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的园林】第十三章 牛被偷了

婚礼在后天举行,意味着陈丽莎家的人必须在今晚做好一切准备。贵阳在茂林斯的东北部,如果走直路,必须穿越群山峻岭,一天一夜方可到达,若是开车,七八个小时也就到了。

姑娘们一致赞同开车去,原因有三点:路途长远,马儿经不起长途奔波,加上姑娘们穿着裙子,骑马不方便,路边的荆棘容易刮破她们的裙子;姑娘们骑马会令男士们觉得她们的骨子里流着坚硬的东西,不好接近;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现在不是古代,谁还会骑马,有钱人都开奔驰、宝马,骑马只会给人一种怪怪的感觉。

而林斯卡也说了,想要引起别人的注意,就要骑马,同是有钱人,没有谁会去关注你的车子。

雅思决定在婚礼上穿那套她亲手用细小的毛线织成的裙子,为了不在婚礼上出丑,她先把它穿在身上来回的在镜子前走动,搜查是否存在缺陷;一个响亮的吻响遍了整个客厅,表示她对自己的手工与身体非常的满意。

“我没有见过有谁去参加聚会穿毛线裙子的?”陈丽莎说。

“妈妈,不是聚会,是婚礼!婚礼可以随便一点的,因为主角是新娘!”星子返过头来顶着陈丽莎的嘴说。

“妈妈,难道你觉得我不美吗?”雅思兴高采烈的跑来抱住陈丽莎的脑袋,“我赞成你的看法,这样穿在众多女人之中的确会显得我很渺小,那你说我应该穿什么呢?可是只有这一件红色的礼服咯。”

“我就觉得它很不错!你并没有穿过,为什么不穿着它去呢!相信它会给你带来好运的。”

雅思想了想,也觉得这个提议很不错,她采纳了。

陈丽莎把那套放存很久都没有动过的的羊毛裙子穿在身上,由于她的身体肥胖,看起来像挺着大肚腩的母猩猩。

她们各自把手脚伸出来认真的兴趣极浓的涂抹着指甲油,陈丽莎抹的是黑色的,她伸出手来,两只手上黑黢黢的指甲看起来像饱满笨拙的瓜子壳。

星子提议把林羽桥叫起来,遭到林斯卡的拒绝:“她生着病呢!”

雅思道“明天她也要去吗?她心情不好,看见人很不喜欢笑,我很为她担心。”

“随她去不去。”林斯卡说。

近几个晚上,村子有人偷牛,林斯卡希望自己留下来看守牧场,想到关于苏奥理要他的地的事情没有得到解决,只好表示愿意一起去参加婚宴。看着两个正在沙发上嬉闹的女儿,他的内心惶恐不安,他不敢想象这次女儿们遇上的男人会是什么样子。

林斯卡对于女儿们的所作所为从不过分苛刻,无论她们做出什么令他脸上蒙羞的事来,他都觉得那是她们的权利,没有人可以约束她们享有思想上、行为举动上的自由。因此,他的女儿们总是没有经过允许就擅自将男人带回家已成为普遍。

陈丽莎靠在沙发上熟睡着,她一脸安详的样子似乎是白天过度疲劳造成的。

林斯卡抬起右臂,看了手表,现在已经十二点了,他走过去,打算把陈丽莎叫起来去卧室睡,听到后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打住了他的这一想法。

陈丽莎被一连串的响动惊醒,醒来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梦见强盗了!”

脚步声转到他家房前成了轰轰烈烈的摇门声,林斯卡出了门,看到有点不对劲就问:“出什么事了?”

