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让我把这一切再一次从头来过,我恐怕会选择去结束自己的生命。这并非是危言耸听。当然,这一切都是基于假设这一命题的成立,不会真的发生,所以我也不会真的去赴死。这让我多少轻松了许多,但是我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做过无数次这样的假设了,就像漂浮于世间却居无定所的魂魄不断来纠缠着我。这样一来,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承认这个假设的真实性,如同在抽烟这件事情上,我无法做到全身而退或者异常清醒地说:“烟可真是个祸害啊!”然而实际上,我才是那个从头至尾最清醒的人。即使在濒临失去理智的危险时,我都时刻提醒着自己要保持高度的清醒。好在这样的时候几乎微乎其微,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家晨也许不是很同意我的想法,但我从来没有问过他关于他的想法,因为一切都不必问,一切都看在眼里。比方说我和家晨度过的第一个夜晚,他就突然抱住了我。也许是他早就预谋好的,也许是一时的冲动,不管是哪种情况,我都被他抱得死死的,早已失去了所有的反击能力。我怕他动手动脚,但是他没有。于是我们两个人成为了一个雕塑,一动不动地持续了半分钟左右。我的整个脸埋在他的胸脯里,连最基本的呼吸都很困难,我以为我会就这样憋死,但是也没有。接着,他终于松开了手臂,把我放了出来。我大口大口地呼吸着鲜美的空气,他看着我略显滑稽的样子说:“没有那么夸张吧?”我只好回答他:“你说没有就没有吧。”除了这句话,我再找不出什么比它更完美的答案了,可是,似乎家晨对这个回答并不是很满意,但他也没有再说什么了,只是憋着一股子劲无处使。
至于那天晚上为什么我会遇见家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根本就没有什么前因后果。他只不过是茫茫人海中一个未曾谋面的朋友。据家晨说,我们曾经有过一面之缘,那是在周玄的生日派对上。我才想起来,派对是在周玄的家里举办的。他看见我站在房间的角落里安静地吃着甜点,仿佛我的世界里再没有什么是比手里的甜点更重要的了。他告诉我如果不是他不忍心打扰我安稳自足的状态,我们早就认识了,也不至于拖到两年后。
没想到,两年后我和家晨在周玄的派对上又出现了,只不过这次是烧烤派对。这次派对的举办地是在郊区的野外,其附近有一个巨大的淡水湖泊,湖水清澈见底,能看到一些活着的和死去的淡水鱼。周玄之所以会选择这个偏僻无人烟的地方,很大程度上是看中了这个湖。
周玄是我为数不多的高中男同桌。长相平庸,但极其聪明。就冲这一点,我常常跟他在一起插科打诨。不管我说什么不好听的话,他都一笑了之,时而还会自嘲一番。我总觉得他的心是钢铁做成的,不知痛痒。他的爱好是游泳,还常常去游泳馆免费教小姑娘们游泳。当然,他也教过我,不过我总是学不会,为此他在我的身上花费了很多的心血,最终也没有教会我,也许我天生就不是这块料。我记得他说过:“游泳馆本就不是游泳的地方,人应该去湖里,去海里,去大自然里,要和鱼一起游才可以。”我觉得他说的很对,我之所以没有学会游泳,完全是因为我没有真正地融入大自然。于是我频频点头。那时的我以为他只是为了安慰我找了一个勉强过得去的借口,根本不知道十年之后他会将一个玩笑话当真。
那次烧烤派对,我仍然是一如既往地吃东西。我在平时几乎不吃烧烤,如果要吃的话,一次可以吃几十串,就像是对过去无意中欲望被压抑的一种报复行为。我猜家晨一定没有见过单只手拿着十几串烧烤的女孩儿,他一定会觉得我是饿疯了,因为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竟然如此挑衅。
“拿那么多不累吗?”
我抬头看了看他,是一张陌生又讨厌的脸,于是又继续埋头吃着。
“我可以帮你拿几串。”
“不用了,我可以的。”
“我又不吃你的,你怕什么。”
我仔细想了想,确实没什么可怕的。于是,我把手里的一半烧烤都递给他,说:“吃了也没事,吃吧。”
“我说了不吃就一定不会吃的。”
“好,那你看着我吃吧。”
他看着我吃了很久,在我快要消灭完的时候,他却一脸坏笑地说:“你吃东西的时候喜感十足。”
“你是在说我吃东西的样子很丑吗?”
