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 此去经年/ 碎念

1 晚上好,兰溪

雨雪瑟瑟,江南少有之景。

李知有向公司请了假,和家人一同到兰溪旅游。恰遇一片镜湖,岸边一叶小舟,烟波浩渺而风不知路,便上了船随意在水上漂浮游荡,之下暗暗的漩涡是游鱼打了个旋儿,雨滴也凑着热闹点出几片圆圈来。扁舟为一点,无数次打回旋儿,似看不清的雾、心底温温顿顿的一片景,在此勾起无解的结。

下船后,在街边徐徐漫步。爸妈在身后畅谈,她在前带路。手里紧紧捏着从景区门口拿的地图,一手撑着大伞,摇摇晃晃,还背着相机和包。

身上太过沉重,她觉得没有关系,这是二十八岁的她应该能支撑起的重量。于是低头琢磨地图,毫不怀疑地认为下一步路绝对平缓——一脚踏空,却溅湿了白色的裙摆,余热荡存、舟起纷纷不知欲往倾后覆。

李知有差些跌倒,好像第一次遇见他那样,莽莽撞撞地弄湿了书页,丢走了纯粹的爱慕之心,被他拾去,无从拿回。她就这样被他的怀抱接住,以至于只是左脚踩到了水塘,向后卷起一层晶莹闪烁的水花,绽放在她的衣裙上。稳了重心之后,他就离开了她,绝情地不给她多一点念想。她沉默着冲他笑笑,眼中早就无力期待更多,因为他给她这三秒内的温度足够换来后生的妥协。

非他不可。

“俞浔阳,晚上带爸妈去看花灯好不好?”,她模仿剧里女主的口吻,刻意抹去娇音。

“好啊,听你的。”,对方没有察觉,“包给我背吧,你背了快一天了。”

他顺手拿走她的包,背在他肩上。没有多余的客套和热情,她在他身边不用做快乐的晴天和悲伤的阴天,就可以做她自己——寡淡如水浅俏眉、品若兰香不自知。

或许是天色趋暗,温热褪去,习习江风耐不住寂寞的心情,跑来散去知有心上的炙热。有时她会苦恼,理智和情感怎不能两全?十年前的那个夜晚,她为何不能抗拒几声,好呐喊出心中的苦恼,不至于日历翻过千百次,仍孤苦伶仃地一个人在黑夜里走着,执拗地不回头。说到底,她最终还是选择了为情感妥协。

———门嘎吱作响,一踏到木质地板就发出扰人的声音,不过这不影响李知有回家的心情,因为今天是她的生日:唯一一次的十八岁生日。

她不准备换衣服,还是穿着宽大的校服,舒适且不必被人察觉她对生日是多么在意。可是她伪装不了轻快的步子,不自觉的笑容,到厨房里打打下手,也正巧,等她端着菜出来,闻初已经在她家里看书了。

仿佛心有灵犀似的,当知有看向闻初,她也抬头看她,笑盈盈地从书包里拿出精心包裹的画,透过薄薄一层塑料膜,能看到一闪一闪的星光———吊灯和膜偏折了光,好像画里星星在闪烁。

李知有后来再细看这幅画,就感觉到自己置身在那片草地上,有微风陪伴,同小鹿仰天长叹。她晓得闻初花了多大心思,也为她制作了像狗尾巴草一样的书签,摸起来毛茸茸的,特别可爱,只可惜这份礼物最终没能送出去。

那天,还是她第一次认识俞浔阳的日子,却不是第一次见到他。

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

她希望这首别情离恨的诗句别那么应景地出现,可确是她听见他名字的第一反应。

由于是晚上,光线忽明忽暗,她只记得他穿着白色的卫衣,不抬头根本看不见他的脸,门口多了双红色的运动鞋。

怀疑、猜测、验证,只用三秒,手里的画掉落在地上。他弯腰拾起,卫衣前的带子差些碰到她的膝盖,便下意识地缩了缩身子,可害怕对方以为自己讨厌他,又将姿势回复到原样,假装无事发生,接过心爱的画,轻声道谢,楞楞地杵在原地,不慌不忙的热流这才从后颈满眼到耳根,逼得她用橙黄的灯光遮掩。

