧疚,只能通过这种近乎愚蠢的方式实行,而他所教的女弟子一旦有身孕便会经脉萎缩和失去功力这件事,云仙也是后来才知道,但这事倒也不是没有回旋之地,只要如同楼十宋姜一般,每隔十日为其输入一次真气,便可保身心无虞,但是却没想到,他的十个徒弟之中,只有楼十与宋姜做到了如此,而她们的那八个师姐,要么是因为爱上同一个男人争风吃醋,活活看着对方痛苦死去而不出手,要么便是还未出师门便相互猜忌,暗中诋毁,她们的这种行为令云仙想起了无命的惨死,令云仙一度对她们极度失望,便由着她们作为,不闻不问。
…………
又过了一天,楼十一如往常从云仙楼到满福楼买糕点,行至街中时却发现街上空无一人,街旁的小摊上,甚至还有掀开了一半的包子笼屜,露出里面白嫩的一只只包子,徐徐的升着热气,楼十走过去,伸手拿了个,轻轻咬了一口。
肉包子,很香,就是有些烫。
又拿了几只,用一旁桌上的草纸包好,从怀里拿出几文钱放在那桌上,她便回身而去。
箭,闪着绿色的荧光如疾鹤飞行般从一处真冲楼十的后颈而去,楼十只在那箭快要射中之时稍稍移了移头部,那箭便擦着她的发梢飞了过去。
“哈哈哈,看不出来,一个花楼的老板娘居然会是江湖上有名的楼十?小生倒是好生佩服!”
话落从街边那林林总总的房间里闪出一个书生面容的俏公子,青衣白衫,手持一把白扇轻摇慢曳,好生潇洒!
“什么叫有名?除了几年前的武林大会她来搅了次局,我们可都没听说过她还有什么能耐?”
一个粉衣女子衣装华丽,面容娇艳的站在路边酒楼的二楼看台上,倚在一个彪形大汉的怀里百般娇媚,那彪形大汉一手揽着她的腰怒目看着楼下的楼十,嘴角挂着轻蔑的笑容。
“不过能躲过万爪阎罗那箭,倒也算有些本事。”
一旁的一个黄衣道人,满身的金银挂饰布满全身,虽为道人却全无道家之态,反而更像一个满身铜臭的奸商。
而那被称作万爪阎罗的人从一旁屋角处慢慢踱出,一身黑衣满脸的凶神恶煞“呸”一口吐出一团黄色的浓痰,恶心异常。
鹤不醉与木青远立于远处观战,那木青远看了看这些人有些婉惜的说了句:“从心里来说,那宋姜并不是个坏人,反而是江湖中难得的正派人士。”
鹤不醉眼见他说这话,问道:“那几人是什么人?”
“大师兄,说句实放,那几人还真不是什么好人!那个玉面书生人称白扇朗中,他明明医术高超,却心术不正,以将人治死为乐,笑里藏刀,手段狠毒,江湖之中被他故意治死的人不在少数,可偏偏他又轻功极高,江湖中人拿他没办法,后来宋姜以计找到了他,将他打得一年没能下得来床,差点废了!还有那个粉衣女子,她为了保持容貌不变,专门吸食刚刚出生的婴孩的血液,几年时间便杀了上百名刚出生的婴孩,宋姜同样找到了她,却被官府的搅了局,只好将她交了官,可看来她是逃出来了,她身旁的那大汉是她的伙计,与她刚好互补,她喝人血,他吃人肉,至于那个道人和那个万爪阎罗反正也都不是什么好人。”
“那几人武功如何?”
鹤不醉有些担心楼十,不自觉的出口问道,木青远顺口道:“我那天与楼姑娘交过手,虽然楼姑娘武功也不错,可那几人的确都是高手,要不然,武林之中也不会一直任他们如此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