“不敢不敢,你是最美的,不管做什么都是最美的。”
其实我明白,家晨这一句蹩脚的赞美只是出于一种礼貌的讨好,我丝毫没有放在心上。
家晨那晚喝了很一些酒。在酒精的作用下,盛夏夜里的空气开始变得微醺,或许他眼里的我也变得暧昧模糊。他跟我说起上次在周玄的生日派对上没有打扰我吃甜点的事情,为此他很后悔没有早一点认识我。我反问他:“为什么这次敢打扰我了?”刚说完,我才意识到这个问题是一句废话,但他竟然没有回答我,而是突然抱住了我,我无法动弹,就像地震过后,所有的家具和房屋的砖石全部压在我的身上,虽然我只在梦里经历过一次地震,但我常常觉得梦里的才是真实的。
他像个无畏的战士,而我就是他所苦苦追求的敌人。他的目的是要将我打倒并且带我回家。在他后来每次见到我的时候,都会率先以挑衅的方式来占领优势方,可是在我看来,对于一个即将三十岁的男人来讲,这是一种十分幼稚可笑的行为。我和家晨的第二次见面是他约我出来的。他穿了一件俗不可耐的深红色T恤,在街对面一眼便能认出他。我穿过来往的车辆和人群朝他走去,就像是再一次穿过了那晚无尽的黑暗和窒息的拥抱。他说要带我骑摩托车,然后突然扔给我一个头盔。
我根本不想骑什么摩托车,只想一个人安静地看一会儿书。我没有答应他,他认为我不敢骑。于是我直接甩出去一句话:“我带你,敢不敢上?”他还是认为我不敢骑。我说他是胆小鬼,他更不服气了,一屁股坐在摩托车的后座上用眼神示意我上车。我心想,这下可没有退路了,于是硬着头皮开了一段路。那是我第一次骑摩托车带人,但我为了让他放心,便没有告诉他这个秘密。我从摩托车的后视镜里看到了他的脸和被风吹得乱糟糟的头发,他看起来似乎很享受,并没有质疑我车技的意思,还时不时地在后面提问我各种无关紧要的问题,像一个不老实且永远无法调教好的孩子,为此我不得不在骑车的间来隙操心他的安全问题。
那一天的风很大,天空聚集的乌云足够下一场酣畅淋漓的雨,但是却始终没有下成。街上的人行色匆匆,都赶着在下雨之前回到家里,而我和家晨一直在呼啸的风中没有目的地四处晃荡着。我感觉到他的一双手臂在后面抱住了我的腰,仍然像第一次那样抱得死死的。我大声地朝他喊:“太紧了!”而声音却被风吹得四散。
“你说什么?”他的嘴巴紧贴着我的耳朵。
“你抱得太紧了。”
我把的头一侧,差点碰到他的脸,迅速回转头,降低了车速,又说:“快放开。”
“怎么了,生气了?”
“我得回家了。”
“别回你家了,去我家吧!”
“去你家干嘛?”
“我想带你见见我的家人。”
“你疯了吧?”