“来,知有,这是你哥,两个人以后好好相处哦。”,妈妈说完,到厨房端出最后一盘菜。餐桌上玲琅满目,都是她爱吃的,俞洵阳估计明白这一点,日后她也常在家里吃到生日这天的菜,真是颇费心思,从没见过那么细腻的人。

可惜,在意是一点一点变得无法自拔的。如果她早些知道小小的期待会成为泡影,那么二十八的她不必执着于此。

如果可以,她想回到初次见面的那个夜晚,把害怕而升温的脸颊错误理解为心动的慌张。

如果可以,她想毫不怯懦地看着他的眼睛,没有做贼的心虚和勇气。

如果可以,她要打破一切世俗的束缚大胆说爱他,不是亲情,不是友情,是爱情。

换作旁人知了她的心情,定要笑她、哂她。只好将心事收在囊中,等待开花。

“知有,你都打喷嚏了,让你哥把外套给你披上。”,听起来妈妈用责怪的语气,一点不温婉,“都是大人了,好好当心身体。”

“知道了妈,我和知有身体好着呢,您和爸才要养好身体。”

“还是要当心点,不然到我们这年纪可得吃苦头。说来,浔阳,平时工作忙不忙啊?”,爸爸道。

……

知有下意识地屏蔽了之后的对话,由于司空见惯而加紧脚步,找她心仪的饭店去。

可能是旅游人对于出游自然而然带有散漫的心态吧,兰溪的大街小巷没有上海市中心那里的快节奏,反而多了点烟火气,平复了知有纷繁往复的纤绪。

她想起以前看过一篇小说,故事的两个主人公在旅途中相遇,一拍即合,再加上碰巧去的是一样的地方,便坐上了尘土飞扬的火车和公交,去吃糖葫芦、看戏曲、去她想看的竹海和他心念的韶山,一路诗词散文跃动,青果子酸酸涩涩撒了一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止于流浪。

文章很美,有知有触及不到的离世感,她也追求着在人生这样难过的旅程上因为巧合而爱上一个人,与他走过一片森林、一条巷。不过她没有小说里的女生那么有才华和灵动的魂魄,她只是个堆积了各种各样词条的“伪文艺”,因为不会搞笑不会搭茬,所以是个“安静的女子”罢了。说白了,知有她自知没有个性和灵魂的人物永远不是主角,更别提掌握理想这样自大的话。

叶子掉了一地,松松的、软软的,一步两脚踩上去使之顺着某条叶脉碎了,便尽是些清脆动人的节拍。风吹过树梢,没了夏秋季节那么响动的叶子唱的雨歌,但幸好还有月儿为它助兴。不远处一家饭馆亮着明黄的灯,门匾两边挂着添了古韵的红色灯笼,不下五秒就有人进出,舒适的帆布鞋和牛仔裤跨过一巴掌高的门槛,可谓轻松,却显得多事又违和。哈,眼前冒出白雾,也只有店家辛辛苦苦撑起复古的招牌来。

“不管怎样,这家饭菜还是很好吃的。”,知有趁爸妈去洗手间的功夫,和俞浔阳狠狠地吐槽了一番。

浔阳夹了个游埠酥饼,不紧不慢地应着:“有时候这种表面功夫也是能让人满意的,你看,这不生意又来了?”

“知道啦,我不是不喜欢这种氛围,毕竟人家都搬来木桌板凳了,还算贴合他们营销策略。”,她苦笑,抿一口茶,“只是今晚风大。”

“……待会儿送爸妈回酒店休息后,去镇上走走?”

她有那么一瞬是恍惚的,不过经验让她快速回到了静寂的状态:“好,那把你的羽绒服给我穿,我就跟你去。”

“行。”,对方顿了顿,“可为什么要我的衣服?尺码对不上。”

“大的舒服,况且我把装厚衣服的袋子忘家里了。”

两人聊到这儿,爸先回来了,就不再谈下去。

吃过晚饭,浔阳和爸妈打了招呼,拉上知有就要走时,知有提出晚上和爸换个房间,好不打搅他们休息。

过了晚上十点,路上人不多了,估计是寒潮的缘故。知有裹着长长的黑色羽绒服,像被装进了巨大的马甲袋里。

“知有,兰溪挺不错的,以后想定居在这里吗?”

“没想过,你呢?”

