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有点感慨,准备写一写近日狂看小说读后感,当然是用手机下载来看的阿,买书哪里赶得上我日读两本的速度?何况,我看的都是不入流滴,书店根本木有得卖!
我是资深腐女,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我真的不知道阿,我妥妥的无辜阿!因为在04年春天,我虽然拥有老哥送的第一部笔记本,但是我不懂上什么论坛不懂在网上找小说看甚至度娘都用得不溜,本本纯粹沦为上Q以及我也是有电脑的人哦的工具而已。但是!我在没有看过任何耽美同人文的情况下,我自己呕心吐血三天三夜写了一部四万字的耽美小说,我简直就是无师自通好吗?我天生就是三观不正好吗?
一写完就给闺蜜看,她不是腐女她至今只看过我写的那本耽美,但是她高度接受直呼太精彩鸟太油菜花鸟,我只能说闺蜜就是这样~管你是初识字还是半文盲挺了再说。
06年看了第一本耽美小说是《北京故事》,非常经典,称得上BL文学。可以说很多正常人看完整个人都思密达了,从此那个啥,简直就是走上人生岔路的里程碑嘛。据说那些BL们第一次看都内牛满面,十年前中国还相对保守,国外也还没有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心声阿,触及灵魂阿!
同人只迷盗墓的瓶邪、凶宅的朋我。耽美~~哇哦,这段时间,除了吃喝玩乐就是日看夜看眼睛已经对着手机屏幕瞎掉了!不要怀疑,我现在闭着眼睛打字玩手机,我是中华技术人才库的嘛。
非常喜欢的作者有淮上,老千,泡泡。不过肥田《王子病的春天》却让我几天都缓不过劲来,同道中人很多都说感动得泪哗哗滴。个人觉得肥田是腐作里最有才华的一位,她的文涉猎很广设定宏大,各种题材都得心应手,而文笔又优美利落。
《王子病的春天》特别多共鸣,主角生活在深圳,01年考上广州的中大。完全就是同龄人阿喂,有可能曾经在街头擦肩而过哦。看这篇文有强烈的感同身受,描写得太亲切太真实拉,仿佛又经历一次自己的中学大学初入社会,那些青涩的岁月纯真的时代~致我们已经逝去的青春流泪。
文的甜蜜与忧伤都是暖暖的淡淡的,却让人对牛奶仔心疼不已!
14岁那年,牛奶仔再次遇见已是孤儿的马骝。竹马的篇章正式揭开。
随波逐流一点一滴的生活,平淡乏味,毫无猎奇,然而,情感仍是这样发芽。没有任何预兆,并且不容日后质疑。上学放学,讨厌嫌弃,情不自禁。青春随着岁月流逝,但又仿佛并未走远触手可及。
两个少年渐渐的成熟起来,一位英俊迷人一位干净阳光。占尽天时地利。
然而,马骝与牛奶仔合到天生绝配,始终不是一对。然而,马骝对牛仔仔好到天荒地老,始终不是爱情。
牛奶仔说:“我喜欢你喜欢得要疯了,你喜欢我一下会死阿?”~~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虐心阿!
为神马哪篇文都是遍地基佬,简直到了男生爱女生是病得治的地步,要不最后,不,最多最多文四分三已经被掰弯。可是这里呢?
小虐怡情有情人终成眷属才是王道啊!
怎么能虐成这样,怎么能现实成这样?!
对,就是现实!因为《王子病的春天》是肥田唯一一篇真人真事而来,所以,现实中的直男,根本难于掰弯!
好喜欢牛奶仔,好心疼牛奶仔!一口气写完这些,只为纪念我心中那个敢爱敢恨的牛奶仔。 谢谢你的故事,牛奶仔再见。
不要再用手机看小说拉,不要再沉迷耽美拉,求冷水泼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