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过很多大山大水,最美的风景还是牵你的手。”这是我常常说起的话,他对于我来说是最美的风景。
可能对于很多女孩子来说,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是劳累的。每天为了追自己的心上人,不停的对很多人说“我为他做了很多很多,比如……”。自己的心上人不理自己了,就开始胡思乱想哭哭啼啼,发说说来寻求别人的安慰。
我也有一个心上人,他在我的世界里是最酷的,面对他我有很多话可以说,最喜欢的可能就是他关心我。
我是一个喜欢黏人的女生,走路喜欢抱着你的胳膊,牵手走路我会一跳一跳的,曾多次被父母怀疑是多动症。我会有事没事的就去骚扰他,对于我来说,他是我雨天的太阳。认识我的人都知道他,经常有人对我说:他的名字太总裁了。那时候我就在想,我要不要换一个比较女主角的名字呢?
对于他,我更喜欢称呼为心上人,心尖上我喜欢的人。我的喜欢应该就是黏他,时不时的写封情书试图感动他,有点小事情就迫不及待的告诉他,同时也有不安。如果你问我们之间的关系,我想应该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吧。我是一个喜欢到处走的人,有一天我也希望自己拍的风景里能有他。
谁都幻想过吧。你喜欢的他恰巧也喜欢你,每天清晨醒来转头就会看到他,冬天不用再担心忘记带手套,他的大手永远会牵着你。买一条长长的围脖两个人围起来,嘴角有奶油他会帮你擦去。但是,喜欢一个人也别弄丢了原来的自己,谁都不喜欢没了个性只知道一味迎合的人。
未来的时间还很长,我想对你说:“你,好吗? 我很好。但,有你我可能会更好。”
认识三年了,很幸运你还在我身边。
陆云,高山流水我们来日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