“我都可以。如果你想,那我和你一起,反正就是换个工作的事。”

“那爸妈呢?还有就差几个月能还完的房贷就不还了?不说这些,到别的城市定居不像旅游那么容易。”

“我总认为理想也是现实的一部分,虽然这个想法难实现,但也不是不可能。”

“哥,你到底想说什么?”

浔阳双手插在口袋里,眉头深锁:“爸妈结婚有十年了吧。”

“是。”

“我记得爸有天忽然打电话给我,让我陪他我去见见李阿姨,那时还不晓得那会是我后妈。”

“……”,知有默契地不做声。

“约好的那天我去晚了,不过碰巧遇到了你。”,浔阳的声音低缓,屡屡让人心醉,“屠格涅夫的《初恋》的确让人难忘。”

她明白他说的是那天晚上她读的书。

“缘分很奇妙,如果不是我们的爸妈结了婚,我毕业以后不会多个室友,也不会在大冬天跑来兰溪旅游。”

“这话不对,我考上了你的大学,而且研究生院离我也不远,我们还是会认识。”

“那就是得碰运气了。”,他轻笑。

“但凡我见过你,我肯定会跑来认识你。”

知有不知道为什么,嘴比脑快地说这种不明不白的话,不过转念想到浔阳也总这样,便无所谓了。

“哥,你要信我。以你的姿色,朕肯定喜欢你。”

“又拿我开玩笑。”

“别生气啊,哥。我说实话,是当年室友文卿看上你,她自己怂得,非要我问你要个联系方式。你看,如果你不是我哥,那还是得帮人家要你的手机号啊。”

“我怎么不知道这事?”

“她听说是我哥就不想追了呗。哎,怪我断了你的好姻缘。”

“对这其中的真实性我会保持怀疑态度。”,他打个哈欠,“妈觉得我们俩老大不小了还没对象挺急的,还让我搬到学校的员工宿舍去住,说是我们住一起让你男朋友知道会膈应。”

“那就让他膈应去呗,再说了我还没男朋友,做只单身狗不香吗?”

“话是那么说,但妈不同意。这事本来想回去和你说的,可恰巧兰溪这儿有我爸老相识,要给你相亲。”

“嗯?我怎么不知道?合着计划又要被打乱了?”,知有心里满是核善的微笑。

“放心,不想去也行。我和爸妈说好了,明天我带你去。如果你看他顺眼就聊聊,不愿意我替你兜着,你可以去闻初店里玩。”

“嗯,好久没见闻闻了,她肯定要被我吓一跳的。”

他食指弯曲,用指关节敲了敲你的脑壳:“这么笃定不去?万一对方是你男神那种类型的呢?”

“那就去。”,她转身,脸对着他害羞地笑,“明天不用你帮我打游击战,我会去相亲的。妈先斩后奏是越来越得心应手,这点回去肯定好好说她。现在问题是我不去反而显得没教养。”

“知道你懂事,能力也强。可你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会帮你的,别一个人强撑着。不管旅游也好,工作也好,你都想做到完美,这没有错,只是会吃多少苦头你自己知道。所以,累了就偶尔依靠一下身边的人,别让我显得那么没用。”

“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不是吗?因为我穿了你的羽绒服,你只好多穿件毛衣保暖。在家的时候,我老是加班,到家的时间忽早忽晚,还总有热菜等着我。下雨天你会来接我,天太冷你会泡热茶让我带到公司,每个周日你都会陪我看电影,这些不够让我受宠若惊吗?”

“那是学校上下班准时,平时还不算辛苦,所以比较空闲。”

“这些足够让我陷在里面了,别再提出为我做更多,我怕你也是这样对别人……”,知有呜呜咽咽,不明白为什么要说这些,“还有啊,别离开我到学校去住,读大学和研究生的时候你就住哪里,现在还要住那里,你住不厌吗?”

