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丁小平的学术思想及其启示》中,论述了肯定嵌否定规律是较否定之否定规律更具一般性的规律的观点。笔者试图考察这一观点是否确有道理和依据,在对比和查阅相关资料过程中,形成了几点阶段性认识,论述如下。
一、关于外界条件的思考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材(以下简称《原理》教材)中写道:“事物内部都存在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1]
《丁小平的学术思想及其启示》中肯定嵌否定规律部分指出:“任何事物都具备内在的肯定嵌否定结构,肯定结构的成长必然导致其中镶嵌着的否定结构的成长壮大,并最终否定原肯定嵌否定结构,使事物发展到新的阶段,而旧的否定结构发展为新的肯定结构后,它又无法不镶嵌着更新的否定结构,并由此形成新的肯定嵌否定结构,事物的发展都是在外界条件作用之下的肯定嵌否定结构的不断自我更新过程。”[2]
对于事物肯定因素-否定因素结构的认识,后者的论述除了更具体地描述了事物内部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所构成的肯定嵌否定结构外,另一个明显区别是指出肯定嵌否定结构的更新需要外界条件。那么,传统辩证法为何不引入外界条件这一重要因素呢?通过研究发现:传统辩证法的诞生和孕育她的西方哲学史土壤息息相关。
梳理西方哲学史,从中世纪经院哲学的主观唯心主义发展到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再发展到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我们可以发现:经院哲学最核心的一个目的就是论证上帝的合理性。这是因为中世纪的神权统治必须要求其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为其发声,经院哲学就充当了这个代言人。经院哲学认为,世界存在的源头在上帝,上帝之外,没有其他事物作为世界的外在条件,不需要考虑外界条件。客观精神作为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的本体论继承了前人的思想,又发展了前人的思想。从上帝到客观精神无疑是很大的进步,但是二者都有同样的问题,不考量事物存在的外界条件也不需要考虑外界条件。
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变化的。变化的事物具有存在性,事物的发展也具有规定性即其内在的规律。作为描述事物运行规律的传统辩证法,是黑格尔研究思维运行规律得出的结论,而不是研究事物自身运行规律得出的结论。作为考量事物存在性的唯心主义本体论不考虑外界条件,因此,作为研究思维运行规律产生的传统辩证法也不需要外界条件。传统辩证法是将思维规律推向客观世界,而不是从客观世界中总结规律,这是科学方法上的错误。这一点,恩格斯已经做出论述。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指出:“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的历史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辩证法的规律无非是历史发展的这两个方面和思维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它们实质上可归结为下面三个规律: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的否定的规律。”[3]恩格斯还指出:“第一个规律是在他的《逻辑学》的第一部分即存在论中;第二个规律占据了他的《逻辑学》的整个第二部分,这也是全书的最重要的部分,即本质论;最后,第三个规律表现为构筑整个体系的基本规律。错误在于:这些规律是作为思维规律强加于自然界和历史的,而不是从它们中推导出来的。”[3]
简而言之,我们梳理哲学的发展脉络就会发现,不管是存在性还是规定性,传统辩证法都没有将外界条件纳入考虑范围之内。然而辩证法的应用对象是事物,事物都是具体的。作为具体存在的事物,一定是有外界条件的。没有外界条件的事物的发展,是事物发展的理想情况,是特例,不具有普遍性。不考虑外界条件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事物自身运行的理想情况,是肯定嵌否定规律的特例。
作为辩证法大师的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提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4]这一思想将辩证法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丁小平先生所提出的肯定嵌否定规律似是集前人之大成,在继承传统辩证法三大规律和内外因学说的合理成分的基础上,对事物的存在性和规定性进行进一步归纳所得到的更具有普遍适用意义的规律。
考虑了外界条件因素,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的论述变得更加实际、严谨。例如,肯定嵌否定规律认为“动态的外界条件总是要影响镶嵌着否定胚芽的肯定因素的量变的,总是以有利于或有害于旧肯定方面与萌芽后的否定因素这两者的方式作用于该事物的,从而,影响对立统一的双方的此消彼长,进而,决定着事物的量变-质变状态和肯定-否定状态,其中,度是否定发生的界限,是由事物的肯定嵌否定结构和外界条件共同决定的。”[5]肯定嵌否定规律将内因和外因共同考虑作为事物发展变化的原因。这一论述确实比传统辩证法的论述更为符合实际和更加严谨。
二、关于辩证法是二态还是多态的思考
《原理》教材中指出:“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肯定的方面与否定的方面,由于矛盾双方的相互作用,当否定的方面上升至支配地位时,事物就会由肯定走向对自身的否定,再由否定进一步走向更高阶段的肯定,即否定之否定。”[1]
《原理》教材中还指出:“事物的辩证否定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要经历事物自我发展的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有规律过程。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而处于否定阶段的事物仍然具有片面性,还要经过再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使矛盾得到根本解决。其中,否定之否定阶段仿佛是向原来出发点的‘回复’,但这是在更高阶段的‘回复’。”[1]
在《原理》教材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否定之否定规律只考虑了二态变化或者准二态变化事物的发展。《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教材中也持此观点,并以“麦粒-麦林-麦粒”作为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例证。[6]
然而在现实世界中的事物变化却有大量不同状态。“麦粒-麦林-麦粒”只是其中一种变化状态,是规律特殊表现的例证,不是一般规律的例证。对于非生命的事物,例如,从水蒸气到液态水再到固态冰就不存在否定之否定的关系。试问水蒸气和固态冰有什么相似的性状?如何论证固态冰是对水蒸气的“回复”?对于有生命事物,例如,从植物种子到成熟植株到死亡植株这个过程不符合否定之否定规律。试问植物种子和死亡植株有什么相似性?如何论证死亡植株是对植物种子的“回复”?对于有生命事物组成的社会系统,也有大量例子不符合该规律。人类社会从奴隶社会走向封建社会再走向资本主义社会这一过程中,资本主义社会与奴隶社会有什么相似性?试问如何论证资本主义社会是对奴隶社会的“回复”?
