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环境
光有基础能力,享受自由仅仅具备了理论上的可能性。一个理想的环境,是享受自由的重要保障。
一个两岁的小孩子,从能力上来说,是具备自由出行的条件的。然而,如果在一个儿童拐卖现象严重的地区,这种自由是不具备现实意义的。父母是不敢也不该给小孩子独自出门的自由的。反过来,在一个治安环境良好的社会,强势的父母不允许自己十岁的孩子出门玩耍,而务必待在家里完成指定的任务,则是对小孩子自由的另外一种剥夺。因此,一个自由得到保障的外部环境是个人拥有自由必不可少的条件。
回到散文来说,如果一个热爱散文创作的小男孩,被父母强制练习绘画,且千方百计破坏他的创作活动。那么他所具备的创作能力就没有发挥的空间,他也就实质性地失去了写作的自由。
理想的环境,就是自由得到保障的环境,换句话说,能力的施展不被外部因素所局限的环境。鉴于自由本身就很难定义,什么样的环境才是真正理想的环境也是难以言说,不过这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然而,一个保障自由权利的环境是自由具备现实意义必不可少的条件,这一点却是毫无疑问的。
合理的诉求
如果,自由仅仅局限于能力和环境,自由反倒是容易实现的了。最可怕的枷锁反倒是无形的,那就是内心的挣扎。
自由,非但是一种行动,更是一种可贵的思想和精神。自由不是一种实体的存在,而是心灵的体验。我们说的不自由,往往都是我们感到不自由的意思。而很多时候,这种不自由的体验并不是能力缺乏或者环境因素导致的,而是诉求紊乱引发的。
然而,什么样的诉求才是合理诉求呢?这又是一个难题。
首先,我想的是,诉求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吧。如果一个小孩子还没有能力站立,却想要跑步。那么,他的这个诉求是不能得到满足的。如果一个人还缺乏最起码的文字储备和文学常识,想要写出一篇散文,那也是不可能的。可是如果心里有了这个诉求,你就会感到无能为力,想做却做不到,那是一种不自由。所以,自由一定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其次,诉求不能自相矛盾。一个人不控制饮食也不运动,又想有个好身材。那想必是很难实现的。你可以不想节食也不想运动,你也可以不想长胖。但是你不可以在不长胖的前提下希望自己想不运动就不运动,想不节食就不节食。我不想运动,为什么一定要运动?我感到不自由!那是因为你不想长胖啊。说到散文,你不能写一篇散文,同时希望这又是一首诗。虽然散文是自由创作,但是散文既是有别于诗的一种文学体裁,就不可以同时是诗歌。反过来说,你想写一首诗,不想押韵,不重排偶,那也是显然不行的。可见,自由也不是想不做什么就不做什么。
因此,想要体验自由,需要确保自己的诉求是可实现的。换句话说,个人诉求应该是符合客观规律的,而且提出诉求的同时理应接受合理规则。否则,自由就无从谈起。
为什么要努力工作?我想玩。其实没问题的,只要你不怕没钱花。
为什么要读书识字?我想玩。其实没问题,但是你乱涂乱画的东西不可能是别人口中的散文。
有时候,我们感到手足无措,似乎在枷锁里动弹不得。而这个枷锁,可能正是你心里隐藏的诉求,一个和你直接诉求冲突的诉求。因为那个诉求作为前提,你所提出的诉求就是不合理的,因为不可实现,因为自相矛盾。
你是自由的,如果你想做的事是你能做的。你是自由的,如果你要做的事正好是你想做的!
结语
散文是自由的。
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然而,散文也是有规范的。不是你想写就能写的,想写成什么样就能写成什么样的。
可是,不是说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吗?
所以,散文还是自由的吗?
我想是的。只是,这种自由,不是简单的由着自己,放任自己,而是按照一定的规范表达自己,展现自己。无拘无束。【本文由“李先琪”发布,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