他这次没有顺着知有的话说下去,默默地拍拍她的头。

“俞浔阳,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

轮到她诧然。

“不说这些了,走,请你吃好吃的。”

她不吱声,乖乖听他的话,至少夜市的街还算是热闹。

散步过后,两人回了酒店,心宣不照简单洗漱便睡去。

寂冷的夜,她第一次看着他的睡颜,床头柜上多了个纯黑色保护壳的手机,边上是新款的蓝牙耳机。也许,像这样借由家人的关系肆无忌惮地冲他撒娇的日子不多了,而他们永远都会有一盏灯的距离。

她起身,关上床头柜上的灯,一夜难眠。

2 高铁票上的起点也是旅途的终点

果然,第二天早上起来知有的脸是垮的,她使劲拍醒自己颓然的脸,好看起来精神点。一旁的浔阳看热闹不嫌事大,毫不掩饰笑意,把笔记本塞到双肩包里。

阳光惬意地从窗外洒进来,楼下尽是昨夜繁华落尽的遗响残骸,如若单单往纯洁的天色看,那便不用在意凡人必陷的泥潭。

新的一天到来的第一刻充斥着新鲜感,随着时钟响动,这种美好的感觉瞬息即逝,停留异乡的不适爬上神经末梢,不舒适的枕头和被褥加强了这种感觉,更加让人泛滥酸楚。李知有记得她小时候和闻初许下环游世界的诺言,想来至今没有出过国的她,连到国内附近的城市旅游都要发点牢骚,感叹道当年是怎样高估了自己。

用过早饭后出门,李知有无奈地删去了手机里原本打算去看花灯和拜访栖真禅寺两项,处理了手上临时增加的几项工作,还顺便查了查闻初花店的地址。一番操作行云流水,不枉她多年来混迹各大网站,冲浪能力可见一斑。总之,她去相亲的路上可是没闲着。

以至于她到了姚村,若不是浔阳提醒了她,都毫无知觉。

对方是个长相清秀的男子,依知有那糟糕的记人脸能力,属于扔到人堆里都能一眼瞧见的人物,浑身透露着难以捉摸的神秘气质,但并没有给人难以接近的冷酷之感。

“你好,我是沈文勍,勍是京力勍。”,知有对面的男人起唇,“公司有点事,很抱歉没能来接你,一路过来辛苦了。”

“不要紧,兰溪这边的公共交通很方便。”,知有撑起平时在公司的标志性微笑,右肩微倾,放下单肩包。

“柠檬红茶?”

“好的,多谢。”

沈文勍抬手招来服务生:“两杯柠檬红茶,谢谢。”

李知有没想到对方一下就猜中了自己喜欢的饮品,可她没空细细揣度其中是奥妙或是巧合,“刚才没来得及向你介绍,你好,我叫李知有。知道的知,有无的有。”

她觉得对方的眉眼很好看,又说不上来哪里好看,大概像是谦谦君子的眼神。这人每次冲她笑,都仿佛看透了她一般。寥寥几句对话,就能看出他蕴于腹中的自信与谦逊。对方制造的恰到好处的距离感,正巧让知有觉得相处来很舒服。他那少见的长辫,在知有认为是对当代审美的一种叛逆。

“听伯母提到你大学读的是法律?”

“是。”

李知有看到文勍眸里缀笑地看着她,意思是让她接着往下说。

“选法学的人不多,不容易被调剂,再者我个人对从事律师一职很感兴趣,就选择就读法律。你呢?”

“别那么紧张嘛,就当成和朋友的一次聚会。我读的是新闻传媒,单纯喜欢而已。”,句末微微上调的语气,听来像是挑逗。

“嗯。”

“坐在你后面的是你哥吗?看着眼熟。”

“嗯,他送我过来。不用管他,他是妈派来监督我的。”

“监督什么?”,沈文勍仿佛抓住了有趣的点。

李知有摆出一副故作高深的样子,皱紧了眉头:“呐,不能说,你会伤心的。”

“这下我可要真伤心了。”,知有看着这位七尺大男儿学着林妹妹的模样拭去假泪,在心里偷笑,“莫不是怕见我才派了人来保护你的,还假借监督的名义,好一个狠心的女人。”

“好了好了,我全招了。本来有这打算,见到你以后就没有了。”,她继续摆出标准的微笑。

“我相信你。”,又是刚见时那张爽朗的笑容,“你们之后想去哪里?我送你们。”

“赤松路那边,我朋友开了家花店,准备去看看。”

“走吧。”

沈文勍起身拿起椅背上的外套,挂在手臂上。坐在椅子上楞楞看他的女孩貌似刚刚意识到他的意图,背起包将椅子推入桌内,推了推邻桌的俞浔阳。

“这么快?”

