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埃里克森的理论
幼儿期的主要心理冲突:主动性对内疚感,主动性是指幼儿产生了一种新的目的感。他们热心地解决新任务,与同伴一起参加活动,探索自己在成人帮助下可以做哪些事情,他们的良心也在迅速发展。
幼儿期是儿童形成自信的自我形象、更有效地控制情绪、掌握新的社交技能、形成道德基础和清晰地男孩或女孩的自我意识的一个时期。
二、自我理解
主我:作为认识者和行动者的自我,认识到自我是与周围世界相分离的,不管过过多久时间,自己总是自己,有着不为人知的内在、私密生活,能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客我:作为认识客体的自我,包括所有是自我变得唯一的特性:身体特征和个人拥有物,欲望、态度、信仰和人格特质等心理特性,以及社会角色和人际关系等社会特质。
主我可以看作一个积极地认识者,客我则是在观察过程中形成的。0~2岁期间,婴儿逐渐形成自我觉知(主我),知道自己的生理特性,开始对自己的年龄、性别和其他特性进行分类(客我),于是,自我的两个部分开始出现。
幼儿的自我概念与具体的拥有物和行为的联系非常密切,他们会花大量时间捍卫自己对物品的占有权。儿童的自我概念越强,他们对物品的占有欲越强,宣称某些物品是“我的”。逐渐增强的自我概念也使儿童在解决争夺物品的冲突、共同游戏、简单的问题解决方面学会合作。在努力促进友好的同伴交往时,成人可能会把这两方面的发展都考虑在内。例如,教师和父母会把幼儿的占有欲看作自信的标志(“是的,那是你的玩具”),并鼓励他们做出妥协(“但你是不是能让别人玩一会儿呢?”),而不只是一味地要求分享。
自尊也是在幼儿期形成,自尊是人对自我价值做出的判断及与这些判断有关的感觉。4岁时,幼儿已经有了几方面的自我评价,如:功课优秀,结交朋友,与父母相处以及友好地对待别人,但是他们的能力还有限。因为幼儿不能区分自己的愿望和实际能力,他们通常高估自己的能力,低估任务的难度。高自尊对幼儿形成自主性有重要意义,因为在这个时期,他们需要掌握很多新技能。高自尊的形成与父母的反馈也有很大关系,成人应该调整对儿童的能力期待,鼓励儿童参加富有挑战的活动,并指出儿童行为中的努力和进步,来避免儿童产生自我挫败感。
三、情绪发展
在儿童的自我概念逐步发展时,他们会更多地体验到自我意识的情感,也就是会减弱或加强这种自我意识的各种感受。3岁时,自我意识的情感与自我评价具有明显联系。但是因为幼儿还处于形成好坏标准的阶段,他们要靠成人的反应来了解,什么情况下应该感到骄傲、羞愧、内疚。在提供反馈时孩子及其行为表现进行还会评价的父母(“做得真差劲!我还以为你很棒呢!”),会是孩子过度体验自我意识的情感,以致他们在成功时更骄傲,失败时更羞愧。相形之下强调怎样改进的父母(“你刚才是这样做的,现在试一试那样做”),会促进儿童产生较适度的、更具适应性的羞愧感和骄傲感,面对困难任务也会表现出更好的坚持性。
四、同伴关系
幼儿在交往中开始形成最初的友谊,这位他们的情绪和社会性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情境。通过友谊,儿童以更能促进学习和社交能力的方式融入学习环境中。
父母对早期同伴关系的影响:
直接影响:
如果父母经常让孩子和同伴一起游戏,其子女则可能有较大的朋友圈和较多的社交技能。在提供这些游戏的过程中,父母教给孩子怎样发起同伴交往。父母对孩子怎样加入群体游戏、怎样处理冲突的经验性指导,直接影响着子女的社交能力和同伴接纳。
间接影响:
与父母形成安全依恋的儿童,更容易在幼儿园和小学期间形成积极反应的、和谐的同伴交往,拥有较大的朋友圈子和较多富于温情与相互支持的友谊。其次父母和子女之间高度参与、情感积极的合作游戏与儿童的社交技能和同伴接纳有相关性,往往父母与同性别的子女游戏有助于儿童形成较好的社交能力。
五、道德的基础
1、引导训练
成人指出儿童不良行为对别人的影响,是儿童觉察别人的情绪,以促进良心的形成。例如,一位妈妈说:“她感到很伤心,因为你没还给她布娃娃。”只要父母温和的解释与儿童的接受能力相适应,而且坚持要求儿童听从并遵守,引导对两岁的孩子也是有效的。
2、榜样
以下这些榜样特征会影响儿童模仿的意愿:
温情和反应性:幼儿更可能模仿那些态度温和、反应性高的成人的亲善行为。
能力和力量:儿童崇拜并愿意选择那些有能力、有力量的榜样作为自己模仿的对象,尤其是其年长的同伴和成人。
言行一致:如果榜样言行不一,儿童会把成人所做的而不是所说的当作自己的行为标准。
3、惩罚
严厉的惩罚会带来如下严重的消极影响:
1、父母经常采用体罚对待儿童的攻击行为,这种惩罚本身就为攻击行为做出了榜样。
2、经常被惩罚的儿童很快就学会了回避惩罚他的成人,使这个成人很少有机会教孩子学习符合期望的行为。
3、用严厉惩罚来制止幼儿错误行为只能让成人暂时解脱。
4、小时候常被父母体罚的人,长大成人后也容易承袭这种教育方式。
可以取代严厉惩罚的方法:
1、暂停:这种方式可以是儿童离开当时的情境,例如,让他们待在自己的房间,直到他们愿意表现出适当行为。
2、取消特权
当父母决定使用惩罚时,可以借助以下三种方式提高其有效性:
一致性:在一些场合允许孩子表现出不适当行为,但在另一些场合却谴责孩子的这种行为,会使儿童感到困惑,这种不被接受的行为就会持续发生。
温暖的亲子关系:受到父母关心疼爱的孩子会对惩罚所伴随的与父母感情的中断感到非常难受,他们希望尽快重新获得父母的疼爱和支持。
解释:解释轻微惩罚的原因,会帮助孩子把错误行为与对以后行为的期望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