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通道的风吹来,只穿一件衬衣的我,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已经是九月中旬了,青岛的晚上已经有点冷了。
注意到那个男人,是因为在下班的高峰期,所有人都因为等地铁挤地铁一脸不耐烦,只有他依然一副安然自若的样子。
有时候不得不说,人类真的是种神奇的物种,当你注视一个人久了,那个人马上就会感觉到。就好比,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也一定会知道。说不知道的人,是在假装不知道以此作为不接受的借口。
他转过头,看着我,微微笑,然后朝我走来。
你有见到过一个叫阿若的女孩子吗?他走到我的身旁,轻声问。
这时地铁来了,我跟他一起上了地铁。地铁上都是人,有点挤,我和他站在了一个窘迫的角落里。
你有见到过阿若吗?那个男人突然问了一句。
我以为他在打电话或者是跟别人说话,顿了许久,我看到他的眼睛一直盯着我,在期待着我的回答。
阿若,怎么样的一个阿若?我问。跟他说话的同时,细细打量了下他,三十岁出头,下巴有些许胡渣,俊朗的脸上略显沧桑。
留着短发,不遮眉毛,两边头发到下巴,化浓妆,左手上带着一个银镯子,喜欢穿黑色衣服,皮肤很白,眼睛很大。他抬头看着地铁的顶板,好像在努力回忆什么。
对了,还喜欢背着一把大大的吉他。经常拿着吉他在很多地铁上唱歌,歌声很好听。嗯,脖子上有烟疤。身上喷有香水,好像叫‘毒药’。他说完,低下头露出无奈又宠溺的笑容。
她对你很重要?我问。我想,那个叫阿若的女孩子肯定很幸福,因为那个男人,描述她的样貌的时候,都是面带微笑的。有多少人,能够让他人一回忆起来,就面带笑容呢?
是啊,很重要很重要,我已经找她找了好几年。
那么重要,你怎么把她弄丢了呢?我想,如果是我,我肯定会把对我很重要的人,死命抓在手里,跟宝贝一样不离身。
是啊,我把她弄丢了。男人说到这里,一脸颓败。
你为什么会把她弄丢呢?见他那个样子,我知道自己不应该这么直接的问他。
怎么说呢?我是现实主义者,而她却是个浪漫主义者,这样的两个人其实根本不应该在一起。我和她毕业后,她一直都在为自己的兴趣创作,四处游走。她说她最大的兴趣,就是弹好吉他,唱好歌,去很多没有去过的地方,活得像一只自由自在的鸟儿是她的憧憬,实现梦想是她这辈子的愿望。
哪怕她的吉他和歌声,从来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垂青,虽然她从来没有气馁过,我刚开始也一直鼓励她,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慢慢的,她的工作稍微有些气色,而且挣了一笔钱。而那个时候,我正好为了自己的工作而努力,也为了我们两个的未来而努力。加班越来越多,有时候我和她经常见不到面。
节假日她让我陪她去玩,去寻找创作的灵感,我为了升职加薪而拒绝了她。后来,我确实升了职加了薪,可我和她也越来越远。她再也没有跟我提过去哪里玩得要求,而我也没有主动提过。我活得越来越现实,我明白只有好好工作才能给她和自己一个未来,她成了自由工作者,开始更加的向往那种流浪的生活。
我工作越来越忙,她开始自己独自一人四处行走。再后来,她旅行的照片中,我看到了她跟不同男人笑得开怀大笑的模样。我和她见面越来越少,她经常出去一两月才回来一次,回来没几天就匆匆离开。她在整理照片的时候,我看到那些照片,发疯一样的全部撒下楼,她准备冲下楼去捡,被我拦住。从那以后,我便不再让她出门了。
......
再后来,开始争吵。
开始没日没夜的争吵。她用指甲把我抓得伤痕累累,我用烟在她脖子上烫了不少烟疤。我和她互相折磨着彼此,可是从来没有说离开,也没有说分手。
后来她哭着说,分手吧。我掐住她的脖子,那一刻特别想和她一起死去。直到她那被眼线晕黑了的眼泪滴在我手上,我才反应过来,我竟然想把自己最爱的人杀了。
她走的时候,告诉我,她以后再也不会化浓妆,不会抽烟喝酒,也不会弹吉他,更不会全心全意去爱一个人了。
讲到这里的时候,男人红了眼睛。
而此时,地铁提醒到站,我要走了。我跟他说,我要走了,再见。
太年轻时以为的爱情没有那么深沉和困难,我们会因为对方小小的错误而无法释怀,于是任性冷战不顾一切的离开。当有了沧桑的生活体验才发现,曾经的错误不值一提,可是无论多么舍不得,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再听到你喊我的名字,我微微一笑,却也只能微微一笑。
出了地铁站,路过一家超市,我现在超市的玻璃窗面前,整理了下衣服。挽起左手的袖子,露出了一只银镯子。理了理头发,脖子上的烟疤赫然出现。看着一头长发,大而无神的眼睛,以及素净的面容。
我问走过来的一个人,你有见到阿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