“你就这么想和我聊天?”,文勍半捉弄半认真地问,眼里闪过难以捕捉的迟疑与落寞。

“还好啦。”

“看来你是真的很喜欢喝柠檬红茶,上桌没多久就被你扫荡进肚了。”

“是、是嘛,的确很好喝。”,她惊叹于他细致的观察力,同时感激他无微不至的照顾,好让她下得来台。

上车以后,沈文勍问过两人爱听的音乐类型,打开了电台,一路无言。三人沉默地听了一路的歌,知有却觉得这是她来兰溪以来最舒畅的时光。

原本李知有打算按照和HR面试的态度完成这次相亲,才有了一开始近乎套路的作答,只不过对方的行为实属意料之外,语言简洁明了,时而逗趣,既恰到好处地让她放松自我、接受文勍,又尊重她的想法早早结束约会,甚至注意到了她快速饮尽的红茶。换作没遇到俞浔阳的她,定会陷在沈文勍独有的温柔里。

另外,她深深明白文勍那个了然于心的眼神的内涵。后来证实,她的感觉没有出错,他当时的确看出了什么。

——“昨夜做了一个梦,梦里回到我们手牵手,醒来的失落,无法言说……”

歌里流淌着千回百转的交错,窗外模糊不清的街道与招牌,恍惚不见的人影,皆是错过。萦回的最后,是坐落在角落的不起眼的花店,名曰“墨梅”。

微风卷起地上的叶和尘,像扫帚一来一回荡漾起无声的清晨。李知有踏上褐色的木板,白框的透明玻璃敲响细碎的铃。花儿,浓烈的、清幽的、张扬的、内敛的,高低错落,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她俯下身,拈一瓣花,惹其一笑,粉红一动,风从窗外飞进来。

“闻初,你在吗?”

“在,刚接了个商务电话。”,闻初从店后的小门冒出来,手里耷拉着几盆绿萝,“这些估计活不了多久了,有点可惜。”

“生意怎么样?”

“一般,不过单用来糊口足够了。”

知有看着闻初把盆栽放到角落,又拉着她的手跑去刚才她出来的那个小门,估摸着那里应该是她平时住的地方。

“知有,来,说说你和浔阳怎么样了?”

“就那样呗,把他晾店里可以吗?会不会打扰你营业?”

“没事,一时半会儿没人会来,就是来了听那铃声也就知道了。不说我了,我觉得你不能再因为他一拖再拖,时间不等人。”

“你是说随便找个顺眼的嫁了?你知道我那股轴劲儿,这不可能。”

“没有催婚的意思啦。可是以我对你的了解,你对他的执着过度了,那么这种过分的关注会导致你潜意识认为你是深爱着的,可是抛去求而不得,现在的他对你还剩什么?你停留在第一次见他,却被命运捉弄的时候了。”,闻初意识到这话太强势,连忙添上一句,“抱歉,站在旁人的角度这样说,的确不合理,也不尊重。”

“不,你没错,错的是我。我总是自顾自地把不存在的点缀在记忆里,为了达到感受喜欢的情绪而不惜欺骗自己。的确,我也担心自己会执拗大半辈子,白头以后孤独终老,没尝过半点甜头就走了,不值当。”

天上传来飞机的隆隆声,划破半边天际。

“知有,我问你一个问题。”

“嗯。”

“是不是俞浔阳对你也有好感?”

“我不知道。我昨晚稀里糊涂说了暧昧的话,可是他说他知道。”

“知道你喜欢他?知道你的喜欢坚持了十年?”

“没说明白。”

闻初长叹一口气:“第一次见他,我觉得这人不错,懂分寸还明事理,照顾人也有一套。可在和你的关系上,很明显他也有企图。说句难听的,当年我撂下一切跑到国外,怀着破罐子破摔的态度,不去顾忌你的想法,而他做的和我一样。”

“什么意思?”

“他明知道你的感情,既给不了又不坦白,现在甚至不撇清关系、保持距离。看在你的面子上,还有作为朋友的情分,我不说他,但是你要清醒,你们的相处模式越界了。”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说话直接干脆。闻闻,谢谢你关心我。”

“当时对你的冷落,我很抱歉。”

“都过去了,不提了。”

“那你和他准备怎么办?继续和往常一样?”

“其实刚才你和我说的,夜里常常琢磨过。每次理智占了上风,情感的部分就被削弱了。你觉得,那些一刹那做出的决定是直觉还是随性?”

