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终将故乡狠狠抛弃
留给自己的沉默
白云飞 - 故乡
第一次远离家门,我坐的是双层卧铺长途汽车,舅舅送我上学,把学费生活费封在内衣口袋上。为什么不坐火车,因为没有直达火车,要绕道很远。坐了十几个小时的车,遭遇N个我们叫做黑店的停车点,必须交钱吃饭。那饭,在家里我们只拿来喂猪。现在漂亮整洁厕所干净宜人,热水免费喝的服务站,那个时候连传说都不是。
然后,每次回家来上海往返,偶尔贪图火车票的学生优惠,绕道郑州,顺便在郑州跟老同学会个面。二十几个小时的火车硬座是常态,偶尔是站站停的绿皮火车。现在的很多孩子只听过没有见过。
渐渐的,听说有在修直达的火车线路。终于,火车线路通了。时间上缩短了几个小时,但依然难以避免绿皮车。
无论是火车还是汽车,从魔都出发,都是下午或晚上。无论是夕阳的余晖笼罩着城市的上空,还是城市的华灯初上,灯火辉煌,都让魔都散发着一种迷人的光辉和性感,同时,一种宛如幻境的朦胧感笼罩着我的脑海,不真实的真实感,这是不属于我的城市。我即将奔赴属于我的小镇我叫做故乡的地方。
沿途,车窗外,风景变换。江南秀丽的风光和同样秀丽的建筑一步步后退,渐渐的,房子越来越粗犷,越来越没有美感,可是却觉得越来越熟悉和亲切,我知道,家乡近了。这种风景线才是我所熟悉的,才是我骨子里浸润的记忆,才是带来我情感波动的缘由。
而每次回到我所熟悉的故乡环境,往往也只有一天的蜜月期,有时候甚至只有几个小时的蜜月期。心心念念的故乡,并不如我想象中那样心心念念希望的那样待我。那个时候,魔都还没有将我拉入他的怀抱,他也并不属于我,可是他多样的文化还是给了我润物细如声的滋润。这种滋润拉开了我和故乡人,亲人的认知差距。免不了的,他们不适应,我更不适应,不懂处理冲突的年轻姑娘,憋着泪,憋着委屈,憋着天下最大的惆怅,再一次踏上了离家的路程。刚上车,鼻子一酸,看着窗外的父母,硬是把眼泪憋回去。
等睡了一觉,已然到了魔都的清晨。车水马龙的城市显的那么面目可憎:上海那么大,却没有我的家。我的口袋差不多也只有三十三块。这样高楼大厦林立的城市,不属于我。可那个我心心念念的故乡,好像也并不属于我。
和魔都和故乡的情感纠葛,反反复复在无声无息中拉锯了十几年。我读书,我读最高的学历;我出国,我去看世间风景;我工作,我去最吸引人的行业No.1的500强公司工作;我旅行,我去爬海拔5000米的雪山;我读书,我一年阅读几十本上百本各种各样的书;我结识朋友,我千里走单骑驴行;我同房东中介痞子打交道,我住过魔都的东南西北各个方向,搬了十几次家。。。。。。我把魔都变成了我的城市。我热爱着这个城市的多元,我热爱着这个城市相对便利的服务,我热爱着这个城市的天际线,我热爱着这个城市剧院和剧场,还有无数个奇葩而又有意思的读书会,还有那各个场合认识的有意思有故事的朋友。Samathan曾经对Carrie说:Comeon,this is New York, you can pay someone do it for you.而我的口头禅说:搞没有搞错,这是在上海,付钱让人做就是了。这句话伴随我渡过漫长的青春期和情感单身期。不需要特别多的钱,一个单身姑娘就能不因为一时软弱而想靠一个男人来度过难关,多么美好的城市。这就是我的城市。
我还是非常想念故乡的,故乡的亲人,故乡的食物,故乡的我的母校,故乡的我的老宅子,故乡的我的一切。只是,外面的世界更精彩,外面的朋友更包容。故乡的一切都那么美,可是故乡的冲突已经白热化,婚恋观念,财富观念,子孙观念,已经到了完全无法调和的矛盾,和故乡的几个小时的蜜月期已经是奢望,减为踏上故乡土地的几分钟而已。无穷无尽的争吵,无穷无尽的互相不体谅不理解,无穷无尽的去消耗对方的爱,我和故乡都筋疲力尽,两败俱伤。我选择远离故乡,远走他乡。
不是任何一粒种子都可以在魔都生根发芽的,除了天时地利人和,种子基因好,还要种子自己努力吸收养分啊。我爱魔都,魔都也未必爱我,爱他的人太多了。自然,要融于这个正在崛起的世界大都市,多少还是需要花点精力和时间的,咱非天赋异禀之人,辛苦谈不上,精力还是需要花点的。慢慢的,开始淹没在魔都的车水马龙和滚滚红尘之中。
偶尔回头一看,故乡还在,可是,故乡变的越来越陌生。
十几年来,不时的传来一些熟悉的老人老去的消息,有些结局不忍听闻。不时传来,熟悉的年轻人出外挣钱,发财了;而有一些,是再也没有回来。偶尔传来一些争气的孩子读书的消息,偶尔传来一些辍学走入歧途的孩子。有些是不相干的人,有些是至亲的人。有些时候觉得自己能够做点什么,为这些人,有些时候又愤怒的觉得自己实在是多管闲事。有些提出些不合理的要求,有些举手之劳自己却没有能力做到。有时候觉得自己神通广大为人指点迷津,可是转眼又觉得自己吃力不讨好。读过一些书,见过一些人,竟然慢慢的开始认同宿命这个词语。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渡人的能力,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被渡的福气。开始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我的宿命是,在激烈的社会变革中,在故乡和魔都的生活中,锤炼自己,哪怕再割裂的生活,再割裂的文化冲突,再割裂的情感表达,都是逃不开的。
再回头看看,我出生的那个小村庄,已经废弃了。只有我爸爸妈妈还把老宅子给保留着,期待退休不干了有一天再回去过田园生活。他们早已经离开土地二十几年了,而村子已经没有别人了。本家二奶奶颠簸着脚拨开齐腰深的草丛,带我去老宅子,记忆中的平坦大道不过一个跨步的距离。我魂牵梦萦的童年生活,日夜在我梦中出现的大院子,葡萄树,大水井,竟然如此的小,如此的破败。通往外婆家的路,是多么漫长啊,记忆中都需要走一天的,现在车程十分钟。外婆的村子,也已经废弃了,舅舅们早已经定居在南方的那个著名的伟人圈里,外婆自己一个人住在城里一栋大房子里,村子里只留下一个老宅子,留着念想。每年,趁外婆生日的时候,大家回家聚一聚。也只有这个时候,大家才会拨开所有俗务,千里迢迢的赶回去。
血脉需要永续,家族需要传承。年轻一代面对着激变的社会环境,无论是自营还是打工糊口,都必须遵循这个丛林社会的法则,学会这个丛林的游戏规则,而家族的传承需要的新鲜血液也要受到更好的教育。于是,金钱和社会地位的追求是无止境的,因为见过了世界,难免想去拥有。城市丛林,和乡土丛林,使用的是完全不同的法则,有时候,甚至是完全相悖的法则。人类的适应性是难以估量的,基因的传承动力超过一切。那些不适应城市丛林规则的乡土理念,被有意无意的淡忘,直至抛弃。
慢慢的,故乡,被我们狠狠的抛弃。无可奈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