“你觉得我疯就疯了吧。”
他竟然学我说话,还学得恰到好处。
我没有继续接他的话,而是盯着他的脸,重新审视了一遍这张倔强而稚气的面孔,一双眼睛里燃烧着炽烈的火焰,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被这簇火焰灼伤殆尽。明明是看起来沉静羞涩的样子,却像极了一个泼皮无赖,又像一个无限接近于深渊与荒芜的海市蜃楼。我猜他可能是太害怕了,或许根本就是我太害怕了,但我不会告诉他的。那晚烧烤派对结束后的第二天清晨,我至今都忘不了那个像西方中世纪油画一样的画面。透过蓝色帐篷的小窗户,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周玄跃身而下的身影,全身赤裸,仿佛真的变成了一条长满红色鳞片的鲤鱼,闪耀着光。家晨站在湖水的旁边,他看着周玄越来越远,直到他缩成一个小黑圆点,融化在清晨洒落在水面的粼粼波光中。家晨回过头来,发现我在帐篷里偷偷地观察他,于是朝我展露出一个硕大无比的笑脸,那张看起来温暖的笑脸似乎隐藏着一丝不安和焦虑。此刻的他就像是一个在做自我安慰的喜剧演员。我走过去站在他身旁,和他一同等待一个黑点。那个黑点就是希望。
等了一天一夜,终究没有等到什么。在我和家晨离开的时候,已经是又一个傍晚。夕阳像一包装满了桔子粉末的袋子,开了一道缺口,瞬间洒落在湖水里。鱼群飞舞着在湖底游窜,仿佛在吮吸着这一池子的桔子汁。我问家晨:“这一天,我们在等什么呢?”
“等他回来。”
“他是不会回来的,他有他的路。”
“那我们也走吧。”
我们也有我们的路。在回去的路上,家晨开着一辆红色吉普车,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这辆车是周玄开过来的,车载音响里的碟片是他亲自刻的。家晨无意中打开音乐,是周杰伦的《一路向北》,而我仿佛感觉到周玄就坐在汽车后排的中间,按耐不住激动的心绪,大声地跟唱了一两句,然后拍案叫绝:“这首歌我从高中喜欢到现在,真是听不腻啊!”
“这首歌,我们曾经一起听过。他把一只耳机放在我的耳朵里,我嫌音乐太吵,但是他让我别说话,只需要安静地听。”我毫无缘由地说着,仿佛是说给自己听的。家晨异常冷静地掌控着方向盘,他没有对我刚才的话表现出任何兴趣,更像个冷漠的杀手。
果然,在后来我们同居的第二个月,他就轻易暴露了杀手的真面目。他开始厉声斥责我是如何对他渐渐变得冷漠的,似乎是我犯了滔天大罪,就应该被终身囚禁起来。
其实,在我们同居之前,我曾经很努力地去接受我的新身份,即他的女朋友,亦或是他的女仆。他对我提出过很多要求。我平时是一个十分散漫随意的人,所以他会要求限制我的自由和时间。为此,他特意送了我一部情侣的手机。这部手机里安装了定位系统,他会时刻监督我每日的动向。当然,我也可以看到他的位置。这种新鲜玩意儿在我看来就像是玩过家家时的玩具,我还嘲笑过他:“这么傻的游戏你也想得出来?”不过,我后来发现是我低估他的想象力。他并非满足于此。他渐渐地开始介意我跟别的男生聊天,常常在我最开心的时候刺激我:“如果我跟某某某在一起了,你会怎么样?”我知道他是在小心翼翼地试探我的态度,如若我表示出毫不在意的神情,他就真的很可能做出类似以上假设的事情来。所以,我只好乖乖地听他的话,无法做出任何反抗的言论,而我却从来没有对他提出过非分的要求,就这样我似乎是成为了他最忠实的奴仆。后来过了不久,我竟然真诚地对他发誓说要努力做一名称职的奴仆,不为别的,我只是不想让他失望,仅此而已。
然而,我最担心的还是发生了。其实在他一开始跟我提出同居请求的时候,我就隐约感觉到总有一天他会失望的,就像一枚谁都不知道埋藏在何处的定时炸弹,但我并没有把这个隐患告诉他,并且和他继续维持着表面的太平。直到有一天我在公司里加班到晚上九点钟,我下意识地顺手挂了他的电话。果不其然,他又打来一个,我立马接起来。他却怒气冲冲地质问我:“和谁在一起呢,不方便接电话吗?”
“我在公司加班呢,一会儿回去。不信你可以看手机定位。”
“我知道你在公司。我是在问,你在公司里和谁在一起呢!”
“就我一个人,不信你可以……。”
“就算我过去了,黄花菜早就凉了。”
“哈哈哈。”我勉为其难地尽力化解尴尬,但似乎看不到一点成效。
“你乐什么!我告诉你王西西!你是我的人!就算将来你跟别人结婚了,我也要做你的情人!”