外面的工人上气不接下气的说强盗牵走了他家的两头牛。

说话的是他雇的工人,听到这种消息,林斯卡急冲冲的跟他去了牧场。

两个姑娘跟陈丽莎也跑了出去。

乌漆麻黑的小路上,伸手不见五指,雅思被石头绊倒,摔了一跤,包裹着膝盖的那圈嫩肉被地上的石沙戳破了,出了一点血黏在旁边的皮子上。星子把她拉起来后,脚跟没站稳,从两米高的地方滚了下去,裸露的手臂被刺梨树上的刺刮了长长的几痕。草坎下面是一块宽大的荞地,里面长着绮丽繁茂的荞花,荞地的左边是一条一米多宽的山涧。陈丽莎摸着小路往前走,在她的脑海里清晰的记得再朝小路直走几部,有一条短窄的小径荞地里。陈丽莎叫雅思跟着她走,叫星子往水流的方向走。她们在荞地的左转角聚集。陈丽莎要求两个女儿先回去,她说:“等我把那群强盗逮住,我要他赔我十头牛。孩子们,我真的很生气,辛辛苦苦养大的牛,别人就顺手牵走了,要是让我知道是谁,我非要了他的命!”

在她说话的过程中,前面的山箐里传来多个男人怒吼的声音;不难想出,他们也是为牛被盗的事而发火。

“等哪天让我逮住,让他妈的好看!”说这句话的人打着手电筒,他很愤怒,差点就掉进沟里。

“你要好好走。”这是一个本地人,说的是贵州话。

打着手电筒的人向荞地里四处射,似乎这里会有他要找的强盗。

陈丽莎认得说本地话的人,他是前面村子跟煤矿上管水的工人。她大声呼唤那人的名字。他们把光射向有声音的地方,刺眼的光线使得她们歪着脑袋,用掌心遮住双眼;在光的照亮下,她们轻轻松松的爬到小路上。

本地人说偷牛的肯定是一伙人,大家都赞同他的说法。

她们回到家已经凌晨三点过钟。客厅的门是开着的,吊灯红红的亮着,照到大门外的两三米处的小路上。

雅思坐到沙发上,把腿搭在椅子上,揭开腿上的裙子,膝盖上的皮子不见了一小块,里面透着水嫩嫩的红肉,她大声的喊起来:“怎么打成这样?”

星子蹲下身去,把刮好的草药倒放在一块干净的白布上,替雅思敷上。

“妈——爸应该在牧场,你要过去吗?”星子扭转头去对着陈丽莎说。

“嗯。”陈丽莎道,从卧室里拿出一件披风穿在身上,打着手电筒要出去的样子。

“我和你去!”星子随便找了一件衣服穿在身上就跟出去了。

牧场上的凉风吹得很急,把她们身上的裙子吹得晃来晃去的,一直往身后抖动着,紧紧黏住两只腿。

她们各自提着裙子往木阶上爬,林斯卡听见声音迎门而出。

屋子里没有开灯,里面一片黑黢黢的。

“被偷了多少头牛?”陈丽莎走进黑黢黢的屋子,顺手开了灯。

“两头。”林斯卡跟着走进去。

“损失了一万多块。”她边脱掉披风边问,“那些强盗是怎样偷走的?”

“我四处查了一遍,发现最右角的墙是坼过的,肯定人是从那里钻进来的;他们还用尖刀砍断了绳索,把那些铁链都扯在了地上。”

“哦,带我去看看吧。真是难以想象,他们会如此大胆!”

在最右角围墙那里,几块水泥砖横七八竖的摆放着,被坼开成洞的地方长了茂密的白茅跟芒,很难让人看到那里有个大洞。

“该死,我的手指被划破了!这些草长得真狠,光划自家人。”

陈丽莎将中指放到嘴里吸允。

“太黑了,等天亮了再看吧!你那电筒的光太暗了,还是天亮一点再看。”林斯卡弯着腰把砖抬去堵住,一边干活一边继续强调说,“天亮再看!一晚上没合过眼,累死了,背酸得要死。”

“那好吧!”陈丽莎把他拉起来,两个人又去了马棚。

今年,一头牛的价格在五千左右,如果她家所喂养的牛全部销售出去,除开下一年买牛种的钱与要投入的资源消耗,,表示陈丽莎家还赚三百多万,平均分配,她家的每个人应获得一百万,而且这几年物价不断上升,在陈丽莎算来,钱似乎是越赚越少。还好林羽桥在城里开了一间窗帘裁缝店,每个月的收入在两万左右,足够她的开支,不然,陈丽莎会更加烦恼——成年的女儿还要吸噬她干瘪的乳汁。

