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大文学家苏东坡以才华横溢、博学多闻而盛誉于世,但他在王安石面前却因乱改菊花诗丢了丑。
故事是这样的。说有一次,苏东坡去拜访当朝宰相王安石,未遇。发现其书桌上压着一首未写完的诗:“西风昨夜过园林,吹落黄花满地金。”
苏东坡想:“菊花有傲霜之骨,怎么能花瓣四处飘落呢?王荆公真是江郎才尽,铸成大错啊!”于是,他挥笔续诗曰:“秋花不比春花落,说与诗人仔细吟。”然后拂袖而去。
王安石见到苏东坡的续诗,暗自忖道:“真是少见多怪!”决定给苏东坡一点小小的惩罚。他建议皇帝将苏东坡调任湖北黄州任团练副使。
苏东坡到任后,不理政事。一日他与好友陈季常到后花园赏菊饮酒。这天正是刮了几天大风之后,园中十几株菊花枝上一朵花也没有了。只见满地铺金,落英缤纷,东坡一时瞠目结舌。
苏东坡不禁感慨万分:“去年我刚被贬谪来黄州,我还以为是荆公恨我揭了他的短处,公报私仇,谁知这不是荆公之错,而是我错了。这事给我的教训太深了:凡事要谦虚谨慎,千万不可自恃聪明,随便讥笑别人。
此类文章以小典故来阐明道理,小时读来觉得有趣,既佩服肚里能撑船之宰相王安石的智慧,也曾嘲笑苏东坡的小聪明。
然而历史却不是这样俏皮。
大宋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乌台诗案爆发,苏轼在湖州任上,新党欲置苏轼于死地,建议皇帝杀了苏东坡,幸得多位大臣劝谏,才没有得逞。
当时退休在金陵的王安石也上书说:“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在大家努力下,这场诗案就因王安石“一言而决”,苏轼得到从轻发落,贬为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本州安置,受当地官员监视。这是苏轼不理政务的原因之一。
苏轼在黄州任上,自己在城东开垦种田,并得东坡居士之号。后来的苏东坡在写自己平生功业时,“黄州惠州儋州。”
文学有时比历史更真实,但历史却往往比文学更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