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一早,点开微信朋友圈,看到不少同袍晒出有关国际警察日或曰警察节的种种。心中甚是惊喜,有种受宠若惊,甚至有点手足无措。喜疑参半之际,拉来度娘一问,才知此节日是好心的媒体为警察量身订做杜撰出来的一个节日。而国际刑警组织总部和中国公安部都从未将3月14日或其他某月某日确定为“警察节”抑或“警察日”。
悻悻然,我又搜出百度百科对“节日”的解释:值得庆祝或纪念的日子。我苦思冥想,始终不解媒体何故要将3月14日拿来给我们当节日过,也想不出这一天发生了什么让我们警察永生难忘或值得庆祝的大事件。如上解释,如果要专门拿出这么一天作为对全国或者全世界警务人员的恩施或礼遇,那么,这一天对于所有警察而言要么是一个假日——抛开所有接处警、巡逻、办案、会议、报告等繁琐的工作,尽情地享受与家人或爱侣的幸福时光;要么是一种特惠——购物打折、影院免票、游乐场景区免费畅游畅玩……。前者,显然是痴人说梦;后者,那更是天方夜谭。对于警察而言,一年365天,似乎每一天都值得庆祝或纪念,每一天忙碌地都像在过节。每逢节假日,别人都在游山玩水,把酒言欢。警察非但不能休息,工作强度比平时更是翻了几番。任务繁重与警力构成失衡直接导致了民警超负荷运转,健康状况不容乐观。长期超负荷运转,使一线民警工作压力大,精神高度紧张,生活无规律,睡眠不足,饮食不周,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不少民警积劳成疾,累倒在工作岗位上的也逐年增多。而当有好心人呼吁为我们增加工资、提升待遇时,总是要被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所以,在今天这样一个所谓特殊的日子里,我们不奢求能够享受什么特别待遇,我们只想要应有的尊重和保障。
最后,我只想说一句,警察可以没有节日,但节日万万不能没有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