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到一篇文章,大意是说很多爱写东西的人有一个毛病,就是会写很多自嗨型的文章。
「这类文章不像是要写给众人看的,就算由公开渠道发布出去,除了父母、配偶、密友、仇家、下属……也就是对其本人存在浓厚兴趣或与之密集互动的那一小撮人,其他人很难升起阅读的兴致。总的来说,属于一种“喃喃自语”式的写法。」
这段话很过瘾。很多人会把表达的欲望当作写作的灵感,包括我自己。我写的很多文章带有太多个人的情绪,熟人看看感受我的变化,路人看看一眼即过,时间一长自己都不敢回头看。这样的结果是自以为写下很多东西,但其实没留下什么作品。
一个女性朋友对我啧啧地说:你还真把自己当偶像了。
那位作者讲到好文章的四个标准,从易到难分别为:有趣,有用,有料,有力。
作者没给解释,但据我的理解,有趣就是抖包袱,有用就是有干货,有料就是有私货,有力就是有态度。
从我看过的网络节目里找代表,都嘟和 Papi 算有趣,大象公会和晓松奇谈算有料,罗辑思维有时有力,都是非常成功的节目。奇葩说应该是大杂烩,但恕没看过。
说起来,只要具有四大标准,哪怕只具备一条,都算是及格的文章作品,放出去自己会有生命力。之前也看过很多写作技巧,什么是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章、题目、文笔,什么是反人类、活该没人看的写法。
我的感受是,不管什么写法,对于写作者的好处更多。对于读者来说,所有作品都是「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写作者遵循套路写,会收获到逻辑串联的快感、分享的欲望、自我价值的展现等好处。
但对于大部分读者而言,看不懂还是看不懂,看懂的其实也没什么收获。反倒是被有趣、有用、有料、有力这些直观感受迷惑,觉得脑洞大开,觉得作者非常牛逼,除此之外没有一点影响。
所以我讨厌干货,一生务虚,喜欢模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