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新开了一家咖啡店,老板是一位特别美丽的女子。嗯,大概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女子了。店里的装饰也是以古木色为主,透着一种令人着迷的气息,店的名字也很别致--“最终”。我想这里的老板一定是有着特殊故事的女子了。老板也有着一个精致的名字,叫胭脂。今天,我看见老板穿了一件素蓝色的旗袍,挽着发髻,精致的脸庞上化了一点淡淡的妆容,美得令人窒息。仿佛随时都可以消失不见,我慌忙的走了进去,听见一个特别好听的声音问我,想听故事吗?不等我回答,那声音便又响起。
我初遇他时,正是一个女孩最美得年纪,十五六岁,不识情滋味。我叫胭脂,家住露水镇。是一个以景色迷人而出名的小镇。我初见他时是在奶奶家门口,他正举着手中的相机拍摄着远处落日的景色。金色的阳光打在他的身上,让我的心里有了 一种怪怪的感觉,我从未感受过的那种感觉。让我忍不住想要去靠近。后来我每每在想,如果那时我没有走上前去问他叫什么,又或者我没有在那时去奶奶家,而是像平时一样在家里学泡咖啡,那后面的一切会不会都不会发生。
对了,他叫景生,那年二十一岁。刚褪去幼稚步入成熟的大男孩有着一种别致的魅力。都说画家和摄影师是最不能爱的人,因为他们太过多情,太过无心,而尚且年幼的我当时并不知,即使知道也不以为意。我想,我是爱上他了。总有一个人会让你有种飞蛾扑火的勇气,只要他的一个眼神,哪怕你什么都没看懂你也敢跟他走,我想我就是这种人。
我也不知道那天我是哪里来的勇气,竟然敢在他走的那天偷偷的什么也不带,跟着他,离开了我生活了十几年的小镇。而在那之前我跟他一句话也没说过。其实如果当初我理智些,只要理智一些我就可以发现,景生是不属于我的,他的眼里是没有我的,于他而言我不过是愿意为他去死的傻子罢了。我也不知当初是为什么,我竟敢为了他离开我生活多年的地方。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天他肯让我跟他走,只不过是败给我的执着。只是当初的我并不能发现,景生是多情的,所以会处处留情;景生是痴情的,所以他的所有情都是另一个女子的。
我是跟他到了琴华市才停下来的,他仿佛不需要行走般,在此定居。我想,那是因为有我,所以他愿意为我停留。因为他曾说过,胭脂,你是我见过最美的风景,美得让人忍不住为你停留。你听这是多迷人的话啊。他送了我一件素蓝色旗袍,美极了。他说,让我做他唯一的模特,他说,我有着世间最美的眼睛,他说,胭脂,我一定让你做我最美的新娘的,他说,胭脂,等我。你永远也想不到我听到这些话时是多么的惊喜,即使后来他回来的时间越来越短,即使后来他的身上总有领一个女子的味道,即使后来他的照片里只有她。
我想一个女子最悲哀的事,不过于守着自己爱的人然后看他竭尽全力的去爱别人,而自己却要装作不知。我一直以为只要我不揭穿,他就还属于我,可是当有一天哪位女子穿着那件跟我一样的旗袍过来时,我才明白,原来他是多情的,他对我说过的所有情话都可以说于别的女子听,我以为我们都一样,只是一个月前我听说他要结婚了,我才知道,原来我只不过是他生命的一小段可有可无,而他却是我生命的全部的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