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傲娇叫:我有一个发小

唯一的小确幸,就是你

原创文 | 林子

(清风浪港手写铺原创文,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我过两天路过重庆,你做好请客吃饭的准备,我要吃最贵的!”

“不准来,我没钱了。而且你又不能吃辣,你来重庆,吃啥?”

“你变了,再也不是那个善良可爱的小屁孩儿了。”

“说的好像你还是那个跟别人打一架就跑的小破孩儿一样。”

这是上个星期,我跟发小的对话。

我的发小是个男生,比我小50天。我们是邻居,所以打小就认识。据知情人士也就是我妈透露,他小时候还喝过我妈的奶,实打实就是一个从小跟我抢粮食的破小孩儿。

我们俩从幼儿园、小学到初中,一起同班八年。

我见过他打架,他也见过我打架。我知道他变声期的公鸭嗓有多难听,他也见过我邋遢在家的样子有多丑。我认识他暗恋的女孩儿,他也认识我暗恋的学长。

有人说,像我们这样一个男生一个女生一起长大的,叫做青梅竹马,不叫发小。

但是我俩对于把对方称为发小这一点倒是从来没有异议,用我发小的话来说就是:“从小一起长大,又都姓林,如果说青梅竹马总觉得有乱伦的嫌疑,还是发小听着舒服一些。”

我们的生活常态就是互怼,各种黑对方。但是这么多年来,我最感谢的朋友却也是他。


谢谢他的陪伴。

小学的时候,我们的学校离我家比较远,走路需要走一个小时。所以小学六年,我和发小两个都是一起上学一起放学。

当时不觉得有什么,但是现在想来却觉得挺温暖的。因为当时我们村子里还有其他同龄的男孩子,发小跟他们的关系也很好。而且男孩子之间更玩得来,他完全可以抛下我跟其他男生一起回家,但是每次上下学他都一定会跟我一起。

或许是他知道,一旦他走了,就只剩我一个人了。让我一个人走一个小时的山路回家,就算是那个时候敢跟男生打架的我也会害怕。

所以,现在的我很感谢发小当时的“不离不弃”。

谢谢他跟我分享他的喜怒哀乐。

我的发小早熟,在小学六年级我还在跟老妈赌气的时候,他已经在发愁以后不能给爸妈更好的生活该怎么办这样的问题了。

六年级的某一天,发小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情绪很低落,怎么问都不说。那是我第一次见他如此。

那天吃完晚饭,他来我家跟我说要跟我聊一聊。然后很平静地告诉我他情绪低落的原因是害怕自己以后给不了父母更好的生活,结果我在旁边哭成狗,还需要他发过来安慰我。

初一,他喜欢上我们班一个女孩儿,默默跟人家表白被拒绝了,被我嘲笑。

高一,他给我打电话告诉我他读不下去了,但是又觉得辍学对不起爸妈,跟我进行了长达两个小时的电话交谈。(高中我们没有在一个学校)

高二,我在QQ上收到他的消息。他告诉我他不读了,并且已经在泉州找好了一份工作。

大一那一年寒假,我去参加小学的同学聚会,是他送我回的家。他跟我说他后悔了,想回学校读书了,顺便教育我大学不可以荒废。

上个星期他告诉我他去云南搬砖了(工作)。


谢谢他这么多年始终坚持跟我联系。

我不是一个喜欢主动给朋友打电话的人,无论是关系多好的朋友,一旦分开了,让我给对方打电话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也因为我这个怪毛病,我这22年的生活中,有很多过客,而始终保持联系的朋友只有三四个,而且都是他们在迁就我的不联系。

我发小属于我这三四个朋友的其中之一。

他跟我联系不频繁,一个学期打一个电话,一个月发一个微信,随便聊几句。每次我接他电话的第一句话都是:“喂,咋啦?”

以前他还会生气吼我说没啥事就不能打电话了,现在他都直接忽略我的这一句话跟我东侃西侃。

好在,我不喜欢主动联系别人,但也不拒绝别人联系我。这应该也是我还不至于孤独终老的原因所在吧。

大学室友知道我有这么一个发小,都很羡慕。

其实,我也羡慕自己。能够有这么一个甩都甩不掉的朋友,而且从小一起长大。

我们见过彼此最怂最丑的样子,也知道对方最值得骄傲的事情。

讲真,打小就认识这么一个小破孩儿,是我唯一的小确幸。


注:

➀作者林子,赤兔签约作者,一枚抑制不住自己蠢蠢欲动八卦之心的软萌妹子,一只热爱生活,关注生活的单身狗。传说中的中文系孩纸,如今期待通过文字展现社会生活之层层沟壑,用文字来看进娱乐八卦的丝丝暧昧。有深度只是她的伪装,深井冰才是她的代名词。你可以在微博找到她@清风浪港手写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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