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人说故乡再也回不去了?到底是故乡变了,还是你变了?

1

18岁离家,10余年辗转多地,从南到北,又从北到南。

相对距离近了,但绝对距离仍旧很远。

想家的时候,不知道你会不会和我一样,先想到家乡菜。作为一个南方人,要吃惯北方菜,并不见得是件容易的事。

北方菜以面食居多,可每顿饭不吃点米饭,会感觉跟没吃一样;口味虽重,却辣味不足。自己做饭时,我总喜欢往每个菜搁点云南产的单山蘸料。嗯,是家的味道。

作家阿城在《思乡与蛋白酶》里写到,为什么家长总是会告诫小孩不要挑食?因为在人还未发育成熟的时候,蛋白酶的构成是有很多可能性的,这种可能性就会跟你吃进去的食物有关,如果不挑食,你身体的蛋白酶就会尽可能地完整,这样你就能轻松消化尽可能多的食物。

在他看来,思乡很有可能是吃了异乡的食物不好消化,于是开始闹情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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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瞒过自己的情感,但不见得会瞒过自己的胃。

我很喜欢《舌尖上的中国》这档纪录片,不单是因为节目中诱人的美食所带来的强烈感官体验,更多的,是因为隐含的乡愁在作祟。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那回不去的故乡。 

2我们云南的孩子,都喜欢称自己是家乡宝。成长在这片干净、富足而闲适的土地,很多人不愿离开,在异乡会难免对很多不如人意的地方指指点点。 生于斯,长于斯,不爱这片土地,爱谁呢? 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里,我们中的很多人都是一位异乡人,即使这里有我们的工作、朋友,也还是很难把他乡当作故乡。 这几年,逃离北上广的社会现象变得更加普遍。不少人卖掉房子、车子,离开北上广,回到故乡工作,换个方式继续生活。 也许是受不了糟糕的空气污染,也许是受够了高昂的生活成本,也有可能是疲于应付复杂的人际关系…… 


大城市虽大,却藏不住一个渺小的你。每天都有人或事逼着你走出自己的角落,让你去接触、处理或接受其他陌生的或令人不快的人或事。  当我想要逃离时,我会坐上绕城公交,远远地离开这座城,却依然保持着和它的联系;情绪上虽放缓了,节奏上却还默契地驶动着。  有时候,也会半途走路而归,在途径的草地上,半躺半坐着,抬眼望天空,开始想家。 在我的家乡,只要天气晴朗,夜晚就会看到闪烁的星星。等哪天发财了,我要把房子换一个钢化玻璃顶,看着星星睡觉。 想到这些,心情就会突然好起来。  我羡慕那些回到家乡的人,他们是勇敢的,却更是幸运的。 因为在这个城市中,还有很多人因为种种原因依然只能在异乡生活。离家的人就像蒲公英一样,看似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实则漂泊无定心余力欠。 故乡,望而不达,才更显弥留珍贵。     

3故乡的记忆,一直鲜活在脑海里,它是春天的粉色杜鹃,是夏天的羊群、松树林和好多菌子,是秋天的板栗和平静闪光的湖,是冬天就飞到澄江过冬的红嘴鸥。 小时候,喜欢拉着爷爷买各式各样的连环画和玩具,爸妈的钱通常不好花,而爷爷一般都会爽快地答应;长大点后,更喜欢直接在书店看完,省下的钱就可以去买芋头粑粑和烤饵块。 夏天时,会提着篮子到后山捡菌子,到田里抓田鸡,到抚仙湖里游泳,有一次差点溺在水里;冬天时,会带着全班同学翘课到公园打雪仗,云南不常下雪,我记得那是出生后看到的第一场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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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去网吧,去的建材市场那一家,屁股还没有坐热,就被我妈揪着耳朵拎出来。打那以后,我便养成了较强的反侦查能力。每次收到女笔友的来信后,看完就从窗户扔到楼后的下水沟里。 小时侯的故乡,总是美好,它如同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祥和平静,波澜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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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地离开家,离开云南。 从此,故乡只有冬夏,再无春秋。 每年只有学校放寒暑假,才能回家。因为彩云之南盛名在外,每次回来都有同学跟着过来一道游玩。我总会感到忐忑,担心自己家乡不够美、不够好,无法给朋友留下深刻的印象;但等我踏上故土的那一刻,这种忐忑便消失了。 作家韩浩月说,对于亲近的朋友来说,美与好,都是宽泛的,当你带着一定的情感浓度,去观察一片土地、一个乡村、一个城市,以及一个人的时候,美与好的基调基本就奠定了。

