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新闻,看了之后,真恨不能隔着屏幕把恶人当场爆头,死无全尸,千刀万剐!
近日,有媒体报道,贵阳中加新世界国际学校教师刘某涉嫌猥亵多名六年级女生,引发舆论关注。犯罪嫌疑人刘某林被确认与2006年因强奸15岁女生而获刑七年的贵州省余庆县勤勇小学校长系同一人。
一个2006年因强奸罪被判七年徒刑的人,是怎么混进校园的?为人师表,都不需要审核一下背景吗?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这是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但这样一个衣冠禽兽,是怎么通过审核的?
而且,这还是一所小学。一个人的童年,会影响一辈子。小学时期的噩梦,也会是一辈子的噩梦。这么纯洁这么神圣的地方,为什么会有这么龌龊的事情发生?
要让多少小女孩遭受这些惨无人寰的灾难,才能引起警醒和重视?要让多少无辜的女孩因性侵而自杀,才能还一个干净的校园?
读小学的女孩,大多还不知道恋爱为何物,就惨遭性侵,这样惨痛的经历,要几辈子才能走出这个阴影呢?要在心底自杀多少次,才能摆脱这个噩梦的侵扰呢?
强烈建议强奸犯一律死刑,既然他们不珍惜做人的机会,就给他们不做人的自由吧。另外,这样可以让人渣没机会再伤害别的女孩,减少犯罪机率。对强奸犯来说,一个女孩只是他众多目标中的一个,但对一个女孩来说,遇到一个这样的人渣,就是一辈子的灾难,一辈子的苦不堪言,一辈子的人间地狱。以前,写过跟性侵有关的文章,有女生哭着说:从那以后,提心吊胆地走向未来,却发现,已经没有未来可言了。生命永远停留在了那个血腥的时刻,以后的日子,都是生不如死的煎熬。
因强奸女生而获刑,却能堂而皇之地再次混入教师队伍,让人不寒而栗!!这样的学校,哪个家长敢放心地把自己的宝贝女儿送去读书,送入虎口呢?
记得我读初中三年级的时候,有一个女孩,晚上九点半,被老师叫到宿舍。十点多,哭着跑出来。窗外围着几个孩子,在看热闹。
第二天,大家窃窃私语,说:XXX被老师上了。之后,她走在路上,就有人说:她被老师上了。然后,一阵意味深长的笑。
据说,她报案了,但因为证据不足,提供不了沾有禽兽精子的内裤,也没有别的证据。于是,性侵者毫发未损,过了一周,又笑容满面地走进课堂。对他来说,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但是,这个女生,因为这件事,被迫辍学了,还有半年多就毕业了,却因为受不了周围人的闲言碎语而离开了学校去打工,然后就消失了。
大家都说,要遵守法律,要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但是,真的捍卫起来,又谈何容易?我之前,一个简简单单的欠薪的案子,就耗时7个多月。对那些不懂留证据的小女孩来说,捍卫自己的权益更是天方夜谭。她们或许除了每次看到强奸案就气得浑身发抖外,什么都做不了。
未成年女生也是国家的未来。我很难想象,一个未成年女孩,因为单纯幼稚就会遭受蹂躏摧残的国家,他的子民真的能拥有多少幸福感呢?这些被凌辱摧残的女孩,也会长大,以后也会成为妻子,成为母亲。如果你不希望你的妻子,你孩子的母亲,你的女儿被性侵的话,请看到强奸事件的时候,不要看热闹,不要给受害者雪上加霜!请和大家一起呼吁:让人渣现形,原地爆炸!也愿受害者努力走出阴影,活出精彩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