林羽桥想赚更多的钱,她已有自己的打算,在她存够五十万,预备开店,名字已经想好了,就叫健康之家,根据各种养生药材加磨好了的五谷杂粮,配制出不同味道的粥。不过,她现在只有二十万,起码要等到明年。

如果她跟林斯卡开口,一定会得到赞同,几个妹妹也会勉励她。

想起母亲陈丽莎说过的话:你想一下,如果我们都是没有能力的父母,对你的未来毫无帮助,你什么都得靠你自己,你的生活又将怎样呢?你必须学会忍耐,养精蓄锐,你现在还年轻,未来有的是机会,我不会给你任何帮助的!

她知道,如果没有父母亲的努力,她现在也跟山上人家的子女一样,为了生活到处奔波,倘若下场再坏一点,会为了有一个安定的生活去结婚。

生命中,除了要让自己有能力在这个社会上生存,还有很多东西是她喜欢做的,认为值得去做的,比如经常跑去居住在山上的她认为心地善良而且和蔼可亲的老人的家里,和她们聊天,听她们讲故事,同时,她也把经历趣事说与她们听。每一次去,她总会带上一袋瓜果或者是一些营养品。

她是属于大自然的,常去山中、水边闲走,是她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

她常用一句话来说自己:我是山水养育出来的一条灵魂,常年跟松林里的白雾漂浮于湿润的山地灌丛中。

她热爱着大自然,热爱着这片喂养了她二十年的土地;曾经,她离开过它,一昧的想要逃离,撇弃,又一度的相思成疾,现在,重温怀抱,她时时刻刻的想萦绕着它。

有过很多次,她去山中,带着快乐去,背着心疼回来。上一次,她遇见一个很老的女人在山中背木头,回到家,心疼的写下了这篇日记:

我的心被贫穷的生活扯得出血了,我以为自己活得幸福,别人也一定活得幸福;我以为我的村子富裕,别人的村子也一定富裕。然而,当我去到一些偏远的居住在高山上的人家时,我的心碎了,我的心被那破旧、低矮的土墙房以及满是石灰岩的土地撕裂了,正是那些豪华的城市与美丽的村庄欺骗了我的眼睛。尽管山上的杜鹃花开得繁茂,山下的冬青树绿得生油,想到老人苍老的容颜跟眼睛里的无奈,我的心就冰冷冷的疼。

要怎么说,要怎么表达,我的心才好受一些,我要怎样来安慰自己呢?老人,善良的老人,我多么不忍看见你弯着要驼着背还有背东西的样子,这个时候,我不喜欢不希望这种勤劳的美德发生在你的身上。

头发花白的女人,要怎么说,看见你时我的心才不至于那么疼,你的身体已经很小,你的健康已经不全,因为贫穷,因为要活着,你不得不去山中背材,背那已经不能再生长的老树根,它的重量,是一个中年男子承载得起的,而你却独揽下来,在路上,遇到我,为什么要对我说压得你喘不过气来?你可知道,我的心在做什么样的有规律的运动!难道这就是命吗?

命,命又是什么?

此刻,我的心是杂乱的,我的善良让我陷入矛盾中,而我的性格、喜好将决定我的去向!

“去参加婚礼吧,我是没有心情了!”陈丽莎沉沉的躺在床上,说,“两个姑娘也不去了,她们帮我看住牧场。我真不敢想象明晚又会发生什么,我得寸步不离的守在这儿。你去跟苏奥理说,我们的地是绝不会给他的,让他死了这条心!哦,如果他不用我们的地,对于他所做的事我是十分支持的,你知道,有我在,我是不会让那些想损害我们利益的人得逞!

林斯卡走到外面的天台上,眼睛四处瞟动,早晨清凉的空气刺着他的神经,他觉得精力十足!



第十四章    茂林斯的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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