少年时代的故乡,是自我意识蔓延后想要逃离的地带,仿佛只要逃得远远的,就可以和固势围墙说再见,可以和命运做一次对抗,但心中,仍有一种迷迷糊糊的眷恋和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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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后,去了一个别的城市,距离上离家更远了,单位与家往返车程最短也要三天。时至今日,整好离家十三年。

再回家时,会忍不住感叹小城日新月异的变化。现代化发展改变了小城破旧的面貌,但也带走了陪伴我们这一代人成长的市井气息。

故乡,不再是儿时模样。玩伴们都已成家立业各奔东西,长辈们早就两鬓霜白步履渐缓,阡陌乡野上立起高楼大厦,那个曾纵身弋游的母亲湖自此也只能远望,微风吹过,也只能激起一点思绪……

回家后少不了会有饭局,不管认识不认识的,都十分客气。于他们而言,我只是个待不了几天的客,吃饭埋单也自然轮不上我。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竟成了客? 当它变得更发达、更整洁时,它也变得更陌生、更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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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还是忍不住以奔跑的姿态游走故乡,还需要花费一些力气才能掩盖自己的孩童心态。那种满怀感恩、回归、激动和情怯的复杂情感,是属于少年时的,稍微一触碰,就能瞬时涌现。

我有几个少年时的伙伴,每年回去都要见上一面,虽然都已中年,却还是副长不大的模样,还活在过去的岁月里。那一丁点的成熟与矜持,一杯酒下肚后便荡然无存。 

这一年一度的重逢,等待太久,相聚太短,短到我想用一部摄像机偷偷记录下来,在夜深人静时,自己看。

中年时期的故乡,是恍如隔世的,再见时难免会有感慨,那种陌生又熟悉的悲切,是言语形容不出来的。但,月是故乡明,乡情却更加隐蔽而强烈,那是来自记忆的呼唤。

4

韩浩月在《世间的陀螺》里写,故乡在变,离开故乡的人也在变,这两种变化交织在一起,就会构成一个巨大的、让人茫然的空间,那个固定的序列,也会遭到强烈的冲击,这个时候,想躲避疼,是不可能的。故乡有时候像母亲推开儿子一样,会逼着你远行,让你带着疼想她。 对一个成年人来说,无论他最终身处何方,他的生长地都会在未来的十几年、几十年甚至永远刻在他的脑海里,并被赋予了强烈的精神力量,就如梁实秋的北京,郁达夫的杭州,张爱玲的上海,汪曾祺的高邮。 天涯咫尺,故乡难寻。我们在变老,故乡也在变老;我们在改变,故乡也在改变。有句话说得好,回得去的叫家乡,回不去的才叫故乡。 回想来看,故乡更像是一些特定的人、特定的事和特定的场景所组成的具体意象,它更像是一个年轻往事的载体。回不去的故乡,更像是那个懵懂的、坚定的、柔远的少男少女的化身吧。 回不去了,才更想抓住它。年岁越大,就越想往事。“不管什么男人,到了可以成为别人二叔的时候,到了你喝酒会忍不住想起太多人的时候,当你在一个安静的环境里可以做回自己的时候,喝酒,想人,想事,就会很容易哭,不信你试试”。(《世间的陀螺》) 


尽管故乡回不去了,但它留下的能量却无穷无尽,一直在心头蓬勃滋养。  当你对纷乱世界感到迷茫,看不清未来自己要前往何方,你会想起少年时的血气方刚和年少轻狂,即便踌躇彷徨,你依然会对世界抱有期望。凌晨两点,躺在床上,形是疲惫的,心却是雀跃的,因为我看到了充满希望的未来。  当梦想与现实碰壁,你不得不去接受以前不愿接受的现实,去违心地接纳一些不喜欢的事情,我们会用故乡的不争来进行中和,在你撑不下去想要放弃的时候,它的宁静温柔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消解不甘,迎接漫天闪耀的星光。  写到这,笔者已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当初凭着心境给公众号起的名字,未见少年,竟也来自故乡的念想激发所得。 那股少年心境和它所代表的热烈、浪漫和憧憬,是我所渴求的;未见,代表看不见,因为在心间,代表它消沉在过去的岁月中,却依然活在未来的时光里。这种感受,温暖而强大。 当我坐在房间里,尽管酒杯只有一只,筷子只有一双,闭上眼睛,只要我想,他们就会从遥远的故乡奔赴而来……- END -  配音版移步公众号

作者:未见少年,精致的生活体验者,激进的精进拓荒者,喜欢写走心的文字,分享生活最细微的感动和经验。微信公众号:未见少年(ID:monfylee),B站&知乎@未见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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