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落实,使资金能够依法依规、安全高效地管理和使用,为桂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我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应该积极为落实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提供优质的纪律服务。
一、存在问题
我市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项目建设中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某些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在规划、设计、立项、审批等方面有拖拉现象。
2、某些项目存在未按照批复的内容实施、随意变更建设标准、建设规模等方面问题。
3、在资金管理中存在配套资金以及资金拨付、使用、管理不按照制度执行等问题。
4、在建设管理中存在不执行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和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等问题。一些建筑企业只收挂靠费用,随意让没有资质的包工头去承包工程;有的领导干预招标投标,有围标、串标等现象。
5、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质量监督缺位、检测和评定不规范、质量缺陷未及时处理等问题。
6、在工程进展方面存在项目开工率低、进度缓慢,甚至虚报项目进度等问题。
7、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存在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健全等问题。
8、项目所在地领导不重视,对项目工作不关心、对职责范围内 的事没有很好地去完成。如用地、用水、用电等问题。
9、监督检查、落实措施力度不够,对不落实土地、拖延工期、资金划拨不到位、开工就停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没有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相应对策
1、监督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推动项目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严肃查处在项目建设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贻误工作,吃拿卡要、刁难勒索,随意执法、执法不公、枉法裁判等行为,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2、检查工程项目是否严格执行投资项目有关标准,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及扩大或缩小建设规划的情况,确保执行中央政策不偏离。
3、审查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资金投放、项目审批、工程建设制度和规定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讲审批程序、不执行制度规定的问题,新增投资的使用和建设项目的确定是否履行了国家有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是否搞好前期准备,是否进行公开招投标、严格的审计和检查验收,是否进行严格的土地审批和环保审批。
4、跟踪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地方和项目单位的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政府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合同执行、变更和资金拨付是否严格审核,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是否集体决定,中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项目资金问题。
5、核对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安全合格。工程建设单位资质及项目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功能,是否健全和完善了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监理、验收交接制度与办法,项目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了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是否严把工程质量关,是否存在盲目赶进度导致的质量安全隐患。
6、关注有关人员在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政府机关和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7、提醒施工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研究解决办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
三、方式方法
1、实行领导包项目、科室抓落实。单位领导每人负责几个项目,责任科室负责联系,确定1名联络员,随时了解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提出推动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执法监察室负责综合协调及情况汇总。
2、定期走访。每个季度深入项目单位,详细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了解有关审批办事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集中督办和重点查办。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在一段时间内进行集中督办,选择重点项目和问题比较多、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重点督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方法。
4、开展监督检查。对各部门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涉及项目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情况,净化项目建设的外部环境,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难题,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5、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个案调查的办法,及时掌握和防范腐败工程。监督项目规范管理、廉洁建设,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推动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四、时间步骤
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跟踪督查阶段。从项目前期工作的规划、设计、立项、审批,到资金的落实到位,到招标投标,到开工前的准备等各项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定期深入到有关部门,认真掌握扩大内需资金到位情况及项目运行情况,摸清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施工准备、建设实施、各项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等情况。
2、重点服务阶段。从项目的开工到完工。围绕服务项目建设,积极组织实施服务监督。领导要深入实地,与服务监督项目单位搞好对接,弄清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监督的重点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
3、验收考核阶段。完工后的验收工作。各单位、各责任科室将各阶段的服务监督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执法监察机构,由执法监察机构对此项工作进行汇总上报。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项目和资金开展全程监督服务重要意义,切实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为加强组织领导,纪委监察机关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服务监督作。
2、落实工作责任。对纳入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服务的重点项目,实行领导负责制,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对项目实行包干负责制,确定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工作中要随时反映情况,交流信息,及时协调解决各方面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重点项目的跟踪调度、协调服务、综合汇总。对没有纳入纪检监察机关的一般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检查,切实掌握工程进展情况。
3、加大工作力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监督服务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立监督服务检查工作机构,对有关部门为项目提供监督服务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强化监督检查。采取严厉的措施推进工作,切实利用好问责条例,利用好整改、督办、问责三个通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追究责任。
只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到职到位,就能确保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
(卫远标。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