现实生活中,事物的发展是多态的,而不是二态或者准二态。对于二态的否定规律,只能描述一次否定情况。对于相间的情况即二次否定的情况,就不具有普遍适用性。
因此,丁小平指出传统辩证法的不足:“事物的否定大多都不是螺旋式的上升过程,而那种螺旋式的上升过程仅仅是事物发展的特例,或者说,传统的否定之否定规律仅仅是肯定嵌否定规律的特例,即肯定嵌否定规律才是较否定之否定规律更具一般性的规律。”[2]
三、关于事物变化发展前进性和负否定的思考
《原理》教材指出:“否定之否定规律就是要揭示事物自己发展自己的完整过程及本质。”[1]
《原理》教材里对否定做了如下描述:“第一,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自我发展,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第二,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只有经过否定旧事物才能向新事物转变。第三,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第四,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1]
《原理》教材定义否定是自我发展。这个定义是合理的,但是把它应用在否定之否定规律中,就不具有普遍性。因为如果这样的话,历史上的社会倒退如何解释呢?所有的变化都是否定吗?
针对以上问题,肯定嵌否定规律的论述是:“在事物的量变过程中,一种状况是外界条件比较均衡地促进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共同发展,并在肯定方面发展充分的情形下,发生一次性的否定。另一种状况是外界条件在中途不利于肯定方面却利于否定方面发展,这时,要么事物解体,要么,事物以较低的度发生分步的部分否定,最终,通过若干个部分否定完成总的否定。对于分步部分否定情形,由于根本的否定不是一次性发生的,因此,其间会发生旧质与新质并存的状况。对于这种情形,事物要么超速发展,要么发生负的分步部分否定,或者两者交织。”[7]
对于第一种状况,当外界条件比较均衡地促进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共同发展,事物自我否定是瓜熟蒂落式的自我否定。
对于第二种状况,肯定嵌否定结构中的非肯定方面是包含多个因素的。一种力量是向前发展的作为新质的否定,另一种力量是向后倒退的作为旧质的负否定因素。当各方力量势均力敌,肯定力量无力维持其阶段性,而任意一方否定力量也无法实现战胜其他力量的时候,事物将发生解体。例如,春秋战国各方力量在几百年时间里逐渐瓦解了周王朝。当肯定力量无力维持其阶段性,却有一方否定力量可以实现战胜其他力量的时候,事物可能发生前进性的否定也可能发生后退性的负否定。
这个思想观点对现实很有指导意义。不是所有的质变都是具有历史前进性意义的否定。我们用理论指导实践,用理论引领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要区分清楚什么是发展什么是后退。肯定嵌否定规律这一理论武器能为我们分析社会发展,指导社会发展,规避社会后退提供帮助。结合唯物史观,我们可以用肯定嵌否定规律这样分析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旧的生产关系、旧经济基础、旧上层建筑及其意识形式等作为旧肯定嵌否定结构的肯定因素,新意识形式、新生产关系等作为旧结构的否定因素。当旧生产关系成为生产力的桎梏时(例如生产资料私有制成为社会化大生产的桎梏导致生产过剩和经济危机),新的上层建筑意识就会发生。在新上层建筑意识形式的指导下,上层建筑发生变革,进而使生产关系发生新的变化。此时社会进入到新的肯定嵌否定结构阶段。这里的关键是当旧生产关系成为生产力的桎梏时,是用朝着历史前进方向的生产关系还是用后退的生产关系去发展社会,这是我们不能犯糊涂的地方。
以上几点是对《丁小平的学术思想及启示》文章中肯定嵌否定规律的认识,特别是其与否定之否定规律区别的思考和体悟。不足之处,还请读者朋友多多指教,交流探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21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
[2]董朝晖等,《丁小平的学术思想及其启示》,《质量与市场》,2020-08(上)。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4]《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
[5]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之否定规律, https://zhuanlan.zhihu.com/p/115974126?utm_medium=social&utm_oi=1219764838815158272
[6]肖前等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原理》(第三版),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版。
[7]杨丽丽,《论肯定嵌否定规律》,长江丛刊,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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