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友留言,说她有一认识十几年的男性朋友,上次她带她闺蜜见了这位朋友一面,闺蜜对他有好感,后来表白了被拒绝了。昨天语音电话提起时,他说闺蜜对他来说只是见过一面的陌生人,所以他拒绝了,不像我跟他认识这么久了,什么都明白,这位朋友想知道这个男生是不是对她有意思?
我觉得,只和闺蜜见过一面,但还不够了解对方,此时朋友明白此时还不适合在一起。
即使对彼此有好感,但那也只是那时短暂的吸引的情绪,可能过后睡一觉吃个饭就没有了,因为那个情绪消失了。
两个人什么时候才适合在一块,我是这么认为的:我对她有好感,她十分吸引我,让我想要更加了解她,这使我有意识地向她靠拢。
但这不代表我就要马上约她去看电影去旅游。而是从一句问候/一声招呼开始,到偶尔有机会可以聊聊天,了解她的性格爱好。
在聊天的过程中,我觉得她越发可爱,越发有趣了,这时就不仅是她吸引我,而是我内心的鼓动在促使我想要跟她进一步拉近距离了。
我开始找更多的碰面的理由,邀请对方看电影或者泡知名的咖啡店,如果对方不是很乐意或者几次三番婉转地拒绝,那就证明了,在之前靠近她的过程中,她没有产生和我一样的爱的荷尔蒙,那么虽然不情愿,但我仍然愿意去尊重对方,尊重对方的意愿和选择,不再纠缠。
我想,你朋友大概也认识到这一点,所有才会说,这是对彼此都负责任的态度。
然后这位网友,我是一直相信 彼此太熟不适合在一块 这句话的。
双方都对彼此知根知底了,不再有神秘感,也很难触发吸引的情绪。
神秘感是激发对方对你保有兴趣和产生吸引的重要标准之一。
其他人如何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