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吃掉的东西都吐出来的林夕,觉得今天的联谊会简直是一场噩梦,伤身又伤神。她用清水漱了口,看着镜子里狼狈的自己。
林夕,好歹今天还有人给你求婚呢。当时穿着婚纱去找他的时候,是不是特傻逼?
很多事情,你越不想去回忆,就会越在某些不经意的瞬间波涛汹涌。很多人都不知道,学新闻专业的林夕竟然是蓝绿色弱,尽管她避开了很多需要辨别颜色的尴尬瞬间,但是还是逃不过对色彩异常敏感的索求的眼睛。
或许,索求唯一为林夕做过的一件事情就是,他让她非常深刻地记住了一个颜色,迪芙兰绿,就是现在流行的薄荷绿。这是他们都共同喜欢的颜色,当初为了索求一个惊喜,林夕特地找了自己高中时期考上北京服装学院的密友,求她设计一套薄荷绿的婚纱。
可林夕拥有的,不仅仅是一套婚纱而已,从高中时期她就开始攒各种花嫁饰品,作为自己的嫁妆。叶子一直很惊叹林夕的毅力,但是看着那么多永生花,也觉得满身都是花的林夕,那个画风肯定很恐怖。
“谁说我只参加一次婚礼了。我要每五年就和他重温一次新婚的浪漫。”
出来的时候,发现小莹已经不见了,刚想打个电话给她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机好像还在她那儿。天啊,这还怎么回去啊,自从有了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之后,自己出门可是从来都不拿钱包的啊。
突然一个男人拿着手机出现在她面前,声音非常沉静,“你朋友说,让我把手机还给你。她还说,让你不用找她了,她有约先走了。”
什么鬼?林夕觉得今天自己仿佛被捉弄了,刚想发作,接过手机一抬头,哇,好帅啊。林夕被眼前这个人愣住了,可是一看衣服的颜色,这……这不是刚才坐那儿的韩国欧巴吗?
an ning ha sai yo,林夕下意识地退了一步向他鞠了一躬。
面前的这个男人似乎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被林夕的反映吓呆住两秒之后,敲了一下林夕的头,“你难道没听见,我刚才和你说的是中文吗?”
“刚才……”林夕努力回想刚才他说了什么,但脑子好像短路了一样,一脸无辜地盯着眼前这个男人,“你刚才说什么了?”
欧巴莫名其妙看着眼前这个看似有些痴傻的女人,敲了敲她手上的手机,“你看样子也挺机灵的,怎么,得了阿兹海默症啊。”
林夕回过神来,对哦,刚才还自己手机的好像就是眼前这个人,当时自己好像没有和他说谢谢呢,空气里都是尴尬的分子在游动。
“额,对不起啊,刚才真是谢谢你。这个小莹也真是的,丢下我一个人就跑了。不过……我记得小莹和我说,你是一个韩国人啊,怎么中文说的这么好。”
欧巴没有理睬她刚才说的话,强忍住自己的笑意,拉着林夕就走,强行要求她陪自己去吃点夜宵。
啊?林夕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回头看了看刚才桌上的一堆美食,心里满满都是愧疚之情。这个世界上,唯有美食和自己不能辜负,可是今天晚上,自己糟蹋了多少粮食啊。她像个小绵羊一样乖乖地跟在他后面,看着这个还不算认识的男人抓住自己的胳膊,大长腿跑的贼快,真的有一种遇到霸道总裁的感觉呢,一下子脑补出很多偶像剧才会出现的狗血画面。
林夕完完全全沉浸在自己的美好幻想里,站在旁边的欧巴终于忍不住这个女人总是处于神游的状态,把胳膊撑在车门上,“喂,大姐,你难道还要我推你进去吗?”
“啊?”林夕看着韩国欧巴一脸不耐烦地表情,赶紧乖乖地钻进了车,自己系好安全带之后, 心里一直在琢磨估计今天不宜出门吧。已经丢了这么多回人了,不能再丢人了,林夕晃晃脑袋之后赶紧打足精神,可是怎么看都觉得身旁的这个男人长得像一朵桃花,心里一直窃喜,虽然诸事不顺,但这第一朵桃花质量还是很高嘛。
不对,这是第一朵?还是第二朵?刚才那朵算不算?不不不,林夕你想什么呢,当然不能算,那朵桃花太烂了,人家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根据墨菲定律,你最不想要什么就会出现的定理,林夕的手机却突然收到一道短讯,“林夕,认识你很高兴,晚上记得早点休息。”
隐约感觉有些不对劲的她忐忑地敲下两个字,“你是?”
“呵呵,晚上刚和你说完了我的结婚计划,你就忘了我是谁了?林大小姐不至于这么贵人多忘事吧。”
我!操!什么鬼,这个人怎么回事,不仅知道自己的名字,还知道自己的电话号码,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欧巴看着林夕绿了的脸,“怎么了?”
