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难寻》的篇幅不长,它的主人公是一个饶舌的老奶奶,主要是对她儿子嘟哝。一个假日全家要出去玩,本来说着不去的老奶奶却第一个冲进车子里坐好。
老太太编出一个老宅子里有宝贝的往事,不停的怂恿孙子孙女,那个宝贝只有最聪明的人才能找到。最后她儿子贝雷让她孙子孙女搞得实在烦的不得了,妥协掉头拐回去了。老太太又想起来,不在这个州在另一个州了,她很想告诉孩子,但又不敢了。
老太太偷偷带着的黑猫跳出来导致车子翻到沟里,后来,老太太在他们求助的人里,认出了一个逃犯,一个不合时宜的人。不合时宜的人说认出我对你们全家都没好处,她儿子说,把嘴闭上吧。儿子和老太太都意识到她话太多了,真是不合时宜。
老太太改口说我一眼就看出你是一个好人,你看上去一点也不像匪徒之类。
天空没有云也没有太阳,老太太一家六口,被分作三拨。不合时宜的人说他们就能证明我犯了罪,因为他们有我犯罪的白纸黑字的证据。但他们从来没有让我看过自己的罪证,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要为自己的罪证签字。
不合时宜的人最后连开三枪打死老太太,并跟同伙说:“人生根本没有真正的乐趣”。
一个老太太,饶舌,絮叨,讨人嫌,讨自己亲人的嫌,让人不厌其烦。在经历了恐惧,体味了亲人被杀的感受,又被惩罚了她的絮叨和饶舌。
絮叨,没完没了,或者在时机不对场合不对还不停地说话,这种品质确实让人不被他人所容。还有其他一些比如专门贪人家小便宜,窥探人家的隐私,偷听人家的谈话等等的卑下行为。但这种事情就要被惩罚致死吗?
我是很不能苟同作者这种意识和想法,我们生活里有很多絮叨的人,也有很木讷的人,有很无趣的人,有很平庸的人。但每种人都有同样的权利,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善良的乡下人》里面的主人公是个截了肢的女孩,因为她自己读了很多书,学问大,体量也很大,居然长得又高又重。而且从来一点打扮都没有,一点妆都没有,也从没表示过对任何男人有兴趣。但有一点:特别尖刻。
她的女佣有两个漂亮女儿,其中一个十五岁,已经结婚了,还有一个女儿正在被追求。这使女佣很自豪。
除了是个多话的女人,她也是一个很不能饶恕人的女人,她很厉害。她总夸她的女儿,事实上她是在骂她主人的女儿。她主人的女儿是一个残疾人,一个既没有美貌又没有青春的女学者,三十二岁。
她就不停地讲,她说我女儿昨天又吐了。她女儿吐是一种荣耀,她女儿十五岁就嫁出去了,就结婚了,然后就是现在能吐了。实际上她是在炫耀,这个欢姐听了心里就不舒服。啊,就你女儿会吐,我不会吐。
实际上欢姐是一个满肚子学问、满腹经纶的女人,但是她真的很倒霉,很不幸……她有一份敏感,偏偏她的女佣要谈自己两个女儿一个结了婚、一个正在被追求这种事,让她心里不舒服,让她没法像她妈妈或者是像女佣一样去欣赏身边那两个女孩子的那么幸福的生活,被追求,被人娶到家里。她偏偏又不能漠视。
一个自称是乡下孩子的高高瘦瘦、一脸纯情相推销《圣经》的年轻男孩来到她家。这个女主人有一句口头禅,她就说,这些乡下人真的是不容易啊,真是好人啊,好人难寻啊。
虽然她女儿根本不需要《圣经》,但是还是被这个男孩,有种锲而不舍、软磨硬泡的留在家里吃顿饭。
他笑了,笑得浑身发抖,笑得脸都红了。
然后他又说,你多大了?这个欢姐毫无表情地说,十七。实际上她三十二岁,根本不像十七岁。
她三十二岁了,像一个中年女人,又胖、又高、又大,又很邋遢。她故意这么说,十七岁。
这是个很奇怪的事情。这男孩很小,二十几岁,他管这个硕大无比、有着残疾的欢姐叫“小东西”。
因为他自己说他有心脏病。恰好欢姐也有心脏病。
