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日记 第三十六篇
2018.4.13 星期五 天气阴
早上送儿子上学时,我一直牵着儿子的手走到马路这边,然后放手,让孩子自己过马路跟着路队一起走,我每次都是目送着儿子,一直走进学校里直到我看不见人影了才离开,每次儿子走到马路那边时都要跟我招招手,我们一起约定过,过了马路,我们俩,一定要互相招手,招手的意思多了,儿子跟我招手,是告诉我,妈妈,你放心吧,你说的话我都一一记在心里了,上课认真听讲,记好老师布置的作业,课堂上保证不捣乱。
我跟儿子招手的意思是,妈妈相信你,妈妈知道你会努力去做好!
中午一点半去送女儿时,女儿过了马路我们也是互相招手,女儿跟我招手不是我跟她约定的,不知道何时开始是她主动跟我招手的,女儿每次跟我招手,我的心里都是酸酸的,因为女儿已经是高二,很快就考入大学离我远远的了,每年只能放假才能跟她呆的时间会长一点,想想初二叛逆期时,我们母女到了水火不能容的地步,基本上天天吵,不吵架的时候很少,大事小事记不清了,那时说的最令我心痛的一句是,女儿告诉我:“如果可以选择出生,宁愿选择出生在一个乞丐家里,也不愿意出生在我的家里”,伤人不,特伤人,生她还有罪了?那也是我说了一句“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从来没有生过你”,女儿气的直接给我对上了,气的我牙疼了一个月。
一路走来,真是不易,从一个出生五斤八两的小女婴到了现在1.68的小棉袄,确实不易,每次跟我招完手,心里都不是滋味,女儿越来越懂事了,为什么却高兴不起来了呢?
每次送俩孩子上学时,跟孩子们招手,也是我最期盼的一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