“出于习惯和当时的状态吧。就像蒙塔格下意识偷拿书本,一部分是他有觉醒的潜力,另外一部分是过去的遭遇潜移默化地给他下决定,而他的本我是不会意识到的。但不管导致结果的因素有哪些,都是他本人的一部分,决定自然靠直觉。因为直觉是超过语言速度的思考,可以看做习惯而为。”

隔壁住着一家四口,正嚷嚷着盐和米还有灶台刺啦不断的点火声,分不清是哪家的孩子在嬉闹。

“那么把我看成蒙塔格,那个做了违背城市规则制度的举动,在那座城里的人看来显得疯狂不解,最后逃出生天,探索自由和真知的蒙塔格,或许看的立场不同,我就占理。你说的潜移默化,完全可以靠这种诡辩扭曲。这样的状态下的决定还能算是直觉吗?出于第一瞬的同情,还有现世对于蒙塔格生活的焚书世界的批判眼光,而我只是在‘违背世俗和追求无规定形态的爱情的自由’上作了类比,借了蒙塔格的光,我也和他一样难得。这不代表我在靠直觉得出这个结论,我在合理化我的行为来减缓罪恶感,这不是随性而为,去凭感情用事了?”

“那你认为理性和感性,哪个更对?”

“说不上来,两者结合才出奇彩。”

“那么你在理智上反对你的情感,并且考虑到两者拥有同等的地位,迟迟做不出选择,于是走一步看一步,看浔阳什么反应。”

“对。”

“而他给你希望的同时伴随着绝望。”

“对。”

“知有,你倒大霉。碰上个和我一样的骗子。”

“别这么说自己,你没那么难堪。”

“不,我有。最后一句,可能听来太霸道,可是我不爱和你打譬喻。”,街道上传来叫卖糖葫芦的吆喝,“他不值得。”

“我懂你意思。不过这辈子从没那么执着过一件事,我想这是契机,想做一件不是我的风格的事。还记得剧里泰德为罗宾学跳祈雨舞,只为下了雨罗宾不用去报道新闻,可以参加他的派对,他可以再次见到她,只为见到她。我想做这样的事,很傻,但是我想试试。我还想尝试不同的生活,比如辞职做摄影师。我不想安安定定地一生可以望到头,现在还有机会改变。”

“好,如果碰到难事,我一定帮。”

蓝色羽绒服的男孩在窗边吹泡泡糖,吹破了的皮留在干净的窗,批泼一声爆裂的瞬间也被定格。

风悉知垂落夕阳舔啜渐深的天空,品尝无比干涩而萧条的冬季。

一番数味年前的秋与夏,风道暂别寻春意,不知来路也不问归期。

兰溪有风有尘有故事,未悔此行阐过客,匆匆泗水流年华,一游终该歇。

李知有送爸妈回了家,开车和浔阳回到旅途的起点,搬下他的行李,合上后备箱。

“给我一年时间,到处闯荡,不会见你。”

“为什么?”,浔阳面对她,白色的卫衣带子飘动,个子高高的,比她高一个头。

“因为我花了十年编织一场梦,现在是时候醒了。”,她眼帘低垂,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和他对视,“我任性了那么久,这是最后一次了。如果你愿意,等待一年,然后给我答复,就像七点半档的肥皂剧里一样;如果不愿意,也没关系,我们再见面会成为纯粹的、毫无杂质的亲人。抱歉了。”

她踮起脚,感受禁处的温存。

忽然她很想流泪,想放弃追寻新的生活,还像以前那样假装是个玩笑,可是她不允许始终停留在原地。决定的那一瞬太长了,长到她对作文簿上的语句感到陌生,长到及腰长发剪成短发。

“我走了。”,李知有莞尔一笑,背上行囊。

她决定去看看世界,把从前对于未知的幻想付诸现实,先品尝没喝过的甜酒,再买台相机从零学摄影,没钱了打工,睡空荡破烂的巷子,最后回到那一次心动的地方,倾听自己的心是否还剧烈颤动着。

故事的最后,她站在他面前,却还像少女时慌乱地掉了《初恋》,那本她翻过好多次来品味弗拉基米尔的滋味。心在跳。她的渴望。

“在血脉里,在它每天悸动千万次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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