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离过2次婚,却让儿子看到了仁慈与高尚
文 | 悟恩 图 | 网络
1
16岁时,安•邓纳姆看了她平生的第一部外国电影《黑色奥菲士》。
电影是一名法国导演执导的,拍摄地点在巴西,讲述的是古希腊的爱情悲剧故事。
这部电影,让安•邓纳姆大为感动,甚至说,震动。
或许可以这样说,这部电影让本来就不安分的她,有了一种难以言喻的蠢蠢欲动。尽管她并不知道这是什么——毕竟,“有些叛逆甚至放荡不羁”正是旁人对她的评价。
果然。
时隔两年,她18岁,就把自己嫁了。那时候的她在夏威夷大学就读,认识了一个来自肯尼亚的黑人留学生。
她的结婚对象,就是他。
家人自然是不同意的,一来她是地道的白种人,二来她的父亲是犹太中产,三来,她还那么年轻,只是个学生。
更重要的是,这个留学生在赴美前已在肯尼亚结婚生子。
与此同时,这个留学生的父亲也极力反对,还给安•邓纳姆的父亲写来一封信,声称“我不想让家族的血统被一名白人妇女玷污”。
双方家长的反对,以及反对基于的“黑/白不宜两立”的立足点,像足了某种超越个体意义上的隐喻。
但安•邓纳姆还是嫁了。
说不上不幸,但也称不上幸福。
婚后一年,他们生了一个孩子,一个黑皮肤的男孩。
再一年,她就和丈夫分手了。
2
安•邓纳姆是与丈夫分手两年后回到的校园,此时,她的儿子将近2岁。
由于经济拮据,只能靠领食品救济券度日,她不得不把儿子交给父母照顾。
然而,第一次婚姻的不如人意,并未消解她对爱情的向往。
她依旧多情,依旧我行我素,依旧为了爱不管不顾。
这一次,也是在夏威夷大学,她遇到来自印度尼西亚的留学生罗罗•苏托洛。
情深意切,迫不及待。她再一次满怀憧憬步入婚姻殿堂。这是1967年,她与前夫生的儿子6岁。
从此,安•邓纳姆的名字成了安•苏托洛。
之后,她带着儿子跟随苏托洛回印度尼西亚生活,还与苏托洛生了一个女儿。
家在雅加达郊区,这里没有电,没有公路,采购生活物资都不方便。
但安•苏托洛从不抱怨。
而且,从未对儿子说过他亲生父亲的半句坏话。
她引领孩子阅读马丁•路德•金的传记,让孩子听黑人歌手玛哈丽亚•杰克逊的磁带,帮助他在异文化环境中,维系自己的族裔纽带。
她给女儿买各种肤色的娃娃,创造多元交融的人文环境。
她利用一切机会培养孩子们的社会责任意识。
她从未与子女谈到大男子主义或种族主义。
……
无论什么,她总是使用正面字眼:我们正在努力做什么,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然而,这次婚姻依然没能持续多久,几年后,她就与苏托洛离了婚。
她的名字,又回到了安•邓纳姆。
至此,印度尼西亚已经没有她的家。
但她却把目光投向了这一片不算陌生,也不算熟悉的土地,投向了这里贫困的人民。
1968年,安•邓纳姆开始在由美国新闻处资助的一家民族机构工作,主要负责印尼政府官员的英语学习,并帮助商界人士到美国学习。
有时候会带着儿子一起工作,而同事们时常还会拿她儿子的肤色开玩笑,说他真是“与众不同”。
两年后,27岁的安•邓纳姆换了新工作,受雇于一家非营利性管理培训学校,很快就成了知名老师。
此后的几年,是他们母子二人关系最亲近的时光。她把自己的价值观教给年幼的儿子,为儿子树立榜样,并有意无意地帮助他形成自己的世界观。
每次聚会,她都会穿着由印尼传统布料制成的长裙,教儿子和每个人握手。而儿子每次客套完毕,都会自觉地坐在沙发上,拿起她带来的一本英文书安静地读。
那时候,那个有着黑色肤色的男孩只有9岁,大人们都说,“他既有亚洲人的礼貌谦逊,也有美国人的耐心平静,是个好听众。”
这些大人或许不知道,曾经有印尼孩子用石头砸他,对他骂难听的绰号,他也表现得很平静
——这不只是因为他学会了躲,还学会了,母亲教给他的包容。
3
