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那个星期四的下午,太阳异常慵懒。他坐在沙发的一边,捧着电脑,埋头苦修着照片。她坐在另一边,埋头看着一本奇怪的书。时钟叮咚了一下,下午2:30。
她忽然抬起了头,一脸兴奋地看着他,“书上说,如果你太想念一个人,你就会渐渐变成那个人的样子。”
他淡淡地笑了一下,满是无奈地宠溺,抬起头温柔地看着她:“那么你曾经太想念过谁?”
她挤了一下鼻子,不好意思地笑了,“我曾经是很想念过一个人,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可以定义为‘太’。如果我真的变成了她的样子……”她翻起眼珠展开了遐想,“嗯,也好,也不好。”
“怎么讲?”他笑得更宠溺了。
“你知道我想的是谁。如果我变成了她的样子,我会越活越年轻,这很好。不过,这么大的人了,还那么天真无邪,人们该以为我是怪物了,这样又不好。”她一本正经地回答他。
他笑得更开心了:“你就算变成了她,你的性格和你本身也没多大差别啊!脸能更年轻,其实挺好的。”
她一个机灵直起身子,歪过头,睁大了眼睛瞪着他“坏蛋!”
他用低沉的嗓音悦耳地笑了一会后,继续埋头修起照片来。她却一直看着他不动。
“你有过很想念的人吗?你变成了他的样子吗?”她忽然问到。
他手中的工作忽然顿了一下,不过他依然低着头,一边继续忙一边干脆地回答她:“没有”。
“可是我觉得”,她说“如果那天我没有遇到你,我可能真的会变成小莉雪的样子。”
2007年,她高中毕业,为了庆祝终于可以告别学习与束缚,她和她当时的男朋友出去撒欢几天几夜,完全不管不顾了。在临去大学报道的前一个星期,一直身体不适的她在医院被查出怀孕。她的男朋友被吓到了,从此再不敢露面。她一个人抱着录取通知书哭了一天一夜,最终决定要留下孩子。为此,她和家人闹翻了。女儿莉雪一岁后,她抱着孩子开始出去打工,几经辗转,到了临城。
临城的工作机会很多,她还可以做一些兼职。她每天都特别辛苦,但是每次看到莉雪那张纯净天真的小脸,她就会觉得她的天空在任何时候都是绚烂的。莉雪是个特别懂事的孩子,不管多晚,她都会等妈妈回家,妈妈躺在床上时,她总会帮妈妈捶捶腿。那一年,她还自己尝试起了做饭。每当她抱着小莉雪的时候,她都觉得自己这辈子有莉雪就是天大的幸福,她再也不需要其它了。莉雪就是她的阳光,她的依赖,她最大的安慰。
三年前,临城。莉雪5岁零三个月了。那天晚上,她兼职到将近凌晨1点钟才回到家,小莉雪虚弱地躺在沙发上等她回来。她以为女儿只是太困了,就要抱莉雪去睡觉,却发现莉雪浑身滚烫。她急急忙忙抱着女儿去医院,她不知道莉雪什么时候在她怀中睡过去的。只是在急救室的灯灭了之后她听见医生告诉了她那个最不幸的消息。她死活不肯相信,拉着医生哭吼了起来。医生和护士最终把歇斯底里的她拉到了莉雪的身边,她抱住那个再不会有反应的小小的身体,忽然听到“啪嗒”的一声,好像她的天都在那一瞬间坍塌了。
几天后,她独自一个人坐车去了城郊一座鲜有人烟的小山上,独自一个人在山顶最陡山脊边缘坐了一个下午,思想着自己还剩下什么存在的意义。天色渐渐变红,一点一点暗了下来,有一个举着一架单反的人,默默站到了她的身边。
“但是我也变了”她顿悟一般地说到,“从前,我是不会撒娇的。”
他直起身子来看着她,放下了手中的电脑,默默走过去,把她抱在了怀里。
(二)
他靠在她的房间门口,看着她艰难地把最后一箱东西从自己房间搬到公寓门口的空闲处,一脸的狐疑:“我们还有一个星期才搬得走呢,你怎么这么积极地就收拾好了所有东西?”
