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7 华杉
“君子不辩诬。”被冤枉了,只要不是什么原则性的,有法律责任的,也不辨,随他去。人一辈子总得犯千八百回错,其中有一回是被冤枉的,这不重要!被冤枉一回就跳起来,好像自己是圣人似的,没什么意义,更何况“圣人守则”上写的是“不辨”,不回应。
【子贡曰:“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子贡说,君子的过失,就像日食、月食一样,他犯错的时候,所有人都看见了。他改正错误的时候,所有人都仰望着。
前面子夏说了:“小人之过也必文。”小人犯了错,一定想方设法掩饰。君子呢,一是自己不掩饰自己的过错,也掩饰不了,因为你是大家关注的中心,像太阳月亮一样高高挂在天上,缺了一块,怎么掩饰?一点点的,大家都看见你错了,一点点的,大家又都仰望着你改了,日食月食结束之后,一点也不损害日月的光辉。因为君子之心,如日月一样,本来是光明的,犯了错,不是他的本心,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就算是圣贤,最多也就颜回那样“不二过”——同样的错不犯第二次——也不可能从来不犯错。错了就认,就改,没人会因此否定你。但是,如果错而不改,甚至错而不认,要文,要掩饰,要辩解,那就是小人了。
所以,不要怕犯错,也不要紧张别人发现了你的错,那不过是证明你还是个人。如果一犯错,所有人都能看见,能指出来,那你就是高高在上的太阳、月亮了。
这个道理,对我们每个人,特别是对企业,对品牌,有本质性的现实意义。
我们企业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出事了”,遇到“舆情”了,碰到“公关危机”了,“伤害品牌”了。比如食品企业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汽车企业遇到质量安全事故了。
品牌出事,对品牌有没有伤害?
你就看日食、月食,对太阳,对月亮有没有伤害?
没有伤害!我很明确的回答这个问题,没有伤害!相反,是检验证明品牌有效而已。
有人说,怎么能没伤害呢?不出事不是更好吗?
是啊,太阳、月亮,没有日食、月食更好。但是,这种情况不存在。人不可能一辈子不犯错,品牌也不可能一百年不出事。
正因为要出事,才需要品牌,品牌就是用来出事的。
经济学家从博弈论的角度来解释品牌。品牌是企业为了创造重复博弈,给消费者惩罚自己的机会,而设计的一种自我惩罚机制。
比如旅游区的饭店,他为什么总是会宰客,因为是一次博弈,不指望你下回来,所以狠狠地宰。建立品牌呢,就是冤有头,债有主,我出了问题,你惩罚我,下次不来了,我就没生意做了,是重复博弈,多次博弈,所以我不会得罪你。
品牌建立的目的,就是降低消费者的选择成本,降低社会的监督成本,品牌越大,监督成本呢越低,就像监督太阳有没有日食,月亮有没有发生月食一样,那是0成本监督。
中国的餐厅,遇到食品安全舆情最多的是谁?是肯德基!因为他是第一品牌嘛!为什么麦当劳出的问题比他少?因为麦当劳在中国没他做得大,没他做得好。
那么肯德基有没有倒下?有没有被唾弃,没人去了呢?没有啊!大家一边骂,一边心里明白,肯德基是在聚光灯下,他再不安全,也比那没有品牌的餐厅安全。
有人说,那某企业,某品牌,他出事怎么就垮了呢?两回事,那垮掉的,本来就是坏人在做坏事。好人犯错,和坏人作恶,那是两回事。
所以品牌就是为出事而生,为过错而生的。当品牌出事,她承认错误,马上改正,则品牌有效!当品牌出事,她掩饰错误,拒绝承认,回避责任,则品牌失灵。
所以,当品牌出事,哪怕是被冤枉的,是误解,也宁愿选择承认,改正。因为没人听你辩解,人们不关心那么多真相,只是看你的态度。人们能接受犯错,不能接受的是不认账。
这是品牌的原理,也是做人的原理,是君子小人、大是大非的原理。
古人还有一句话:“君子不辩诬。”被冤枉了,只要不是什么原则性的,有法律责任的,也不辨,随他去。人一辈子总得犯千八百回错,其中有一回是被冤枉的,这重要吗?被冤枉一回就跳起来,好像自己是圣人似的,有什么意义?更何况“圣人守则”上写的是“不辨”,不回应。
如果担心大家因此认为你是“坏人”了,那恭喜你,大家对你的要求自动调低了,做人没那么累了。
是什么人,靠做什么事,靠你对社会有什么用,对大家有什么贡献,不靠“公关形象”,危机公关,是小人的思维。
君子之过,如日月之食。小人之过也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