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博上,我一般看律师与个人喜欢的知识分子或历史类的文章较多,偶尔也看一下政府通告,当然,有时也去看看胡锡进又胡扯了什么。
甚少去翻看明星的微博。
今天与朋友聊天,说有一产品是陈乔恩代言的,就去翻看了一下陈乔思的微博,看到她一些小视频与图片,觉得她人长得挺漂亮的,远比她在电影里的人物角色好看得多。
忽然有种是邻家姑娘的感觉。
美女,还真是养眼。
为此,想起很多人对明星看法的奇怪心里,就顺带说几句。(与陈乔恩没关系,纯粹是自我角度对娱乐圈明星与大家不同的一点看法)
看过一些文章批评当下,他们把明星与科学家放在一起对比(范冰冰事件前,这种文章特别多),认为明星贡献少却收入多,靠脸加随便几个动作,就能获得很高的收入。而科学家呢,则是贡献多收入低,他们为了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天天在研究室辛苦工作,却只得到很少的收入,就说这社会很不公平,然后义愤填膺,贬损明星就是戏子。
其实,这种对比缺乏客观性,科学家也有收入很高的,比如制药公司,这个不说。
就说明星的贡献。
我一点都不认为明星贡献少,明星首先演了戏,让我在生活中可以看到多姿多彩的影视作品。虽然这些影视作品不能像食物一样给我充饥,也无法像药品一样给我治病,也不能像汽车一样给我带来交通便捷,实用性几乎为零,但我的精神得到很好享受。
精神享受也是享受,既然明星演了戏,给予人提供了精神享受,那怎么会没有贡献呢?
恰恰是贡献很大嘛,是不是?
我们不能以吃饭或制造出产品让身体直接受益的才算享受,是不是?精神的愉悦也算是享受。当然,肉体上直接受益的性爱则要单独分开来说,因为性爱兼有肉体与精神双重愉悦,但与科技创新和影视创作又不搭边。
所以,不管是人类技术创新,还是影视作品创作,都是一种贡献。
只是体现出来的方式不一样,技术创新(包括增加粮食等)是提供人类肉体满足的需求,影视作品(或叫文化产业较能概括)是提供精神需求,这本是互不否定的事情,但若非要强行进行对比,只会变成逻辑混乱。
最后有一点,一个国家是否文明,是可以从当局如何对待明星与各类艺术家的做法中看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