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在网上浏览到一条视频消息:某幼儿园老师将小朋友撵出教室,连小朋友的的小床也扔到了外面,从屏幕上看,小朋友留着齐耳短发,穿着粉红色短袖衣服和黑色5分短裤,约4岁的样子。
她默默地拉着自己的小床要回到教室,老师则插着腰站在一节台阶上,就当小朋友走到老师面前时,老师一脚把小床踢出老远,随后又伸手推搡小朋友到一边,至始至终,小朋友一直不敢出声...
看到这个视频,我们不得不想,这样的幼儿园怎么能让家长放心?这样的老师怎么能教好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等依法平等的享有权利受法律保护。
并明确规定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
然而,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还是能听到虐待儿童、猥亵儿童、性侵儿童、残害儿童等恶性事件。
每次看到或听到,都令人气氛和崩溃,这些不尊重儿童者简直就是牲畜,猪狗不如。
我希望,法律能依照刑法对这种犯罪毫不手软,严惩犯罪分子,十恶不赦。
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幼年、从儿童时期成长到青年,最终成年,这个成长过程,最关键的就是儿童时期无忧无虑留下欢乐和美好的回忆。这样才能很好的影响一生。
我们常说儿童犹如初开的花蕾,理应悉心呵护和接受良好的教育,这样才能很好的成长,将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