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出版时定价就不菲,装帧很是精美。硬书壳上敷了一层粗纱布,模仿银色水笔画上去的感觉,压印了一张作者的草稿。里面还粘贴了几份书信和一张司汤达的 Love封面与寄语,这些夹页做的颇为逼真。让我在阅读时,时常恍惚我手上的这本正是作者自己的,里面的夹页都是作者自己亲自加进去的,独一份的。害得我是一个字也不敢写在上面。
我买的是二手书,价格已经翻了一倍。我在买书方面总是很能下得去手。有点孔乙己的执念。
时尚是浮躁的。我读着读着,就感到了一种躁动。书里的人太成功了,他们的生活就是五光十色的,年轻有为的,唾手可得的,是穷尽我一生,我也无法达到的境地。在他们面前,我就是一只瑟瑟发抖的小土狗。
这本书打中了我的死穴,瞬间我就被冲昏头脑了,我好急啊,我坐立不安。我夺命地催着他回复我消息,其实我自己都知道,中间间隔才10几分钟。我要催着他,让他回应他是爱我的。唯有这种高密度地回复,才能让我镇静一点,好像我才有活着的价值与意义。你可以想象那种歇斯底里的状态吗?抓着手机,脑子里满是他和别人在一起的画面。完全是胡思乱想。
另外一个让自己镇静下来的东西,就是购物。把他滞后的回应归结他不爱我了,而他不爱我的原因是他觉得我不漂亮了。要怎么让自己漂亮起来,就是要买买买,买内心、买外套、买衬衣、买鞋子。颠狂的。
然后就再也忍不住了,开始哭泣,我想我失去他了。我心痛地哭泣起来。我失去他了,我不只是失去他了,我是被整个世界嫌弃与抛弃了。我没办法自己站起来。什么现代女性应该潇洒,我没法用那些精神主义来抑制我实实在在的心痛。我做不到,我做不到不胡思乱想,我做不到潇洒与克制。
1692年,美国塞勒姆小镇,几个压抑的女孩进了森林,她们不知道在那里受到了什么刺激,整个人就疯了。叫喊着,乱扔东西,被巫婆蛊惑了。现代科学解释,她们是吸入了“麦角菌”,得了“跳舞病”。
这本书就是麦角菌。对于我们这些原本就紧绷了神经,对未来充满迷茫与不自信的人,就会引爆疯癫。她记录她的人生,似乎没经过什么努力,就进了一所名校,接触到了顶级精英们。才工作两三年,就可以说是站在了香港时尚界的巅峰。她穿着最时尚的衣服,进出最高级的写字楼、精品店。好像不工作几年,也可以生活优渥,名牌不断。如果有兴趣,还能去巴黎上个昂贵的艺术手工艺“培训班”。每日的生活就是各种流光溢彩的派对与秀场。
交往的朋友,都是现在高不可攀的明星们。张国荣、张曼玉、刘嘉玲,等。她与他们勾肩搭背地逛街,他们也宠爱着她。
爱情也来得那么绚丽,一场工作就邂逅了未来的老公(最后几页,她轻描淡写,离婚了)。
这是不是女生最羡慕的,最渴望的?简直就是勾勒出了,女生的梦想人生。
和我吭哧吭哧挣扎的人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看到一半时,我就走火入魔了,我的理智完全被击溃了。出现了上面提到的歇斯底里症状。
列为禁书,尽快倒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