1971年,儿子10岁了,安•邓纳姆让父母为他争取到一所精英预校的奖学金。
翌年,她带着分别拥有非裔和亚裔背景的一对儿女重返美国,自己也开始攻读夏威夷大学的人类学硕士和博士学位。
从此以后,她不断重返印尼,开展自己的研究。
人类学,关注的势必是人类的过去与未来。而印尼,是她的聚焦点。
之后,她对印尼手工业进行了长达14年的田野调研,经过实地观察与分析,于1992年完成了她的人类学博士论文《逆境求生:印尼农村的工业》(Surviving against the Odds: Village Industry in Indonesia2009年在美国出版)。
论文厚达1000页。出版时,还少不了她的印尼裔女儿玛雅•苏托洛的帮忙。
在论文中,安•邓纳姆批判了传统所认为的“文化即贫困的原因”的观点,认为其“夸大了东西方的差异,将穷人的贫困归咎于其自身,忽略生产过程中不同要素资源的分配”,提出绝大多数反贫困的项目都没有看到贫困问题的本质。
她积极参与实务,致力于当地的反贫困工作,与福特基金会和美国国际开发署以及一些银行机构合作,为那些无法获得资金的群体提供小额贷款,帮助了小规模乡镇工业求得生存。
然而,世事弄人。
就在两年后,安•邓纳姆在雅加达一个朋友家吃饭,突然感到胃部一阵剧痛,当地医生诊断为消化不良。
然而几个月后回到夏威夷,她发现原来是卵巢癌加子宫癌。
1995年11月7日,安•邓纳姆,这个经历过两嫁漂泊的“少女母亲”,这个拥有博大爱心、学术贡献卓越的人类学家离开了人世,时年52岁。
4
安•邓纳姆与第一任前夫生的儿子名叫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是第44任美国总统,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洲裔总统。
奥巴马后来表示,他最大的错误是没有在母亲去世时陪在她身旁。事后他赶回夏威夷,和家人一起将母亲的骨灰撒进了太平洋。
不过,他相信,她的精神,已经被他继承下来了。
他在回忆录《我父亲的梦想》一书中写过一件事:
很多年后他陪母亲重温了电影《黑色奥菲士》,影片对黑人有些居高临下的刻画让他看不下去,正想退场时
——“我突然意识到,我现在在银幕上看到的对黑人的幼稚描写,正是我母亲多年前怀揣到夏威夷的东西。它反映了一个堪萨斯中产阶级白人女孩心中暗藏的简单幻想,是对另一种充满温暖、情欲和异国情调以及与现实迥异的生活的向往。”
2008年4月9日的《时代》周刊这样写道:“在多数选举中,一个初选参选人的已故母亲,是不会成为杂志作传略的主角的。但安•苏托洛并不是一个寻常的母亲。”
是的,安•邓纳姆不是一个寻常的女人,也不是一个寻常的母亲。
作为一个女人,她勇于追求爱情。
作为一个母亲,在生活不如所愿时,她没有把抱怨留给生活,更没有留给孩子,而是身体力行,给孩子树立了一个榜样——把目光投向更广阔的世界,更需要帮助的人群。
奥巴马的妹妹玛雅说
——“母亲不允许我们行为粗鲁,言语刻薄,或者骄傲自大。我们应该有宽广的胸怀。如果我们说了什么人的坏话,她就会试着从对方的观点来看这件事情,她不允许我们形成自私的习性。这样的教育是长期、一直持续的。”
很多文章都说,母亲的灵魂,已经成为了奥巴马思想的一部分。
正如奥巴马在自传《奥巴马:我的父亲母亲》中写到的
——“在我的生命中,她(母亲)是独一无二的永恒。在她身上,我看到了最仁慈,最高尚的精神。我身上的所有优点都源于我的母亲。”
身为父母,我们或许能从安•邓纳姆的身上,得到一点启示。
我是悟恩,祝好。
本文关于安•邓纳姆的个人资料均整合于网络,若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敬请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