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末期,杨沫以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长篇小说《青春之歌》震撼了中国文坛。从1958年到1966年,小说共发行500万册,用多种语言翻译和介绍到17个国家和地区,可以说一本书风靡了一代人。不过杨沫并没有想过自己的儿子也要成为作家,甚至她说不清他的儿女是怎样拿起笔来写作的。谈到儿子马坡,她只能用一种无可奈何的口气说,我的孩子自生自长,从小没有怎么管教,一个比一个有性格,这个儿子棱角厉害。
马波自幼就是一个极有个性的孩子,他从小喜欢看书,崇拜那些性格坚强,饱尝人间痛苦、大有作为的英雄,尤其崇拜奴隶领袖斯巴达克斯。为了像斯巴达克斯一样成为身体健壮意志坚强的战士,中学时他在冬天的夜晚,抱一床毛毯上山睡觉,为的是锻炼胆量,夏天他又光着脊梁躺在烈日酷暑下,借此以锻炼意志,在杨沫的记忆里,马波是个粗鲁爱打架的孩子。
小时候马波,是一个感情丰富的孩子。他表面上显得愣头愣脑,话也不多,还有点结巴,不过他的心里有丰富的情感,内心的活动极为细腻。从小他是在农村的奶奶身边长大的,上学时才回到北京,每年假期都要回乡,去看望奶奶,从乡下回来后,他几天都不肯洗脸,不想换衣服,因为脸上的尘土是从老家带来的,这细腻的情感,独特的性格成了马波独立的人格和非同一般的视角,为他的成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当然他的充满了坎坷和血泪的人生经历,为他的写作生涯提供了丰富的土壤。
天苍苍,野茫茫的内蒙古大草原,与几十岁的小伙子马波为伴的只是荒凉的沙漠,撕人心脾的狂风,孤独和寂寞。非人的生活扭曲了许多青年的性格,也制造了一曲又一曲悲凉的人生哀歌。
马波随内蒙古兵团被送进深山,异常艰苦的生存条件,超出正常限度的心理压力,把马波折磨的不像人,但他还是活了下来,像一颗大沙漠深处的小草,挣扎着显示自己生命的价值。当他从深山中出来时,衣衫破破烂烂,头发像女人的一样长,从此他有一个外号——老鬼。他后来出版《血色黄昏》时,执意要用老鬼作笔名,杨沫认为不好让他改一下,马波没有改,因为这个名字在他的人生历程中有着特别的意义。
八年的大草原生活,马波在委曲求全、低三下四中,在非人非鬼的情形下生活,他的心里憋了一口气,有许多话不吐不快,他回到北京后就偷偷的写,想用自己的笔,记录下八年的血和汨,渲泄心中的悲和愁《血色黄昏》以悲壮沉雄的描述,记录了那段永远不会被遗忘的历史,马波把他粗犷、质朴、坦率、真诚融进了文字里,他用沉重的笔,以男主人公林鹄的经历为主线,向读者展现了内蒙古兵团战士的生活和心理状态,语言刚劲有力,色彩雄浑壮阔,内容真实丰富,读后令人感慨不已,久久不能平静,该书发行后曾轰动全国,多次重印。
一个家庭两代作家,母亲和儿子相互之间并不能完全沟通。对母亲儿子有很多不以为然的想法,对儿子母亲有许多难以理解的地方。历史造成了两代人心灵的鸿沟,但是无论是母亲还是儿子,他们都是用笔用心灵去书写他们的人生经历,在描摹时代的青春之歌。
水寨小学 王少伟
2020年1月13日