我早已习惯了他这种疯狂甚至变态的想法,并且把这种想法当作是对我的表白。当他每次对我说这些放肆的话时,我都异常过瘾,然而在我听到第100次的时候,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这其实根本并非是我真正所需要的,以及这件事的严重性。至于我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为了弄明白这个问题,我必须先离开他的监视。于是,我开始谎称与闺蜜看电影,或者晚上在公司里加班。后来事实证明,这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至少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顺利。
该怀疑的时候,他还是会怀疑。好在,当我暂时离开他的视线时,他也不能把我怎么样。就这样,我有了大把喘息的空间和时间,我可以随意做我想做的事情,看书,看电影,甚至于挤出周末的假期,一个人坐火车去周围的城市短途旅行。我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偶尔也会想家晨在做什么。他也许会打发无聊的时间而打游戏,也许在勾搭别的女生,也许只是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等我回家,但我不能和他有任何联系,分享任何关于我的困惑和愉快,否则就会暴露我的行踪。于是,我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出轨了。
苏何是一个很好的聆听者。他不仅会在我最需要安慰的时候陪着我,还常常帮我分析我的心理弊病,可以说是我的私人心理导师。在上次烧烤派对后过了没多久,他就早已警告过我,家晨是个危险的人,一定要我远离家晨。当时的我并没有听他的话,在我看来,家晨不至于危险到要杀了我。一个人怎么可能会杀了他所爱的人,更何况,我是家晨最忠实的奴仆,他不会傻到去对一个待自己最忠诚的人下毒手。然而现在,我越来越害怕苏何的话将会变成现实,因为我实实在在地背叛了他。我很担心家晨在发现我背叛他的那一天会突然提着水果刀来要我的命。我把我的担心告诉了苏何。苏何习惯于用他的一只手臂把我揽在怀里,用另一只手轻轻地拍着我的胸脯,就像在抚慰一个需要立刻入睡的婴儿。我们躺在酒店的床上。他一遍遍地抚摸着我的皮肤,并对我说:“离开他,跟我在一起吧。”我看着他的眼睛,如毫无波澜的湖水,让人平静心安,就连刚开始的一点点羞愧之心也会消失不见。我说:“好的。”“那你爱我吗?”“爱。”
对于这个人人都想知道答案的问题,家晨也不是没有问过我。我当然也做了同样的回答,但他从来都不曾相信我是爱他的。他甚至还会怀疑我爱的人是周玄。我根本没有证据来证明我爱的人不是周玄,更没有证据来证明我爱的人就是他。对于他的怀疑,我保持了沉默和隐忍。在后来的那段时间里,他对我的热情渐渐褪去,甚至对我不闻不问,如同断了线的风筝。我知道他这是在惩罚我,即使他到最后都不知道我背叛他的事实,那我也认了,因为我至始至终都没有忘记曾经对他发过的誓言。
那些日子里,我每天计算着他有多少个小时没有来找过我。一分一秒都成了煎熬和折磨。为了结束这种煎熬,我沉浸在苏何的世界里。无论我对苏何说如何夸张的情话,他都会完全相信我,不会质疑,指控和发疯,即便是我对他说了谎言。
在家晨消失的第70个小时,他终于出现了。他说最近有很多事,抽不开身。他问我:“想我了没有?”我不知道该如何组织语言来告诉他真相,似乎一旦我说出口的每一句话都是错的,或许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真相。我选择了不辞而别。这件事情,我没有告诉苏何,更不曾再跟任何人提起他的名字。
也许是命运的安排,我再见到家晨时是在两个月后的一个初秋的傍晚。我远远地在街道对面看见一个穿着黑色外套的人,好像个鬼影子。虽然没见过那件衣服,但消瘦的身材和走路的姿势便可以一眼断定就是他。他似乎也看见了我,正要穿越人潮汹涌的街道。他的身影离我越来越近,我无处躲藏,只好朝他走过去。走进时,发现他眼神呆滞,脸色蜡黄,嘴边挂着邋遢的胡渣。可怜而令人厌恶。他没有认出我,继续朝着他的方向走着。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