完了这个男孩说,真的,你相信不相信,有些人由于有共同的地方注定要相遇?你们看,他开始玩起什么了?泡妞!他好像在说,咱们是命中注定嘛。
她作了一番心理斗争之后,第二天她真的就——她没跟她妈妈说,就自己去赴这个约会。去野餐。
然后这个男孩开始跟她玩温柔了,什么把手摸着她的腰啊,说一些甜言蜜语啊。然后他就突然说,啊,你这个断腿是从什么地方接上的?这种事情非常窘,这种揭人家痛处、揭人家短处的事情非常窘。但是她再窘,这个男孩也没在意。这个男孩又突然冷不防地抱她、吻她。她就是一点反应都没有。这男孩就是强吻她,她还是没有反应。后来她回吻他不是因为触电,回吻的时候她就想接吻就这么回事啊,也没什么嘛。她就想,人们谈论接吻,就像把阴沟里的水当成伏特加酒一样。
这个男孩用吻来解除她的武装,在这个男孩在看这条假腿接合的部位的时候,很突然地把假腿从她手能够得着的地方一下子拿开了。这个男孩就开始嘲笑,她一下子怒不可遏。她说,你把这拿过来。男孩说不可以,就不给她。她说,我不管你干什么。我都三十多岁了。这个男孩说,我不管,我不管。我不管你三十多岁了,我就想知道你爱不爱我。
欢姐对自己的假腿如同孔雀对自己的尾巴一样敏感,除了她自己谁也没看过。她爱惜假腿像人家爱惜灵魂一样,不给人家看,甚至连自己都几乎不忍看。她说:“不!”这个男孩说:“我知道你把我当傻瓜捉弄。”她说:“不、不、不!就在膝头接上的,你为什么要看呢?”他死盯着她,说:“因为它是你的特别之处,你的与众不同。”
她说话的声音跟恳求差不多了。她说:“难道你不是老实的乡下人吗?”
欢姐说:“把腿给我。”他用腿把她的假腿推得更远。他说:“让我们尽情欢乐一下。我们还了解不够呢。”
欢姐说:“把腿给我。”她试着探身去拿,但是他毫不费力地把她推倒了。
然后他说,你这是怎么了?他说:“刚才你说什么都不信服,我还以为你这姑娘真的了不得呢。”
这时候欢姐的脸色差不多已经红得发紫。她说:“你这个基督徒,你这个好样的基督徒。你和他们都是一类货色。你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你这个十全十美的基督徒。”这个时候这个男孩发火了。
他说:“我希望你不要以为我会相信这些废话。我虽然卖《圣经》,可是我懂得好歹。我不是昨天才出生的,我知道走哪条路。”“把腿给我!”她大声尖叫着。
他飞快地跳了起来,把纸牌和蓝盒子塞进《圣经》,把《圣经》扔进箱子,快得她连看都没法看清楚。她见他抓起那条假腿放进箱子,斜斜地摆在两本《圣经》之间。跟着他用力把箱子盖上,提着它就从楼梯口下去了。先是箱子,后是他的身子,都下去了。还剩下脑袋露在上面。他转过来看着她,他这时候已经没有丝毫的爱慕之情了。
他告诉她说:“我得到过很多有趣的东西。有一次我用同样的方法得到了一个女人的假眼珠。你不要以为你能抓到我。我用的不是真名,我每到一个地方都换个名字,也不会久留。我还要告诉你一件事,赫尔格。”他用轻蔑的语气叫了这个名字,“你不怎么聪明,我可是生下来就什么也不信了。”
过了不久以后,欢姐的妈妈和女佣,在路旁的院子中,看见这个卖《圣经》的小伙子从那边走过来,穿过草地向公路上走去。欢姐的妈妈就说:“那个好像是来卖《圣经》的烦死人的年轻人。”她眯起眼说:“他肯定去向那些乡下的生意人卖《圣经》了,这家伙头脑真简单。如果我们也像他那样,世界就太平多了。”
这时候,欢姐的妈妈还在说:“这么头脑简单,这么善良的、老实的乡下人。”
欢姐是不幸的,身体残疾已然不幸,还遭遇了言语恶毒的女佣,欺骗感情的骗子。不知道那个男孩还能不能被称作人,但他着实颠覆了善良老实乡下人的淳朴形象。我以为做人的底线是不能主动却伤害别人,这是每个人的做人底限,总归,我们要保持一点点善良的本性,让这个世界因为我们变得明亮点,精彩点,至少不去给这个世界抹黑添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