“要先收拾好的呀。”她一边寻索着“漏网之鱼”,一边认真地回答他。
“我以为以你的性格,一定会对这住了两年多的地方留恋不舍的。”
她计划了一圈这个星期要临时用到的东西后,终于浑身轻松地告诉他:“我知道这只是临时的居所,所以没什么好留恋的。”
他笑着摇了摇头,只觉得这个姑娘越来越可爱了。
“我也帮你去整理东西吧,免得你搬家那天太急。”她活泼地蹦到他面前说。
“好啊,正好这几天我工作比较多。晚上还要修照片,根本没心情收拾。”
十三年前,有一个还在上大学的小姑娘,就像现在的她一样单纯可爱。那天,小姑娘正走在去往图书馆的路上,一个手拿着看起来很复杂的照相机的文质彬彬的男人走到了她的面前:“姑娘,这是我的名片,我可以请你配合我照几张相吗?”
小姑娘和摄影师就这样相识了。小姑娘对摄影师手里复杂的机器充满了好奇,摄影师便开始教小姑娘摄影。等小姑娘毕业之后,她自然地和摄影师一起走上了职业摄影师的道路。他们一起游历名山大川,用相机记下各种各样美丽的风景,享受着幸苦却也自由自在的生活。
摄影师的家乡是一座不大不小却很繁忙的城市。在那座城市的边郊,有一座美丽的小山,因为紧邻监狱和戒毒所,一直被城市里的人忽略着。小山的脚下还有几户零星的人家,其中一户就是摄影师的家。那座小山,摄影师从小爬到大,那山上的夕阳是他迄今为止见过最美的夕阳。他告诉小姑娘说,他走过这么多地方,却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的夕阳可以比过那座小山,他就是因为那片夕阳才立志要成为一个摄影师的。在他的摄影技术有了稳固的提升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回家乡。他在那座山上守了一个多月,终于从几百张照片里选出了他最爱的那一张。他用另外一张照片拿了摄影大奖,从此跻身高手行列,却把那张最爱的照片写上日期,珍藏在钱包里,每天不离身。小姑娘要摄影师一定要带她去他的家乡看夕阳。摄影师特别开心地答应了。
当太阳开始从临城那座鲜有人烟的小山上落下时,小姑娘整个人都被那彤红绚烂却又干净明亮的色彩吸引去了,她停不下来地按着快门,全然忘了身边的一切。小山朝西的山坡,陡得几近一座长草的悬崖。小姑娘没有注意脚下的路,一个失脚滑了下去。摄影师顾不上其他,急忙去拉住小姑娘,却被她的惯性拉了下去。摄影师一路护着小姑娘的头部,终于在“哐”的一声后,他们停了下来。不知过了多久,小姑娘懵懵懂懂地醒了过来,头还剧烈地疼着,她看见摄影师环抱着她躺在身边,她没有叫醒他,便自己挣扎着坐了起来。她发现他们并没有掉到山底,照相机长长的镜头卡在了一颗树的树干上,摄影师的头抵着相机,相机的下面,有一滩血迹。小姑娘忽然疯了似的嚎叫起来,满山谷都回荡着小姑娘哀嚎的哭声。
她坐在他房间的地上,正在往箱子里装一摞特别精致的日记本,她隐隐地觉得这些日记就是属于他最想念的那个女孩的。一个破旧的男士钱包从日记本中掉了出来,钱包透明的夹层中有一张夕阳的照片,美到像是假的一样,她忍不住仔细看了起来。
“你可以拿出来看,”他低沉悦耳的声音忽然在身后响了起来,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门口。
她一惊:“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没关系,你可以看。”他示意她放心地拿出来。
“这是你照的吗?”
“是啊。而且完全没有修图哦。”
她小心翼翼地取出照片,“这是哪里的夕阳啊,竟然这么美?”
“你猜?”他似笑非笑地调皮。
她认真端详了很久,无辜地说:“我不知道。”
“是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啊,笨蛋。”
“天哪!那座小山上的夕阳竟然这么美!”她惊呼,“可惜我只去过那里一次,而那天,我根本没有心情看夕阳……”
她的神情一下子落寞了起来,照片从她无力下垂的手中坠落,翻了个面掉在地上,一排潇洒而大方的笔迹印在白色的底板上:1998年10月18日,临城。
(三)
摄影师死后,小姑娘并没有离开临城。她继续做着摄影的工作,还坚持着每天举着相机去那座鲜有人烟的小山上拍摄夕阳。
那天小姑娘一如既往地举着单反爬上山顶拍夕阳,却看见又一位姑娘生无可恋地坐在那朝西的山崖边上,她的神情让小姑娘想到了五年多前自己的模样。她不由自主地走到了那位姑娘的身旁。
他的房间外,他们公寓的客厅里,一本名叫《一缕风茄香》的奇怪名字的书被随意地摆在茶几上,书中有一句话说:“如果你太想念一个人,你就会渐渐变成他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