她不知所措地看了看身边的大长腿,连忙摇摇头。突然欧巴一个急刹车,把车停在了路边,猛地一下子差点又激起林夕的吐意。还没有反应过来欧巴已经抢走了她的手机。
盯了一晚上,大长腿再也受不了身旁这个女人总是心不在焉的神情了。他很相信面相,虽然林夕长着一副五岁女孩儿没开的模样,但还是能从眼角看出来是个很机灵的姑娘。可既然这个姑娘这么不开窍,他就知道先入为主了。
“我叫严正舒,韩国留学生,来你们学校交流半年。年纪和你一样大, 因为国中时期休学比你小一届。母亲是中国人,所以会勉强说一点中国话。”
欧巴都这么谦虚的吗,明明中文说的那么字正腔圆,简直比我们土生土长的一些中国人的普通话都要标准。
“严!正!舒!”林夕一字一顿地重复了一遍屏幕上他的名字。
不知道为什么,林夕觉得很奇怪,虽说自己在这个大学呆了四年了,中间还出去了半年,可一直都是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状态啊,从来不乐于去结交朋友,也不醉心于校园事物,为什么感觉身边的每个人都对自己了如指掌呢。
这虽然免去了刚开始要花时间去让对方熟络自己的尴尬,可是别人如此了解自己,自己对对方却一无所知的感觉真的让人非常地慌乱。从刚才那个机车男,到现在坐在自己面前的严正舒,都好像不是第一天认识自己。
为什么,总觉得这个严正舒,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
那天乘兴林夕喝了很多酒,虽然自己的胃清空一次之后非常的不舒服。但是这半年来自己一直强逼着自己不抽烟不喝酒不学坏,努力靠风景和文字忘了他真的快把自己憋坏了。
严正舒也没有过多得阻止她,就看着她一点点灌醉自己,从刚才一直像死了的她这个时候才有了一点人气。别人喝多了上头,林夕喝多的时候,坐着还好,只会上嘴,一旦站起来,那可就得上腿了。
她腿上的伤,全部都是大学四年的战绩,每喝醉一次就会变成奥运会的长跑选手,谁都追不上她。哪怕把自己摔伤了也要挣脱别人的胳膊继续往前跑,一直到半夜才开始鬼哭狼嚎,疼啊,疼啊。
严正舒其实挺喜欢林夕喝醉的样子,小嘴一直嘟囔个不停,最主要的是还能够和他正常地交流,渐渐地自己被林夕这种口若悬河的态度所吸引,两个人谈天说地讲理想,从小学讲到初中,再从初中讲到高中,再到大学,以及快要迎来的毕业。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晚上要一直盯着这个疯女人,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拉她出来吃夜宵。
总觉得,有一种电光火石的感觉。
“我真的好不喜欢北京啊。”
“嗯,我知道。”
“你喜欢北京吗?”
林夕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到底是好还是不知道,一直到现在为止,她都不知道自己喝酒的一个极限到底在哪里。因为不管她话有多么的多,跑的有多么的快,她其实都清楚自己到底在干什么。
“如果你不喜欢的话,那我也不喜欢。”
这个严正舒,还不错嘛,如果能早点认识他就好了。可自己明明在最早的时候给自己找对象定下一个规定,什么专业的都能找,就是表演和播音专业的不能找。这两个专业的男生往往光环太多自己完全把控不住。为了能够轻易掌握对方,林夕可能没有发现他筛选走了多少优质男生。
他们之所以吸引女生是因为他们的确有吸引她们的资本。模样长得俊,个子生得高,声音又好听,家里还有钱。如果你是一个正常的女生,这样的男生你不心动?
没错,严正舒,这个长得惊天地泣鬼神身高188声音低沉稳健的男人学的就是播音主持专业。
这八字还没一撇呢,林夕就已经开始考虑自己要不要尝试去接纳他了。
从餐厅走出来的时候,严正舒不知不觉地就把胳膊搭在了林夕的肩上,对方也没有拒绝。两个人就一直往前走,也不知道在磨蹭什么短短一百米的路得走上半个小时,一直到两个人停在了公园的中心。
风吹在微醺的林夕脸上,没有让她觉得难受,两个刚认识的人就在这个世界的中心审视着对方这张又陌生又熟悉的脸。荷尔蒙的作用下,严正舒的嘴唇碰上了林夕的嘴唇。
欧巴的嘴唇很柔软,不吸烟的清爽和稍微的一点酒气让林夕觉得很舒服,轻轻的推了推他反而更像欲拒还迎。她感觉自己的脸有些发烫,难以呼吸,一种猛烈的情绪开始在心头荡漾,人是可以靠二氧化碳活着的,只要有爱情。
可是本能还是让她往后退了一步,脸一直红到耳根,很不好意思地看着地面,
“还没有谈恋爱呢,怎么能接吻呢。”
看着羞答答的林夕,严正舒的眼睛里突然闪烁出一种让林夕喜欢的小孩子的目光,像是汪着一湖水。
后来,林夕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从小就生活在红灯区的严正舒,是怎么让自己的眼神一直这么纯澈的呢。在和他相处的时光里,她最爱的,就是他的这双眼睛。它们就像一对养在别人身体里的宝石,自私心的作祟曾让林夕希望,如果这双眼睛一直是自己的,那该多好哇。
“不不不。”虽然在情场叱咤风云很多年,可是每每遇到这种情况还是会有一种小女孩才有的紧张。
严正舒很喜欢林夕这种做每件事都像是第一次的情绪,他像是一下子为自己今天所做的一切找了一个理由。
“既然你这么介意,那就在一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