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峰哥一起参加他朋友的婚礼宴请,尽管都是陌生人,但是男人们只要有酒,酒过三巡就很熟络了。不知道酒为什么对男人那么有吸引力,可能是男生本身话少,喝了酒就像开启了他们的话匣子,什么话也敢说,打破了害羞的情绪,喝酒就是他们的交际手段。
其实,我们女的不理解男人喝酒,男人也不理解女的为什么那么爱逛街,包包、化妆品、鞋子等。女的爱美之心,几个女人只要爱逛街,就能打成一片。
喝完酒后,峰哥送我回家。我们走了一路,说了一路的话。别的女的都不喜欢自个儿老公喝酒,可是我不鼓励也不反对峰哥喝酒,每次他喝多了,总会跟我唠一堆体己的话,“酒不醉人人自醉”,我就更爱他了。一来他酒量大,自个儿心里有数;二来他喝酒不让人担心,男人高兴的酒大抵是喝不醉的。
遇上他,是我的小确幸。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生死契阔,与子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