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二节中的“网络金融的监管哲学”
互联网的五大金融风险:
一、欺诈风险,即金融服务提供商挪用存款和卷款潜逃等风险。以余额宝为例,一方面要将诈骗的风险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就必须像余额宝那样对储户既不承诺收益率,也没有任何补贴行为,其账目和资金也从来都是在有关银行和监管部门的全程监控之下;另一方面,阿里金融通过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困难而盈利,是值得支持的。
二、技术风险,即信息安全、操作流程、金融犯罪以及流动性支撑等环节所存在的风险,需要相关部门及时修订行业的安全标准,并严格遵守及执行。(监管的目标越清晰和具体,可选的解决方案就越丰富。)
三、投资风险。不仅具有商业和政策风险,同时也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通过长尾而汇聚而成的巨额资金供应本身也会减少回报。面对这种风险,基本的对策是充分的告知和披露。
四、货币流通量的风险。其带动了货币流通速率的急剧变化,造成了央行控制货币流通量失准的风险。而央行的责任是跟上市场和技术的变化,不断地提高控制货币流通量的技术。
五、利益重新分配的风险。
1、存贷利差是垄断租,只有银行和国有企业、大企业或者政府扶持的项目才能享用。而余额宝则是通、过天虹基金的身份获得了协议存款的较高利息,并办这利息的一部分返还给普通存户。
2、几大银行联手公然拒绝与各类货币市场基金进行协议存款交易。其实质是:阻止其例行享用的垄断租向民间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