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知后觉的想起来写下这些文字,可惜,这不是一篇表白,仅此纪念这平凡的一天。
尽管关于喜欢的话题被许多人或深或浅,或明或暗的谈论过或谈论着,但真正遇见时却是“我要说些什么呢”,也许口若悬河的你在这样的时刻也会语塞,小心翼翼的盘算着每一句话,怕说错,可又忍不住像个叽叽喳喳的小鸟想要说话,于是三缄其口,憋的脸红。这让我想起曾看过的一句话“这世上真话本就不多,一位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对白。”想来老舍先生这段话放在此处应是最好的总结。我有好多话想对你说,可是我没有,我只是,脸红了。
喜欢真是一件奇怪的事,从不对等,所有的法则到了这里都会失衡,因为喜欢这件事根本由不得人,于是人们往往会给它许多的附加,上进心,阳光,活泼,帅气,温柔,会做饭,不抽烟甚至有车有房等等等等,然后又觉得这样人太少,抱怨男(女)朋友来的太迟!所以这样的人多吗?我认为是多的,但当这样一个符合你条条框框的人真的出现时,你会喜欢吗?女孩子大都有一条黑裙子,一件白衬衫,因为百搭,可是你最喜欢的却不是这些百搭,你喜欢特别的,哦,原来人都是喜欢特别的。
当你为“喜欢”加上标准时,你到底是喜欢这些你加上的东西还是喜欢“喜欢”呢?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优秀或者不优秀,因为我喜欢你,但是我会客观的看待你,你的缺点就是缺点,你的优点也不会被夸大,因为我深知,我喜欢的是一个人,一个人平平凡凡的人,只不过,这个人因为我的喜欢被渡上了金光,在我的眼里才会boling boling的啊~
其实喜欢本是一件平常的事,你可以喜欢我,我也可以不喜欢你,但人们的主观意识却不如此,主动喜欢的人总是处于劣势,“我曾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的爱过你”,不知普希金爱过的女子是否知道,曾有人这样喜欢过她,又或者她知道,也许她知道却装作不知道,最可怕也最无奈的莫过于此。而被喜欢的人总是有些侥幸的,还好,我可以选择,选择接受或者拒绝,无论结果如何,自己总是要感谢的,谢谢这份喜欢,谢谢这份认可。
但我以为,喜欢其实是两个人的博弈,一个人开场,选择了另一个人,可你不能强行要求别人接受你的挑战,你撒泼你悲情你使尽手段都是在破坏规则,但是,是你开了场,你唯有等待,等待他接受这场挑战,或者放弃,去下别的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