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重要党内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我们党在全面从严治党、纯洁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广大党员干部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探索者、先行者、实践者。此办法如明镜高悬,提醒每位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时刻自省,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与坚强,永葆党的生机活力。
筑牢“严规立基”之根本,修得“党章党规铭于心”的纪律自觉,永葆共产党人忠诚干净的政治本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严规明矩,是党的生命线,是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基石。如韩非子所言,“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广大党员干部要翻开《办法》原原本本读、联系实际读、坚持不懈读,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让每一个条款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悬衡以正心、设规而正行,推动党规从制度路径上的严规明矩,走向价值路径上的正本清源,实现实践路径上的纪律自觉。
把握“明矩践行”之关键,修得“担当奉献做表率”的实践品质,彰显共产党员实干模范的先锋本色。明矩易立,践行维艰。对共产党人而言,不仅要深刻领悟“不合格党员必处置”的底线,更要修好“成为优秀党员”的必修课。人民群众在哪里,党员的服务范围就要延伸到哪里,党员的形象就要树在哪里。广大党员干部要有“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情怀,以“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的担当作为,和“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棵草去”的无私奉献,积极投身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去。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接招亮剑”“揭榜挂帅”、干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用“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攻坚克难的精神,做矢志不渝、为民造福的无私奉献者,做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的不懈奋斗者。
坚定“处置果断”之决心,修得“刀刃向内不手软”的自我革命精神,擦亮共产党员实事求是的革命本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我革命关键要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刀刃向内”的自我革新,不仅是对外在挑战的勇敢回应,更是对内在问题的深刻反思与坚决革除。对于不合格党员,党的态度是明确的,即果断处置,决不姑息。这既是对党的纪律的严守,也是对党员队伍的负责。“惟以改过为能,不以无过为贵”。广大党员干部需以本次学习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为契机,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革命初心,深刻检视,敢于直面自身的瑕疵与不足,及时纠偏、迁善改过、固本培元,永葆党性初心不变质、不变味、不变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