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美东
当我在春天的某一个夜晚做出这个决定时,内心忐忑,同时充满期待。虽然喜欢写作,可是要坚持100天不间断打卡写作,对我而言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这意味着我要克服以往懒散的生活习惯和写作习惯,意味着我要诚实又不无艰难地梳理和反省自己,意味着我要把文字当成生活的一部分去坚持和完善。
我为什么要写作?
当我问自己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脑海中浮现了一些画面。小时候,每当受了委屈,老师和父母问起的时候,我总是流泪沉默,千言万语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达;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写一篇关于爸爸的文章,被老师狠狠地表扬了,那一刻我小小的脸上光芒万丈;初中的时候,因为一篇日记,我和语文老师之间芥蒂全消,并且赢得了老师在全校同学面前的赞许和表扬;高中,我的作文被老师拿在全年级传阅,也把父母感动得泪水涟涟,老师说:这是真情实感的流露,这就是最好的文章........也许就是从这些画面的叠加里,也许是源于其中的某一个瞬间,我开始慢慢发现,写作是一种可以痛快淋漓地表达自己,坦露心情,和他人沟通的方式。我也许害羞,也许内向,也许沉默寡言,但不表示我没有思想,没有情感,言语做不到的,文字可以替代,我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和世界毫无障碍毫无负担地交流。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话语是瞬间的,会随着风儿慢慢消逝不见。可文字不一样,它可保留可收藏可回味可铭记。生命终将流逝,可我们却能用文字的方式把生命的痕迹留下来。尤其是那些不可复制的瞬间,那是让时间永恒的另一种方式。我总幻想,当我白发苍苍的时候,某一天,当我在阳光下翻读着年轻时记下的生活琐事,我一定会深深地沉浸其中,边回忆边感慨,边微笑边流泪,我一定会感谢此刻的自己,用那么美丽的方式留住了逝去的岁月。
谈恋爱的最好证据是柜子里那一沓沓的信件,生孩子的心路历程是那两本厚厚的待产日记,和生病的爸爸最深入的交流是那封六千字的邮件.......想来,文字一直是我生命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我要写什么?
我曾经想过写一部关于恋爱的小说,也曾经想过写一部关于我的父亲母亲的小说,可惜这些都仅仅只是想过而已。不敢下笔也害怕下笔。怕写不好,怕幼稚,怕费脑怕累,于是乎,那些昙花一现的灵感终成了过眼云烟。有些事做了就做了,没做也就没做,好似没有太大区别,可我终于明白,生活永远是一边做一边觉察出变化的。如果我早早就动笔了呢,如果我早早就写完了呢?今天的我是不是就区别于此刻的我了。我永远记得两年前曹文轩说过的一句话:一个人独特的生活经历是别人的想象也无法到达的地方。我特别庆幸看到了这句话,正是这句话给了我写作的信心和勇气。我想,如果曾有那么一刻,觉得有些东西想要写下来,那就趁早开始写吧,当你把一个爱好坚持十年的时候,生活中一定有些什么东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马尔克斯说,他创作《百年孤独》的初衷只是想艺术地再现他童年时代的世界。对我,一个普通的文学爱好者来说,我想写的也很多,我想写我的童年,我的家庭,我的恋爱,我的婚姻,我的孩子,我的工作,我的友情,我的困惑,我的思考.......我想写小说,想写散文,想写诗歌.......我想由个性化的写作慢慢地过渡到一种艺术化的创作,想藉由写作培养出一种凌驾于生活之上的眼界和视野,也想藉由写作更好地面对和消解生活中的苦难,更清醒更超脱地活着。用写作去思考,用写作去丰富生活,这是我为自己寻找的另一种更舒适更自在的交流方式。不妄自菲薄,也不瞻前顾后,首先要敢于表达,其次要学会真实地,艺术地,自由地表达。希望在这100天及至更长的时间内,我能通过不间断的强化刻意练习,提高自己文字表达的水平和能力。
巴金先生说:我写作不是我有才华,而是我有感情。我也想说,我有充沛的感情,有克服自己的勇气,有不断向上向好的愿望,有对文字深深的眷恋和热爱,我相信这一百天会成为我人生中最难忘和值得铭记的一百天,我也相信这个决定会是我这个春天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
是的,写作这事儿没那么宏大,也没那么复杂,想写,动笔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